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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小杜律
程序法
不应
自由
为法
法令
雷电
刑罚
世网
刀笔
绳墨
平等
成宪
回避
异议
《漢語大詞典》:小杜律
指 汉 杜延年 所订的法律。后汉书·郭躬传:“父 弘 ,习《小杜律》。太守 寇恂 以 弘 为决曹掾,断狱至三十年,用法平。” 李贤 注:“ 杜周 , 武帝 时为廷尉、御史大夫,断狱深刻。少子 延年 亦明法律, 宣帝 时又为御史大夫。对父,故言‘小’。”
分類:法律
《国语辞典》:程序法  拼音:chéng xù fǎ
指为实现实体法所定权利、义务、责任、效果、范围等执行程序的法律,如家事事件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法等。
《國語辭典》:不应(不應)  拼音:bù yìng
不回应。宋。欧阳修〈踏莎行。碧藓回廊〉词:「阑干敲遍不应人,分明帘下闻裁剪。」《三国演义》第九回:「(董卓)惊问肃曰:『持剑是何意?』肃不应,推车直入。」
《國語辭典》:自由  拼音:zì yóu
1.依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不受外力拘束或限制。《大宋宣和遗事。亨集》:「适间听谏议表章,数朕失德,此章一出,中外咸知,一举一动,天子不得自由矣!」《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因是父母在,不敢自由。」
2.指在《宪法》上或法律保障不受国家或他人干涉的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
《漢語大詞典》:为法(爲法)
(1).制定法律。史记·曹相国世家:“百姓歌之曰:‘ 萧何 为法,顜若画一; 曹参 代之,守而勿失。’”
(2).成为法则。 唐 韩愈 《进学解》:“吐辞为经,举足为法。”
《國語辭典》:法令  拼音:fǎ lìng
凡法律命令,总称法令。《三国演义》第二二回:「曹操法令既行,士卒精练。」《儒林外史》第四三回:「本县法令严明,地方清肃。
《國語辭典》:雷电(雷電)  拼音:léi diàn
1.天上的云层,通常都带电。如有一块云层接近地面物体,或有两块带异性电的云层互相接近时,会因感应而产生火花放电的现象,称为「闪电」。闪电产生高热,周围空气因受热而急速膨胀,发出极大的响声,称为「雷」。二者合称为「雷电」。
2.比喻威势强大。《战国策。齐策一》:「王家之兵,疾如锥矢,战如雷电,解如风雨。」汉。高诱。注:「雷电,喻威大也。」
《國語辭典》:刑罚(刑罰)  拼音:xíng fá
1.国家依照法律对犯罪者所实行的法律制裁。
2.比喻受苦。如:「这城市的交通已拥塞到寸步难行,出门简直是受刑罚哪!」
《漢語大詞典》:世网(世網)
比喻社会上法律礼教、伦理道德对人的束缚。 三国 魏 嵇康 《答难养生论》:“奉法循理,不絓世网。” 宋 苏舜钦 《春睡》诗:“嗒尔暂能离世网,陶然直欲见天机。”《西湖佳话·放生善迹》:“我已踢开世网,打破爱河,自寻出路,你却怎么结局?” 柳亚子 《次韵和陈巢南岁暮感怀之作》:“留得岁寒松柏在,任他世网乱如麻。”
《國語辭典》:刀笔(刀筆)  拼音:dāo bǐ
1.古代书写工具,用竹木代纸,用笔记事,用刀削误。《史记。卷一二二。酷吏传。郅都传》:「临江王徵诣中尉府对簿,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不予。」
2.刀笔吏的简称。参见「刀笔吏」条。《战国策。秦策五》:「司空马曰:臣少为秦刀笔,以官长而守。」
《國語辭典》:刀笔吏(刀筆吏)  拼音:dāo bǐ lì
掌案牍的书吏。后世又用来指讼师。《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赵禹》:「今上时,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简称为「刀笔」。
《國語辭典》:绳墨(繩墨)  拼音:shéng mò
木工取直的工具。《礼记。经解》:「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后借以比喻法度、规矩。《史记。卷六五。孙子吴起传》:「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无敢出声。」
《國語辭典》:平等  拼音:píng děng
1.彼此同等、相等。《文明小史》第一八回:「无论他是什么人,我等皆当平等相看,把他引而进之,岂宜疏而远之?」
2.县名。在河南省洛阳县西南,位于伊河之西。
《漢語大詞典》:成宪(成憲)
原有的法律、规章制度。书·说命下:“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 宋 王安石 《庙议》:“求之前载,虽或有然,考合於经,乃无成宪,因情製礼,实在圣时。” 明 张居正 《辛未会试程策》之二:“成宪具存,旧章森列。” 严复 《原强》:“祖宗之成宪俱在,吾寧率由之而加实力焉。”
《國語辭典》:回避  拼音:huí bì
1.躲避。《汉书。卷七六。赵广汉传》:「见事风生,无所回避。」宋。苏轼 行香子。昨夜霜风词:「昨夜霜风。先入梧桐。浑无处、回避衰容。」也作「回避」。
2.因有所顾忌而退让。《五代史平话。周史。卷下》:「相如听得廉颇有这言语,不肯与廉颇相会,每出,才望见廉颇,辄引车回避。」也作「回避」。
《國語辭典》:回避(迴避)  拼音:huí bì
1.因有所顾忌而离开、躲避。《红楼梦》第五三回:「一时,贾珍进来吃饭,贾容之妻回避了。」《文明小史》第一○回:「等到他身走进房间,众秀才只得起身回避。」也作「回避」。
2.因避嫌而不参预其事。如:「青青到法院告黄华,如果黄华的妻子在法院当法官,她就必须回避,不能接办这件案子。」也作「回避」。
《國語辭典》:异议(異議)  拼音:yì yì
1.别有所见的议论或持反对的意见。宋。无名氏《梁公九谏》:「策立武三思之事,诸大臣尽皆拜舞谢敕,惟有卿不拜,朕想卿必有异议。」《三国演义》第一四回:「群臣皆惧操势,亦莫敢有异议;遂择日起驾。」
2.法律上对于法院或行政官署之处分不服时,或契约当事人之一方,对于他一方表示反对时,所提出之意见,称为「异议」。
《漢語大詞典》:异义(異義)
(1).不同的含义;意思不同。墨子·尚同上:“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 清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上下同字异义例:“古书亦有上下文同字而异义者。”
(2).不同的观点;新的见解。后汉书·章帝纪:“其令羣儒选高才生,受学《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以扶微学,广异义焉。”晋书·王接传:“﹝ 接 ﹞备览众书,多出异义。”
(3).指不同的意见,异议。 宋 苏轼 《次韵答刘泾》:“新音百变口如鶯,异义蜂起弟子争。”一本作“ 异议 ”。
(4).道理不同。 汉 班固 《白虎通·三军》:“告天何?示不自专,非出辞反面之道也,与宗庙异义。” 南朝 宋 颜延之 《重释何衡阳》:“故方罚矜功,而滥咎忘贤,遗存异义,公私殊异,已备前白。”
(5).违反常规、礼法。 汉 何休 《〈春秋公羊传〉序》:“传春秋非一,本据乱而作,其中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 徐彦 疏:“非常异义者,即 庄 四年 齐襄 復九世之讎而灭 纪 , 僖 元年实与 齐桓 专封是也,此即非常之异义,言异於 文 武 时……若其常义,则诸侯不得擅灭,诸侯不得专封。” 宋 曾巩 《为人后议》:“故为人后者,为之降其父母之服,则有之矣;为之絶其父母之名,则未之有也……今欲使从所后者为属,而变革其父母之名,此非常异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