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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查士丁尼法典
超高温灭菌法
汉摩拉比法典
反托拉斯法案
发生学分类法
法兰西共和国
法属印度支那
公法上职务关系
大乘百法明门论
立一法即有一弊
新法螺先生谭
新法西斯主义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主义
注入式教学法
《国语辞典》:查士丁尼法典  拼音:zhā shì dīng ní fǎ diǎn
西元五二八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命法学家特里波尼(Tribonian)等编纂的汇编式法典,于西元五三四年完成。法典内容为东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敕令、权威法学家的法律解释,以及作为法律学生学习法学的入门教材等。该法奠定了后世民法的基础,为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又称为「民法大全」。
《国语辞典》:超高温灭菌法(超高温灭菌法)  拼音:chāo gāo wēn miè jùn fǎ
将一般原料乳以摄氏一百三十度以上的热交换或由蒸气直接接触,以处理牛乳的灭菌法。
《国语辞典》:汉摩拉比法典(汉摩拉比法典)  拼音:hàn mó lā bǐ fǎ diǎn
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成文法典。完成于巴比伦第一王朝的汉摩拉比君主(西元前1792~1750)。全文二百八十二条,包括经济条款、刑法和民法。法典刻于黑色石柱。西元一九○一年出土,现保存于法国罗浮宫博物馆。
《国语辞典》:反托拉斯法案  拼音:fǎn tuō lā sī fǎ àn
旨在阻止独占而维持商业公平竞争的法案。最著名者为美国于西元1890年通过的《修曼反托拉斯法案》(the Sherman Antitrust Act)与1914年通过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案》(the Clayton Antitrust Act)。
《国语辞典》:发生学分类法(发生学分类法)  拼音:fā shēng xué fēn lèi fǎ
语言学上指一种运用历史比较法,把有共同来源的语言,按照它们的亲属关系进行基础语(母语)分类的方法。藉此可以了解亲属语言的起源及其发展过程。发生学分类法建立于十九世纪,是目前语言分类法中极具价值的一种。也称为「谱系分类法」。
《国语辞典》:法兰西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  拼音:fǎ lán xī gòng hé guó
French Republic
国名。位在欧洲西部。国土成六边形,三边临海,三边接陆。面积约五十五万平方公里,人口约五千七百二十万。首都巴黎(Paris)。居民多信仰天主教,以法语为主要语言。于西元一七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独立,国庆日订为七月十四日。币制为Euro。简称为「法国」。旧音ㄈㄚˋ ㄌㄢˊ ㄒㄧ ㄍㄨㄥˋ ㄏㄜˊ ㄍㄨㄛˊ fà lán xī gòng hé guó。
《国语辞典》:法属印度支那(法属印度支那)  拼音:fǎ shǔ yìn dù zhī nà
French Indo-China
地名。包括今越南及邻近的地区。清光绪十二年时为法国所兼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独立为越南、寮国、高棉三国。旧音ㄈㄚˋ ㄕㄨˇ ㄧㄣˋ ㄉㄨˋ ㄓ ㄋㄚˋ fà shǔ yìn dù zhī nà。
《国语辞典》:公法上职务关系(公法上职务关系)  拼音:gōng fǎ shàng zhí wù guān xi
特定人由于特别的法律原因,对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负有职务义务的关系。
《国语辞典》:大乘百法明门论(大乘百法明门论)  拼音:dà shèng bǎi fǎ míng mén lùn
佛教典籍。古印度世亲造,唐玄奘译。一卷。本论将一切现象总分为五类百种。是中国法相宗的基本入门书。
《国语辞典》:立一法即有一弊  拼音:lì yī fǎ jí yǒu yī bì
创立新法,固得其利,亦会衍生新的弊端。如:「开放外籍劳工来台的办法,却也引起国人失业率提升,真是立一法即有一弊。」
《国语辞典》:新法螺先生谭(新法螺先生谭)  拼音:xīn fǎ luó xiān sheng tán
书名。清朝末年出版,为中国最早的科幻小说,内收《法螺先生谭》、《法螺先生续谭》和《新法螺先生谭》三篇小说。前二篇是译作,译者是吴门天笑生;后一篇则为徐慈所创作,全文约一万三千多字,描述新法螺先生离开地球,到月球,再到火星、金星,最后重返地球的奇遇。简称为「新法螺」。
《国语辞典》:新法西斯主义(新法西斯主义)  拼音:xīn fǎ xī sī zhǔ yì
称极右派激进分子的作为的政治名词。系继承三○年代欧洲墨索里尼的法西斯理念,强调以民族或国家作为全部历史与生活的中心,并强调人际之间的不平等、领袖的绝对权威。
《国语辞典》: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拼音:zuì xíng fǎ dìng yuán zé
当代民主法治国之重要基本原则,指犯罪之成立及应得的刑罚均应有法律明文规定。其内涵有四:一、禁止适用习惯法;二、禁止类推适用;三、禁止溯及既往;四、禁止绝对不定期刑。主要目的在保障人民的权利。
《国语辞典》:罪刑法定主义(罪刑法定主义)  拼音:zuì xíng fǎ dìng zhǔ yì
指犯罪的成立和科刑罚的轻重,必须由行为发生当时之法律加以明文规定,法官不得任意加以判罪处罚。也称为「罪刑法定原则」。
《国语辞典》:注入式教学法(注入式教学法)  拼音:zhù rù shì jiào xué fǎ
一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相对于启发式教学法而言。指老师只一昧向学生灌输知识,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此一教学法完全以教师活动为中心,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知识,缺少主动思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