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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医门法律
妖术邪法
阳光法案
于法无据
营造法式
印度法系
背理法
标音法
兵法家
丙字法
百分法
保定法
程序法
出版法
布法罗
《国语辞典》:医门法律(医门法律)  拼音:yī mén fǎ lǜ
书名。清喻昌撰,十二卷,附寓意草四卷。取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症,分门别类加以编排。每门先冠以论,其次为法,再次为律。法为治病之术,律为纠正治疗之失,寓意草为治疗有效的记录。本书的目的,在于使人诊疗时不敢掉以轻心及任意用药。
分类:书名寓意
《国语辞典》:妖术邪法(妖术邪法)  拼音:yāo shù xié fǎ
邪怪奇特的法术。《红楼梦》第六七回:「或看破那道士的妖术邪法,特意跟他去,在背地摆布他,也未可知。」
《国语辞典》:阳光法案(阳光法案)  拼音:yáng guāng fǎ àn
对于某些易生金钱、权力等弊端的政治情事,提请立法机关作公开规范的法律案。如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行政程序法、政治献金法、利益团体游说法等。
《国语辞典》:于法无据(于法无据)  拼音:yú fǎ wú jù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如:「相关法令的通过,解决了以往环保单位因于法无据而无法取缔污染的窘境。」
《国语辞典》:营造法式(营造法式)  拼音:yíng zào fǎ shì
书名。宋李诫奉敕撰,三十四卷。记中国建筑之规范及技巧。所言虽止艺事,而能考證经传,参会众说,价值远出喻皓木经之上。
《国语辞典》:印度法系  拼音:yìn dù fǎ xì
世界主要法系之一。以婆罗门法的马努法典为最古老,又采用佛教的达摩法典,行于西元前二百年至西元一千年间,注重阶级制度,将国民分为僧侣、武士、庶民、奴隶四等。
《国语辞典》:背理法  拼音:bèi lǐ fǎ
一种逻辑上的推證法。对于一不易證明的命题,先證明其否定命题为矛盾,才肯定此命题为真的逻辑推證法。
《国语辞典》:标音法(标音法)  拼音:biāo yīn fǎ
用国际音标注语音的方法,有宽式和严式标音二种。宽式标音法以能辨义的音位标音,严式标音法则以严格的音素区别来标音,尽量表现各音素间的区别。宽式标音法所采用的符号有限,而严式标音法所采用的符号极多,但两者各有用途。
分类:语音二种
《国语辞典》:兵法家  拼音:bīng fǎ jiā
深谙研习兵法的专家,或善于用兵布阵的专家。
《国语辞典》:丙字法  拼音:bǐng zì fǎ
一种字序排列的方法。即依「丙」字笔顺:横、竖、折、撇、点的顺序排列。
分类:排列顺序
《国语辞典》:百分法  拼音:bǎi fēn fǎ
两数的比值,化分母为100的一种表示方法。如甲占全部的五分之一,则以百分法表示为甲占全部的百分之二十,可记为20%。
《国语辞典》:保定法  拼音:bǎo dìng fǎ
兽医学上指为控制并保护动物而实施的办法。目的在避免因惊扰而致人畜损伤,其原则为简便、有效、安全、人道。
《国语辞典》:程序法  拼音:chéng xù fǎ
指为实现实体法所定权利、义务、责任、效果、范围等执行程序的法律,如家事事件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法等。
《国语辞典》:出版法  拼音:chū bǎn fǎ
规范及管理出版事业和出版品的法律。我国出版法制定于民国十九年,至八十八年废止。
《国语辞典》:布法罗(布法罗)  拼音:bù fǎ luó
Buffalo
城市名。为美国东北部重要的城市和湖港,位于伊利湖东岸,尼加拉瀑布南口。是美国谷物、面粉、马匹的大市场,重工业非常发达,以电气冶金、电化学、汽车零件、电机等为主。也称为「水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