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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法务
法议
离婚
剥夺
公卖
国徽
拘役
简法
曲议
减刑
鬻举
罹法
宪律
商事
告匿
《国语辞典》:法务(法务)  拼音:fǎ wù
与法律有关的事务。
分类:法律事务
《漢語大詞典》:法议(法議)
根据法律议罪。三国志·魏志·鲍勋传:“詔曰:‘ 勛 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
分類:法律议罪
《國語辭典》:离婚(離婚)  拼音:lí hūn
配偶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國語辭典》:剥夺(剝奪)  拼音:bō duó
1.以不正当的手段侵夺他人权益或财物。唐。元稹 钱货议状:「又以为黎庶之重困,不在于赋税之闇加,患在于剥夺之不已。」
2.依照法律规定取消。
《國語辭典》:公卖(公賣)  拼音:gōng mài
1.依法律的规定,以投标、拍卖等方式整批售卖物品。
2.依法令规定由政府设局制造售卖物品。如:「烟酒公卖」。
《國語辭典》:国徽(國徽)  拼音:guó huī
由国家制定,可代表一国的徽志。如我国以青天白日为国徽。
《國語辭典》:拘役  拼音:jū yì
法律上指一日以上,不满两个月之短期自由刑。
《漢語大詞典》:简法(簡法)
(1).简要的法律条文。晋书·武帝纪:“﹝ 泰始 四年春正月﹞戊子,詔曰……又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将以简法务本,惠育海内。”
(2).简要的记叙方法。
《漢語大詞典》:曲议(曲議)
谓曲解法律条文以议罪。资治通鉴·晋惠帝元康九年:“既而曲议犹不止。” 胡三省 注:“谓曲法而议。”
《國語辭典》:减刑(減刑)  拼音:jiǎn xíng
依法将原已判处确定的刑罚减轻,称为「减刑」。
《漢語大詞典》:鬻举(鬻舉)
谓贿买科第。宋史·选举志二:“﹝ 淳祐 ﹞九年,以臣僚言:‘士子又有免解伪冒入试者,或父兄没而窃代其名,或同族物故而填其籍。’於是令自本贯保明给据,类其姓名先申礼部,各州揭以示众,犯者许告捉,依鬻举法治罪。”按,“鬻举法”为惩治科举考试舞弊者之法律。
《漢語大詞典》:罹法
触犯法律。 汉 赵晔 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吾为帝统治水土,调民安居,使得其所。今乃罹法如斯,此吾德薄不能化民证也。”新唐书·食货志五:“太学高第,诸州进士,拔十取五,犹有犯禁罹法者。”
《漢語大詞典》:宪律(憲律)
法律,律令。管子·法法:“宪律、制度必法道。”《后汉书·杜林传》:“古者肉刑严重,则人畏法令;今宪律轻薄,故姦轨不胜。” 宋 范仲淹 《答窃议》:“中宪不知内朝有此詔命,闻羣口横议,遂伏閤请加责二人,以正宪律。”
分類:法律律令
《国语辞典》:商事  拼音:shāng shì
商业法律上一切相关事项的总称。如:「商事法规」。
《漢語大詞典》:告匿
秦 法律名。指告奸与匿奸。史记·商君列传:“不告姦者腰斩,告姦者与斩敌同赏;匿姦者与降敌同罚。” 宋 秦观 《法律策上》:“ 魏文侯 之师 李悝 ,论次诸国之法,著为《法经》,其徒 商鞅 用以相 秦 ,始作牧司连坐告匿之法,而辅以詆欺文致细微之事。”
分類:法律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