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4148,分277页显示  上一页  12  13  14  15  16  18  19  20  21 下一页
词典(续上)
情法
中法
备法
天法
使法
铨法
一切法
法主
差法
法弊
法印
别法
仪法
平法
十法
《韵府拾遗 洽韵》:情法
宋书王弘传御史中丞都亭侯王淮之显居要任邦之司直风声噂𠴲曾不弹举若知而弗纠则情法斯挠如其不知则尸昧已甚
《漢語大詞典》:中法
(1).合法。《商君书·君臣》:“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2).犯法。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一·难荫异典:“ 直 抚尚书 王登联 中法死。”
《骈字类编》:备法(备法)
晋书何曾传毌丘俭诛子甸妻荀应坐死其族兄顗族父虞表丐其命诏听离婚荀所生女芝亦坐死以怀妊系狱荀诣曾乞恩曰芝系在廷尉顾影知命计日备法乞没为官婢以赎芝命曾腾辞上议朝廷遂改法
《漢語大詞典》:天法
(1).上天的法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奬顺天法。”大戴礼记·盛德:“所以御民之嗜慾好恶,以慎天法,以成德法也。”
(2). 太平天囯 称所定的法规。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行军总要》:“倘有懦弱延玩不赶紧筑营者,按照天法究治。”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安民告示》:“天法究治,凛遵毋违。”
《漢語大詞典》:使法
玩弄手法。 沙汀 《淘金记》二十:“我看背后有人使法,不然的话……”
《漢語大詞典》:铨法(銓法)
选拔、任用官吏的条例。新唐书·选举志下:“初,銓法简而任重。” 宋 叶适 《宝谟阁待制中书舍人陈公墓志铭》:“朝廷难以銓法持之,遂授太学録。”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四年:“官司文籍散佚,无所稽考,议者以为銓法最为急务。”
《漢語大詞典》:一切法
佛教称万有为一切法。亦称一切诸法。大智度论卷二:“復次一切法,略説有三种:一者有为法,二者无为法,三者不可説法。此已摄一切法。”大智度论卷二七:“何等是一切法?所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十二入名一切法。” 唐 法藏 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漢語大詞典》:法主
佛教语。称佛。意为佛法之主。《华严经·十地品》:“圣王为大法王,具足七宝。”亦指古代僧官名。一般只管某一寺院事务。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传·义解二·释道猷:“及 孝武 升位,尤相叹重,乃敕住 新安 为镇寺法主。”参阅《僧史略》卷中。
《國語辭典》:差法  拼音:chāi fǎ
1.方法、办法。元。无名氏《争报恩》第一折:「偌长的身子,则怕人看见。你低著腰把那脚抬得轻著,这等的差法,也著人教你。」
2.赋敛、征调税赋。元。马致远《汉宫秋》第一折:「你便晨挑菜,夜看瓜,春种谷,夏浇麻,情取棘针门粉壁上除了差法。」
《韵府拾遗 霁韵》:法弊
宋史张商英传法若有弊不可不变杨万里文选法之弊在于信吏而不信官
《國語辭典》:法印  拼音:fǎ yìn
道教指道士行法时,所用天真仙圣的印玺。如:「法印照处,魅邪灭亡。」
《国语辞典》:别法(别法)  拼音:bié fǎ
三阶教将修行方法分为普法和别法两类。别法因根基不同,分别修学,有圣贤、凡夫之分。
分类:修行行方
《漢語大詞典》:仪法(儀法)
亦作“ 仪灋 ”。 礼仪法度。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三:“守于民财,无亏之以利;立于仪灋,不犯之以邪。”史记·叔孙通列传:“ 高帝 乃悉去 秦 苛仪法,为简易。” 宋 苏舜卿 《上杜侍郎启》:“然阁下为世标矩,人所仰属,坐镇藩屏,列邑承风,举动言论,播为仪法。” 清 恽敬 《书〈三国志〉后》:“然 蜀 用 汉 仪法,无志、表亦传;若 吴 魏 之制皆不传矣,此夺之至也。”
《漢語大詞典》:平法
(1).犹持法,执法。亦谓执法平正。书·立政“準人” 孔 传:“準人平法,谓士官。” 孔颖达 疏:“平法之人,谓狱官也。”《汉书·宣帝纪》:“吏务平法。” 唐 李益 《秋晚溪中寄怀大理齐司直》诗:“国典唯平法,伊人方在斯。”
(2).指公平之法。 唐 高适 《饯宋八充彭中丞判官之岭外》诗:“翠羽干平法,黄金挠直绳。”
《骈字类编》:十法
宋书历志见一位下何守护国界主陁罗尼经复有十法能为障碍云 为十所谓杀生偷盗邪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嗔邪见是名为十共大宝积经菩萨修定复有十法不与二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