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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金书
等级
朝典
五刑
空文
常法
共有
深文
作法
问法
免罪
犯罪
律师
漏网
如律
《漢語大詞典》:金书(金書)
(1).指用金简刻写或金泥书写的文字。 唐 贾岛 《送于中丞使回纥册立》诗:“君立天骄发使车,册文字字著金书。”古今小说·杨思温燕山逢故人:“ 思温 行至 昊天寺 前,只见真金身铸五十三参,铜打成旛竿十丈,上有金书‘勅赐昊天悯中禪寺’。”
(2).指道教或佛教之经典。《汉武内传》:“侍女 纪离容 至云:‘尊母欲得金书祕字六甲灵飞左右策精之文十二事。’” 宋 秦观 《游龙瑞宫次程公韵》:“鹤衔寳箭排烟去,龙护金书带雨来。” 元 揭傒斯 《送陈讲主奉诏校经罢归馀杭》诗:“圣主隆象教,金书开寳坊。”
(3).指法律条文。《隋书·刑法志》:“将恐玉科轻重,全关墨綬,金书去取,更由丹笔。”
(4).指天神的诏书。 南朝 梁 沈约 《游金华山》诗:“若蒙羽驾迎,得奉金书召。”
《國語辭典》:等级(等級)  拼音:děng jí
阶级、次第。《商君书。赏刑》:「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国语。楚语上》:「明度量以导之义,明等级以导之礼。」
《漢語大詞典》:朝典
(1).朝廷的礼仪制度。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德行:“ 华歆 遇子弟甚整,虽閒室之内,严若朝典。”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二:“臣山野人,不识朝典,见陛下合称臣否?” 清 梁绍壬 两般秋雨盦随笔·寿星:“乡人耕凿自安,不諳朝典。”
(2).指与朝廷礼仪制度有关之物。《前汉书平话》卷中:“ 张良 即日将靴笏襴袍官爵於 汉王 面前纳了,拜舞毕:‘上覆我王,老臣年纪高大,不能长治朝纲,故纳三般朝典,辞我王。’”
(3).朝廷的法律。南史·邓琬传:“忠臣殉国,不谋其报,临难以干朝典,岂为下之节。” 宋 苏轼 《举刘景文状》:“如蒙朝庭擢用后,犯入已赃,及不如所举,甘伏朝典。”
(4).指与执行朝廷法律有关之物。 元 纪君祥《赵氏孤儿》楔子:“小官奉主公的命,将三般朝典是弓絃、药酒、短刀,赐与駙马 赵朔 ,随他服那一般朝典,取速而亡。”《七国春秋平话》卷中:“今遣 骑劫 代汝回朝,别议官赏。如违詔命,即赐朝典。”
《國語辭典》:五刑  拼音:wǔ xíng
古代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1)秦以前为墨、劓、剕、宫、大辟。《书经。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汉。孔安国。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2)秦汉时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3)隋唐以后为死、流、徒、杖、笞。《旧唐书。卷五○。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4)现行刑法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项。
《漢語大詞典》:空文
(1).空洞浮泛的文辞。史记·日者列传:“初试官时,倍力为巧诈,饰虚功执空文以誷主上。” 汉 桓宽 盐铁论·非鞅:“故贤者处实而效功,亦非徒陈空文而已。” 唐 白居易 《读张籍〈古乐府〉》诗:“《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
(2).谓不能用于当世的文章。史记·太史公自序:“ 孔子 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 清 刘大櫆 《送胡先生序》:“余不自揆,闭户为空文,思以垂之於后。”
(3).有名无实的法律规章。 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买绢未尝不折盐,粮草未尝不折钞,乃知青苗不许抑配之説,亦是空文。” 章炳麟 《訄书·商鞅》:“繇 汤 之法,终於盗贼满山,直指四出,上下相蒙,以空文为治,何其与 鞅 反也?”
《國語辭典》:常法  拼音:cháng fǎ
1.固定不变的法律或通则。《左传。文公六年》:「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韩非子。饰邪》:「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2.长远的打算。《醒世恒言。卷五。大树坡义虎送亲》:「女儿年纪长成了,把他担误,不是个常法。」
《國語辭典》:共有  拼音:gòng yǒu
数人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如:「这些权利是我们大家所共有的。」
《國語辭典》:深文  拼音:shēn wén
1.制订或引用法律条文严苛。《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张汤》:「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
2.含意深远或艰奥的文章。如:「深文奥义」。
《國語辭典》:作法  拼音:zuò fǎ
1.创立典章、法律等。晋。干宝 晋纪总论:「夫作法于治,其弊犹乱;作法于乱,谁能救之。」
2.制作的方法。如:「这道菜的作法简易,适合初学者学习。」
3.术者施行法术。《大唐三藏取经诗话》卷上:「然小行者被他作法,变作一个驴儿,吊在厅前。」《三国演义》第二回:「张宝作法,风雷大作,飞砂走石,黑气漫天,滚滚人马,自天而下。」
4.作文章的方法。《红楼梦》第四八回:「香菱笑道:『好姑娘,别混我。』一面说,一面作了一首,先与宝钗看。宝钗看了,笑道:『这个不好,不是这个作法。』」
5.做惩戒的榜样。《红楼梦》第九回:「今见秦香二人来告金荣,贾瑞心中便更不自在起来,虽不好呵叱秦钟,却拿著香怜作法,反说他多事,著实的抢白了几句。」
《漢語大詞典》:问法(問法)
(1).依据法律。 唐 韩愈 《司徒兼侍中中书令赠太尉许国公神道碑铭》:“其罪杀人,不发声色,问法何如,不自为轻重,故无敢犯者。”
(2).问佛法。 唐 杜甫 《谒真谛寺禅师》诗:“问法看诗妄,观身向酒慵。”
《國語辭典》:免罪  拼音:miǎn zuì
不论罪。《北齐书。卷五○。恩倖列传。和士开》:「既得免罪,即令讽论,责其珍宝,谓之赎命物。」《三国演义》第四回:「不如赦之,拜为一郡守,则绍喜于免罪,必无患矣。」
《國語辭典》:犯罪  拼音:fàn zuì
违反法令的行为。《儒林外史》第一回:「你又不曾犯罪,难道官府来拿你的母亲去不成。」《文明小史》第三八回:「这人虽说是陆制军送来的,究竟他是犯罪的人,陆制军作不得主。」也作「犯案」。
《國語辭典》:律师(律師)  拼音:lǜ shī
1.精通戒律的法师。《大般涅槃经》卷三:「善学戒律,不近破戒,见有所行,随顺戒律,心生欢喜。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说,是名律师。」
2.唐代对道士的一种尊称。按修行其一曰法师,其二曰威仪师,其三曰律师。
3.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辩护或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國語辭典》:漏网(漏網)  拼音:lòu wǎng
1.侥倖逃脱法律的制裁。《文明小史》第七回:「趁此天色尚早,他们或者未必起身,给他们个疾雷不及掩耳,拿了就走,必不使一名漏网。」
2.比喻法网宽疏。《文选。陆机。五等论》:「六臣犯其弱纲,七子冲其漏网。」
《漢語大詞典》:如律
按法律从事。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癸亥,詔曰:‘敢灸灼奴婢,论如律。’”宋史·曹玮传:“ 瑋 下令曰:‘ 羌 自相犯,从其俗;犯边民者,论如律。’”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妇女·命妇以妒受杖:“其恶甚矣,命罪之如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