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111
词典
12
分类词汇
98
佛典
1
共98,分7页显示
1
2
3
4
5
6
7
2
3
4
5
下一页
分类词汇
法庭
司法
破产
告诉
律师
裁定
上诉
改判
庭长
管收
再审
公诉
裁判
判例
星院
《國語辭典》:
法庭
拼音:
fǎ tíng
法官审问及判决民刑诉讼的场地、处所。如:「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私下和解,那我们只有法庭上见了。」
分類:
法庭
法院
国家
正殿
审判
机关
指法
诉讼
讼案
案件
组织
织机
机构
场所
《國語辭典》:
司法
拼音:
sī fǎ
1.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始废。
2.一般泛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与行政等案件之审理。
分類:
司法
官名
星官
星官名
检察
机关
法院
依照
法律
民事
主刑
刑法
刑事案件
侦察
审判
《國語辭典》:
破产(破產)
拼音:
pò chǎn
1.丧失所有的家产。《新唐书。卷一五九。列传。卢坦》:「某家子与恶人游,破产,盍察之?」
2.一般认为当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为破产;但依《破产法》之规定,破产须经和解或破产程序并由法院宣告。
分類:
破产
丧失
债务人
彻底
失败
无力
财产
偿还
还欠
欠债
法院
债权人
申请
《國語辭典》:
告诉(告訴)
拼音:
gào sù
被害者向高级长官或机关告发,称为「告诉」。《五代史平话。唐史。卷上》:「中和四年七月,李克用奉表自陈,告诉朱全忠上源驿谋杀的事。」明。徐霖《绣襦记》第二二出:「近日闻得东西二肆相争主顾,必来告诉于我,且待审个是非则个。」
《國語辭典》:
告诉(告訴)
拼音:
gào su
通知。《红楼梦》第六一回:「芳官便又告诉了宝玉,宝玉也慌了。」
分類:
告诉
告知
向上
申诉
被害人
说明
法定代理
法院
控告
犯罪
罪人
罪行
轻声
《國語辭典》:
律师(律師)
拼音:
lǜ shī
1.精通戒律的法师。《大般涅槃经》卷三:「善学戒律,不近破戒,见有所行,随顺戒律,心生欢喜。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说,是名律师。」
2.唐代对道士的一种尊称。按修行其一曰法师,其二曰威仪师,其三曰律师。
3.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辩护或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分類:
律师
佛教
传授
法律
时道
当事人
道士
知识
戒律
委托
修行
行程
法院
程度
指定
依法
协助
诉讼
《國語辭典》:
裁定
拼音:
cái dìng
为裁判的一种形式,指审判机关对于诉讼程序和特定实体争议问题所作的决定。
分類:
裁定
斟酌
法院
决定
诉讼
去取
可否
问题
实体
《國語辭典》:
上诉(上訴)
拼音:
shàng sù
1.向神明、官府、上级陈述。汉。
班固
东都赋
:「故下人号而上诉,上帝怀而降监,乃致命乎圣皇。」唐。
杜甫
〈
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
〉:「元气淋漓障犹湿,真宰上诉天应泣。」
2.法律上指不服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而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改判。
分類:
上诉
法律
法律名词
神祇
君王
诉讼
当事人
官府
不服
诉说
法院
冤情
第一审
判决
裁定
《國語辭典》:
改判
拼音:
gǎi pàn
法官或竞赛裁判更改原先所作的判决。如:「由于新事證的出现,洗清被告的冤情,法官改判无罪。」「原已判定安全上垒的球员,对方教练提出抗议,后经重播辅助判决,改判回垒不及遭触杀出局。」
分類:
法院
更改
原来
判决
《國語辭典》:
庭长(庭長)
拼音:
tíng zhǎng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中分设刑事庭、民事庭等,每庭各置庭长一人,除由兼任院长的法官担任外,馀由其他法官兼任。职权为监督各庭的事务。
分類:
法院
贵族
开庭
宴饮
时主
主持
审判
官员
《国语辞典》:
管收
拼音:
guǎn shōu
法院为强制债务人、担保人或清偿义务人,履行债务的责任,拘束其人身自由于一定处所,此种处分称为「管收」。管收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有再行管收之必要,以一次为限。
分类:
法院
为强
强制
债务人
担保
保人
清偿
义务
《國語辭典》:
再审(再審)
拼音:
zài shěn
1.重新审查。如:「这件案子因有疑异,委员会决定重新再审。」
2.指民事、刑事或行政案件之终局判决确定后,以该判决所认定事实错误或有重大瑕疵,请求撤销原裁判,重开诉讼程序。
分類:
重新
法学
审查
法院
已经
审理
终结
案件
依法
《國語辭典》:
公诉(公訴)
拼音:
gōng sù
我国刑事诉讼的方式分为公诉与自诉。「公诉」指检察官依侦查所得之證据,足认被告有犯罪嫌疑时,应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類:
公诉
刑事诉讼
诉讼
是以
国家
家公
身分
法院
提起
《國語辭典》:
裁判
拼音:
cái pàn
1.依竞赛规则,对竞赛成绩或竞赛中所发生的问题作公平的处置或评判。
2.依竞赛规则处置竞赛中所发生的问题及评断胜负的人。也称为「裁判员」。
3.法律上指审判机关对负责之案件,依相关诉讼法的正当法律程序,而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对当事人或诉讼关系人之主张做出决定,可分为判决及裁定。
分類:
裁判
法院
体育运动
体育
事实
竞赛
是非曲直
执行
依照
法律
评判
运动员
诉讼
讼案
人
案件
成绩
裁定
判决
问题
《國語辭典》:
判例
拼音:
pàn lì
法律上指判决的先例。法院对诉讼案件所为的判决,在以后遇有相同或类似案件时,仍引用此判决而为判决。则此一判决,即称为「判例」。也称为「判决例」。
分類:
案例
法院
援引
审理
同类
案件
依据
判决
《国语辞典》:
星院
拼音:
xīng yuàn
英国中世纪时所设置的法院。由若干法官和枢密院顾问组成。因执行法律公正,故颇具威望。西元一四八六年设置,至一六四一年废止。因其天窗上有星形装置,故称为「星院」。
分类:
英国
国中
中世纪
法院
法官
枢密院
顾问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