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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续上)
上座十法
己心法门
己心中所行法门
小法
小烦恼地法
王法
王法经
王法正论
王法为本
王法正理论
王法正论经
五十法
五大尊一坛法
五大虚空藏法
五分作法
上座十法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十诵律云:具十法者名上座:一、有住处,言住处者,婆娑论云:道及果空,三摩地,能引彼力殊胜,能使身心安住不动,故名上座之住处。二、无畏,三、无烦恼,四、多闻,五、辩言具足,六、义趣明了,七、闻者信受,八、善能安庠入他家,九、能为白衣说法令他舍恶从善,十、自具四谛法乐无有所乏。」
己心法门
【佛学大辞典】
(术语)自己心中发明之法门也。止观一上曰:「此之止观,天台智者说己心中所行法门。」
己心中所行法门
【佛学大辞典】
(杂语)谓自己心中修得之法门,即自己心中实感实證之法门也。
小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小乘之法也。法华经方便品曰:「钝根乐小法。」
小烦恼地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小乘七十五法中五种心所法之一种。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之十心所也。此十者唯修惑而起于意识,且各各与无明相应而起,非如大烦恼地法之心所,一切染心俱起者,故名小烦恼地法。俱舍论四曰:「唯修所断,意识地起,无明相应,各别现行,故名为小烦恼地法。」
【佛学常见辞汇】
谓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等十法,系由染污而起烦恼。
王法
【佛学大辞典】
(杂语)帝王当执持之正法也。佛为优填国王说王法正论经,为舍卫国王说王法经。
王法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佛为胜光天子说王法经之异名。一卷,义净译。与施护译之佛说胜军王所问经,沮渠京声译之谏王经及玄奘译之如来示教胜军王经,四经同本。为舍卫国波斯匿王说治国之正法者。
王法正论
【佛学大辞典】
(杂语)王法正理论之略名。
王法为本
【佛学大辞典】
(术语)净土真宗就世出世立真假二谛。出世间之法为真谛门,真谛门以信心为本。又世间道为俗谛门,俗谛门以王法为本。
王法正理论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唐玄奘译。与不空译之王法正论经同本,皆瑜伽论决择分中寻伺地之别行也。说帝王十种之过失,十种之功德,五种之衰损法,五种之方便法,五种之可爱法,五种之能引可爱法。
王法正论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佛为优填国王说王法正论经之略名。唐不空译,与玄奘译之王法正理论同本。
五十法
【佛学大辞典】
(名数)大品般若说四念处等之三十七品,次说三三昧,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八背舍,八胜处,九次第定,十一切处之八种法。合为五十。此中四禅四无量心为属于色界之禅定,他皆为属于无色界之禅定。智度论二十一云:问曰:何以故次三十七品,后说八种法?答曰:三十七品是趣涅槃之道,行此道已,则得到涅槃城。涅槃城有三门,所谓空无相无作(三三昧)是也。已说道。次当说到处之门,四禅等是开其门之妙法。复次,三十七品是上妙之法。欲界之心,散乱难修。故依上界禅定先调柔之也。问四禅之外别说馀法乎?答众生机根意业种种,从其机根意业,故别说之。若为厌欲界散乱者,说四禅。若为欲得大福德者,说四无量心。为厌患色如在牢狱者,说四无色定。为观所缘不得自在者,说八胜处。若为有遮道不得道达者,说八背舍。为心不调柔,于禅定不得次第入出自在者,说九次第定。为一切所缘不能遍照者,说十一地处。
五大尊一坛法
【佛学大辞典】
(修法)若欲以五大尊同安一坛,则当准于仁王仪轨修之。彼文云:坛之中心,画十二辐轮,东边画五股金刚杵,南边画金刚宝,西边画金刚剑,北边画金刚牙。此上五事,即是五方菩萨手中所执之秘密契也。东南隅画三股金刚杵,西南隅画宝冠,西北隅画箜篌,东北隅画羯磨金刚杵,当四角之上置四贤瓶,金银铜瓷等。新瓦亦得。于可受一升已下之瓶,满盛水,插枝条之华,取四色绘,各长四尺,色为青黄赤绿,以次系于四瓶之顶。次于第三重之东门画金刚钩,南门画金刚索,西门画金刚锁,北门画金刚铃,东南角画香炉,西南角画荷叶,中画杂华,西北角画灯,东北角画涂香器,所画之杵等,皆有光焰,三重坛外有一重之界道云云。
五大虚空藏法
【佛学大辞典】
(修法)五大虚空藏菩萨之修法。用于天变地妖之祈祷。
五分作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五支作法)
五支作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又称五分作法。谓因明以五支作法之论式也。弥勒,无著,世亲等古因明师所立,各家之论式,亦无一定。瑜伽师地论第十五,明五明处,其中于因明处之下曰:「能成立法,有八种者:一立宗,二辩因,三引喻,四同类,五异类,六现量,七比量,八正教量。」显扬圣教论亦全与之同。此八能立中前五者,即所谓五支作法也。瑜伽师地论解辩因曰:「辩因者,谓为成就所立宗义,依所引喻同类异类现量比量及与正教,建立顺益道理言论。」又释引喻曰:「引喻者,亦为成就所立宗义,引因所依诸馀世间串习共许易了之法,比况言论。」又随所有法望所馀法,相状自体业用法门因果五种,展转少分相似,名为同类。其五种少不相似,名为异类。声无常(立宗),以所作性故(辩因),如瓶空等(引喻),所作如瓶等(同类),非所作如虚空(异类),即其例也。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第十六亦举八能立,前五支中,第四名为合,第五名为结,不立同类异类之别。是一种之新说也。彼论曰:「合者,为引所馀此种类义,令就此法正说理趣。谓由三分(即前三支),成立如前所成义,已复为成立馀此种类所成义故,遂引彼义令就此法,正说道理。是名合。结者,谓到究竟趣所有正说。由此道理,极善成就。是故此事决定无异。结会究竟是名结。」依是可知第四合支,于直接所立之宗无关系。乃由前三支所成之义已成立,更为成立馀此类似所成之义,引彼义使之合者,第五结支为总结,由前三支所成立之义及第四合支所引合之义者。彼论举一例,谓诸法无我(立宗),若于蕴施设四过可得故(玄因),如于现在施设过去(立喻),如是遮破我颠倒已,即由此道理,常等亦无(合),由此道理,是故五蕴皆是无常乃至无我(结),即其义也。又世亲如实论所出之五分作法,亦少与前二者有殊。彼论曰:「五分义中,一分不具,是名不具足分。五分者:一立义言,二因言,三譬如言,四合譬言,五决定言。譬如有人言声无常,是第一分。何以故?依因生故,是第二分。若有物依因生,是物无常。譬如瓦器依因生,故无常,是第三分。声亦如是,是第四分。是故声无常,是第五分。是五分若不具一分,是名不具足堕负处。」外道尼耶夜学派所立,亦如用五支作法,与如实论所说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