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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法坤
法院
操法
针法
解法
宝法
常平法
法旨
法信
法方
法庭
法狱
仙法
拟法
案法
《韵府拾遗 元韵》:法坤
潘尼玳瑁碗赋下法坤以矩夷上拟乾而规隆
《國語辭典》:法院  拼音:fǎ yuàn
受理民刑诉讼的机关,分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
《国语辞典》:操法  拼音:cāo fǎ
练习兵操、体操的方法。如:「步枪操法」。
分类:练习体操
《国语辞典》:针法(针法)  拼音:zhēn fǎ
一种中医疗法。以金属针刺激人体的特定穴位,以达治疗目的。
《漢語大詞典》:解法
(1).解救的方法。 元 王晔《桃花女》第三折:“你有这许多算法,他可有许多的解法哩。”《平妖传》第十九回:“若有急难时,可解开册子来看便有解法。” 鲁迅 《南腔北调集·经验》:“我们一向喜欢恭维古圣人,以为药物是由一个 神农皇帝 独自尝出来的,他曾经一天遇到过七十二毒,但都有解法,没有毒死。”
(2).讲法。儿女英雄传第三六回:“我心里却卜得是他的名次,难道会名列第三不成?那有个旗人会点了探花之理?不是这等解法。”
分類:解法解救
《骈字类编》:宝法(宝法)
管子管仲曰先王有游夕之业于人无荒亡之行于身桓公再拜曰宝法也
《漢語大詞典》:常平法
即常平。新唐书·刘晏传:“ 晏 又以常平法,丰则贵取,饥则贱与,率诸州米尝储三百万斛。”参见“ 常平 ”。
分類:常平
《漢語大詞典》:常平
(1).古代一种调节米价的方法。筑仓储谷,谷贱时增价而籴,谷贵时减价而粜。 汉宣帝 时 耿寿昌 首创。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利源调度·常平:“ 汉宣帝 时数丰稔, 耿寿昌 奏诸边郡以穀贱时增价糴入,贵则减价糶出,名曰‘常平’,此其始也。” 清 梁绍壬 两般秋雨盦随笔·常平:“惠民之法,莫善於常平,然有法无人,胥归无益。”
(2).即常平仓。宋史·食货志上:“ 淳化 三年,京畿大穰,分遣使臣於四城门置场,增价以糴,虚近仓贮之,命曰常平,岁饥即下其直予民。” 北周 庾信 《羽调曲》:“钱则都内贯朽,仓则常平粟红。”
(3).长期平衡。新唐书·刘晏传:“诸道巡院,皆募驶足,置驛相望,四方货殖低昂及它利害,虽甚远,不数日即知,是能权万货重轻,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自言如见钱流地上。”
《國語辭典》:法旨  拼音:fǎ zhǐ
旧时称神的意旨。《清平山堂话本。西湖三塔记》:「神将唱喏告我,师父有何法旨。」
《漢語大詞典》:法信
佛教师徒传法的信物。西溪丛语卷上引 唐 李舟 《能大师传》:“五祖 弘忍 告之曰:汝缘在南方,宜往教授,持此袈裟,以为法信。”
《漢語大詞典》:法方
法度和方术。《荀子·成相》:“凡成相,辨法方,至治之极復后王。”
分類:法度方术
《國語辭典》:法庭  拼音:fǎ tíng
法官审问及判决民刑诉讼的场地、处所。如:「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私下和解,那我们只有法庭上见了。」
《漢語大詞典》:法狱(法獄)
(1).监狱。南史·宋竟陵王诞传:“上使有司奏 诞 罪恶,宜絶属籍,削爵土,收付法狱。”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曹景宗》:“臣谨以劾,请以见事免 景宗 所居官,下太常削爵土,收付廷尉法狱治罪。”
(2).指刑事案件。南史·梁昭明太子统传:“﹝ 昭明太子 ﹞平断法狱,多所全宥,天下皆称仁。”
《漢語大詞典》:仙法
道教修炼成仙之法。 晋 葛洪 抱朴子·辨问:“何肯当自衒於俗士,言我有仙法乎?” 唐 张籍 《寄白二十二舍人》诗:“偏依仙法多求药,长共僧游不读书。”云笈七籤卷三三:“夫喜怒损志,哀乐害性,荣华惑德,阴阳竭精,皆学道人之大忌,仙法之所疾也。”
《漢語大詞典》:拟法(擬法)
效法。 汉 马融 《长笛赋》:“上拟法於《韶箾》《南籥》,中取度於《白雪》《渌水》,下采制於《延露》《巴人》。” 汉 赵晔 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 范蠡 观天文,拟法於紫宫筑作小城,周千一百二十一步,一圆三方。”
分類:效法
《漢語大詞典》:案法
(1).谓执法。管子·明法解:“张官任吏治民,案法试课成功。”后汉书·虞诩传:“祖父 经 ,为郡县狱吏,案法平允,务存宽恕。”
(2).指切脉之法。《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菑川王 时遣太仓马长 冯信 正方,臣 意 教以案法逆顺,论药法,定五味及和齐汤法。”
分類:执法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