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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赵法
着法
过法
革法
服法
笞法
币法
法馔
法香
法膳
法辟
法界观
法匠
法后王
法规
《漢語大詞典》:赵法(趙法)
元 赵孟頫 以书法著名,世称其笔法为“赵法”。 明 郎瑛 七修类稿·事物八·王天碧:“ 仁和 王天碧 澄 ,号 雪村 ,幼攻诗,书有 赵 法。” 清 包世臣 艺舟双楫·论书二·跋荣郡王临快雪内景二帖:“ 南唐 祖本,宇内罕覯,《潭》《絳》《大观》《宝晋》诸刻,具体 宋 人。《停云》《鬱冈》,悉成 赵 法。”
《漢語大詞典》:着法
(1).下棋的着数。如:他的着法可高了。
(2).武术的动作。如:这一套着法可难了。
《漢語大詞典》:过法(過法)
(1).超出常规的刑法。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2).越过法规。汉书·韩延寿传:“长老皆以为便,可施行,因与议定嫁娶丧祭仪品,略依古礼,不得过法。”
《漢語大詞典》:革法
谓变更法制。《三国志·魏志·锺繇传》:“大 魏 受命,继踪 虞 夏 。 孝文 革法,不合古道。”
分類:变更法制
《國語辭典》:服法  拼音:fú fǎ
1.服从法律。《管子。法法》:「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
2.服药的方法。《太平广记。卷四一四。服松脂》:「以囊药赐之,教其服法。」
《漢語大詞典》:笞法
施行笞刑的法规。汉书·景帝纪:“﹝ 景帝 ﹞詔有司减笞法,定箠令。”
《漢語大詞典》:币法(幣法)
国家所规定的货币法制。 宋 叶适 《司农詹公墓铭》:“逃卒千人入 大冶 ,因铁铸钱乱币法,刼掠为变。”
《漢語大詞典》:法馔(法饌)
犹法膳。 唐 刘禹锡 《刘驸马水亭避暑》诗:“赐冰满碗沉朱实,法饌盈盘覆碧笼。”
《漢語大詞典》:法香
指敬神时烧的香。 端木蕻良 《科尔沁旗草原》十六:“ 王灵仙 拈起了法香,用着任何人也不能了解的字句祷告了半天,于是才拿起了黄表。”
分類:敬神
《漢語大詞典》:法膳
指帝王的常膳。汉书·王莽传上:“愿陛下爱精休神,阔略思虑,遵帝王之常服,復太官之法善,使臣子各得尽驩心,备共养。”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科场二·阁臣典试:“法膳上尊,赐无虚日,真千古所无之旷典。”
分類:帝王
《漢語大詞典》:法辟
(1).法律。管子·君臣上:“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韩非子·忠孝:“所谓贤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 陈奇猷 集释:“説文:‘辟,法也。’”
(2).特指刑法。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终以致败” 裴松之 注引 晋 习凿齿 《汉晋春秋》:“故尚书 王经 ,虽身陷法辟,然守志可嘉。”
分類:法律刑法
《漢語大詞典》:法界观(法界觀)
佛教语。《华严经》所说证入“法界”的观法。 中国 佛教华严宗据以立“四法界”观。 宋 王安石 《再答吕吉甫书》:“示及法界观文字,輒留玩读,研究义味也。”
《漢語大詞典》:法匠
称美佛法精深之人。 南朝 梁 僧祐 《〈释迦谱目录〉序》:“名师法匠,职竞玄义,事源委积,未必曲尽。”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七章:“ 晋 末 宋 初, 竺道生 为当时法匠,创大顿悟义。”
《漢語大詞典》:法后王(法後王)
先秦 以 荀子 、 韩非 为代表的“法今”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当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因时制宜。与“法先王”相对。荀子·儒效:“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谬学杂,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 清 方苞 《书〈史记·六国年表序〉后》:“ 秦 始变古而传,乃曰法后王。”参见“ 法先王 ”。
《漢語大詞典》:法先王
先秦 以儒家为代表的“法古”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古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言必称 尧 、 舜 、 文 、 武 。与“法后王”相对。荀子·儒效:“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 清 陈澧 东塾读书记·孟子:“《离娄》章极论为政用先王之道,当时诸子之説竝作,皆不法先王而自为説也。” 胡适 《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变‘法先王’之儒家而为‘法后王’之儒家法家。”参见“ 法后王 ”。
《國語辭典》:法规(法規)  拼音:fǎ guī
法律、条例、法令、规章、规则等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