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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续上)
我法二执
破法执不应理
于法计常
五法界
法界三观(二)
二种观法
四善法
四善法(二)
修行四法
十种修三昧法
三种忏悔法
教理行證四法门
教理行果四法
教行證三法
境行果三法
我法二执
【佛学次第统编】
于诸见中,起于我法二执,于诸我执,略有二种:
一者、俱生 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故曰俱生,此复二种:
一、常相续 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我。
二、有间断 在第六识缘识所变五取蕴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我。
此二我执,细故难断,后修道中,数数修习胜生空观,方能除灭。
二、分别我执 亦由现在外缘力故,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
一、缘邪教所说蕴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
二、缘邪教所说我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
此二我执,粗故易断,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灭。
于诸法执,略有二种:
一者、俱生 此复二种:
一、常相续 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法。
二、有间断 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法。
此二法执,细故难断,后十地中,数数修习胜法空观,方能除灭。
二、分别法执 亦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
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
二、缘邪教所说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
此二法执,粗故易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灭。
破法执不应理
【佛学次第统编】
唯识论云:「诸外道辈品类虽多,所执有法,不过四种:」
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如数论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体无差别,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应无青黄等异。
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如胜论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灭无,体不可得,便违实等。自体非无,亦违世间现见有物。又若色等非色等性,应如声等非眼等境。
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如无惭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一异同前,一异过故,二相相违,体应别故。一异体同,俱不成故。勿一切法,皆同一体,或应一异,是假非实,而执为实,理定不成。
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如邪命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非一异执,同异一故。非一异言,为遮为表,若唯是表,应不双非。若但是遮,应无所执。亦遮亦表,应互相违。非表非遮,应成戏论。又非一异,违世共知有一异物,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是故彼言,唯矫避过。
于法计常
【佛学次第统编】
于法计常者,有十一种,云何为十一。
一、计诸有见常 如外道贪著诸见,说法因集皆是实有,以诸有见为常。
二、计诸有法常 如萨婆多人执法有我无,如是故诸有法常。
三、计世谛法常 如成实人执真谛无我法,而世谛是有,执有故常。
四、计一因具果常 如两际外道,计因中常有果性,不待缘成,说一因常。
五、计从缘相常 如数论师,计一切法体,因中本有果性,但须从众缘显。非缘则因果不见,故计从缘相常。
六、计声相常 即声论师,如上计,说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由于宣吐方得显了,如是执声相常。
七、计生死法乐故常 如尼犍子等,妄于生死中起乐见,说生死真实是乐,涅槃真实是苦。加人肢体,有坏即苦,若都无五阴,即是极苦。故云生死是乐,说为可常。
八、计生死法难断故常 如不定聚人怖生死故,见生死法,难可断故,计生死常。
九、计三世常 如萨婆若帝婆,执三世常。故云因果异体,生死皆实。因果非转变,种子与芽各异体,果性在未来,移出至现在。现在谢过去,如是若蝉联,故三世常。
十、计三际常 如伊师迦依静虑力,计三际常。
一、计前际常 依静虑中起宿住随念不善缘起,故于过去诸行,不如实知,计为前际,发起常见。
二、计现际常 依天眼见现在诸识,依转相续,从此世间,至彼世间,不如实知,计为现际,发起常见。
三、计后际常 依静虑中,于想及受,虽见差别,然不见我自相差别,是故发起常见,谓我及世间,皆悉常住,以后际为常。
十一、计自然力常 此人执无明无力能生行,无明若在若不在,自然有行。故知无明无力生行,能生行者,乃自然力,如是说自然力常。
五法界
【佛学次第统编】
五法界:
一、有为法界 是即事法界也。
二、无为法界 是即理法界也。
三、亦有为亦无为法界 是即事理无碍法界也。
四、非有为非无为法界 是亦事理无碍法界也,以事即理则非有为,理即事则非无为故也。
五、无障碍法界 是即事事无碍法界也。
此五法界,就有为无为之二,分别四句,更加该收四句之一门,为五门也。
法界三观(二)
【佛学次第统编】
华严法界观云法界三观:「法界三观者,乃帝心尊者,依华严经而立也。法界即所观之境,三观即能观之观,此三种观,虽自下升上,渐次深广,然修之者,但一道竖穷,展转圆妙。非初观外,别有二三。良以举一即三,全三是一故也。」
一、真空观 谓非虚妄念虑曰真,非形碍色相曰空,故简情妄,以显真性。使见色非实色,举体全是真空。令见空非断空,举体全是真性。如是则能廓清尘而空色无碍,泯智解而心境俱融,故名真空观。
二、理事无碍观 谓性净明体曰理,形相分限曰事,故观广大之理,咸归一尘。即了一尘之色,通遍法界。是则融万相之虚相,全一真之明性,理事交彻,无碍圆融,故名理事无碍观。
三、周遍含容观 谓无所不在曰周遍,无法不摄曰含容,故观全事之理,随事而一一可见。全理之事,随理而一一可融。是则一多无碍,大小相含。互摄互容,重重无尽。显隐自在,神用不测。真可谓入华严无尽法界之境,故名周遍含容观。
二种观法
【佛学次第统编】
占察经云二种观法:
一、惟识观 谓于一切时,一切处,随身口意,所有作业,知惟自心。于念念间,悉以三观。观察所起之心,是名惟识观。
二、实相观 实相即理也。谓思惟心性,无生无灭。不住见闻觉知。于念念间,悉以三观。观于本心所具实相之理,是名实相观。
【三藏法数】
(出占察经)
〔一、唯识观〕,谓于一切时一切处,随身口意所有作业,知惟自心,于念念间,悉以三观观察所起之心,是名唯识观。(三观者,空观、假观、中观也。)
〔二、实相观〕,实相即理也。谓思惟心性,无生无灭,不住见闻觉知,于念念间,悉以三观,观于本心所具实相之理,是名实相观。
四善法
【佛学次第统编】
涅槃经云四善法:
一、近善知识 谓善知识常谈善法,若人亲近,则得灭除一切恶法,增长一切善根也。
二、能听受法 谓既亲近善知识,又能听受正法,生长善根。
三、能思惟义 谓既闻正法,即当思惟微妙之义,而契会于心也。
四、如说修行 谓既能思惟正法之义,当如所说而修其行,则能脱烦恼生死之苦,證真空寂灭之道也。
【三藏法数】
(出涅槃经)
〔一、近善知识〕,谓善知识常谈善法,若人亲近,则得灭除一切恶法,增长一切善根也。
〔二、能听受法〕,谓既亲近善知识,又能听受正法,生长善根也。
〔三、能思惟义〕,谓既闻正法,即当思惟微妙之义,而契会于心也。
〔四、如说修行〕,谓既能思惟正法之义,当如所说而修其行,则能脱烦恼生死之苦,證真空寂灭之道也。
四善法(二)
【佛学次第统编】
大宝积正法经云:
一、乐住林间 谓修菩萨行者,当离愦闹,住于山林空闲之处,寂静宴然,思惟正道,而广集一切善根也。
二、四事摄物 四事者,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也。谓善修菩萨行者,自行既充,必须外引众生,同己所行之道。是以常行布施,周其贫乏。复以爱语安慰开谕,起诸利行,同其事业,而广集一切善根也。
三、舍身求法 谓修菩萨行者,乐求大乘之法,其心勇猛,虽弃舍身命,亦复无所顾惜,而广集一切善根也。
四、勤行精进 谓修菩萨行者,誓欲求就佛果,是以勤加精进,无少懈怠,而广集一切善根也。
修行四法
【佛学次第统编】
大乘四法经云菩萨修行有四法:
一、不舍菩提心。
二、不舍善知识。
三、不舍堪忍爱乐。
四、不舍阿练若。
十种修三昧法
【佛学次第统编】
大集贤护经云十种修三昧法:
一、摧折我慢 我即我见,慢即憍慢。谓修行之人,当先摧灭我慢之心,而于佛法僧三宝,及一切众生之前,皆起恭敬也。
二、知恩念报 谓修行之人,当知天地盖载,国家水土,父母养育,师长训诲,皆有恩德。于一切时,念念不忘,以报其恩也。
三、心无嫉妒 谓修行之人,摄化有情,心无偏倚。于他所有名誉财宝,如同己有,不生嫉恶妒忌之心也。
四、断除疑惑 谓修行之人,当以诸佛正知正见,断除疑惑,而于善恶诸境,皆无障碍也。
五、深信不坏 谓修行之人,须发深信之心,于佛正法,系念思惟,坚固持守,如金刚不坏也。
六、精进无倦 谓修行之人,当精进勤敏,无有倦怠,使得成就道果也。
七、常行乞食 谓修行之人,当行乞食,折我慢心,益彼福德。设有请者,则依时赴之,不可更赴别请也。
八、少欲知足 谓修行之人,当离尘寡欲,不可多求财利,而起贪染,常自知足,调伏诸根,以增长善法也。
九、乐无生法忍 无生法即不生不灭之理,忍即安忍。修行之人,于不生灭之法,起希乐心,安忍不退,以期必證乎此也。
十、常念三昧 谓修行之人,应当事彼能證三昧法者,即作佛想,念念于此三昧,精勤修习,无有退失也。
【三藏法数】
(出大集贤护经)
〔一、摧折我慢〕,我即我见,慢即憍慢。谓修行之人,当先摧灭我慢之心,而于佛法僧三宝及一切众生之前,皆起恭敬也。
〔二、知恩念报〕,谓修行之人,当知天地盖载、国王水土、父母养育、师长训诲,皆有恩德,于一切时念念不忘,以报其恩也。
〔三、心无嫉妒〕,谓修行之人,摄化有情,心无偏倚,于他所有名誉财宝,如同己有,不生嫉恶妒忌之心也。
〔四、断除疑惑〕,谓修行之人,当以诸佛正知正见,断除疑惑,而于善恶诸境,皆无障碍也。
〔五、深信不坏〕,谓修行之人,须发深信之心,于佛正法,系念思惟,坚固持守,如金刚不坏也。
〔六、精勤无倦〕,谓修行之人,当精进勤敏,无有倦怠,使得成就道果也。
〔七、常行乞食〕,谓修行之人,当行乞食,折我慢心,益彼福德。设有请者,则依时赴之,不可更赴别请也。
〔八、少欲知足〕,谓修行之人,当离尘寡欲,不可多求财利,而起贪染,常自知足,调伏诸根,以增长善法也。
〔九、乐无生法忍〕,无生法,即不生不灭之理,忍即安忍。修行之人,于不生灭之法,起希乐心,安忍不退,以期必證乎此也。
〔十、常念三昧〕,谓修行之人,应当事彼能證三昧法者,即作佛想。念念于此三昧,精勤修习,无有退失也。
三种忏悔法
【佛学次第统编】
三种忏悔法者:
一、作法忏 向佛前报陈过罪,身口所作,一依于法度者,为灭犯戒之罪。
二、取相忏 于定心而运忏悔之想,如佛来摩顶,以感瑞相为期者,为灭烦恼之性罪。
三、无生忏 正心端坐,而观无生之理者,为灭障中道之无明,观普贤经曰:「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教理行證四法门
【佛学次第统编】
万行广散,摄持不易。行者行于一法,而遍行一切法。摄一切行,而总持于一行。约之不出四种法门,谓教理行證四者是也。
一、教 如教观是,显教中法相、三论、天台、贤首,四宗当之。
二、理 如参禅是,禅宗当之。
三、行 如念佛、持戒皆是。净土宗、律宗当之。
四、證 如持明是,真言宗当之。
教理行果四法
【佛学次第统编】
法宝中有四种:
一、教法 三世诸佛所说破无明烦恼之声名句文也。
二、理法 教法所诠之义理也。
三、行法 依理而行之戒定慧也。
四、果法 行满所得有为无为之證果也。
心地观经曰:「于法宝中,有其四种:一者教法,二者理法,三者行法,四者果法。」
教行證三法
【佛学次第统编】
教行證三法者:
一、教法 释迦一代所说之十二分教是也。
二、行法 依教修行之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是也。
三、證法 依行證果之菩提涅槃二果是也。
此三者该收一切之佛法也。
义林章曰:「具教行證三,名为正法。但有教法,名为像法。有教无馀,名为末法。」
境行果三法
【佛学次第统编】
境行果三者:
一、境为所观之境,行为修断之行,果为所得之果。就一切法而审详分别,观察三性,有体无体,有为无为等,谓为境。
二、已知境界,则修习闻思修三慧,凝五重唯识观谓为行。
三、果者,谓有漏之修,能感世间一切之妙果,无漏之修,永灭诸障而得大菩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