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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法律制裁
广义指依据法律对违法者采取的惩罚措施。一般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狭义指刑事制裁与民事制裁。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必须由国家的专门机关实行,具有国家强制性。
《國語辭典》:法绳(法繩)  拼音:fǎ shéng
一种法器。道教法师在作法时用来调请五营兵马或驱煞除祟时使用。也称为「法索」。
《国语辞典》:灭趾(灭趾)  拼音:miè zhǐ
受法律制裁。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奏启》:「若能辟礼门以悬规,标义路以植矩,然后踰垣者折肱,捷径者灭趾,何必躁言丑句,诟病为切哉!」
《国语辞典》:漏网鱼(漏网鱼)  拼音:lòu wǎng yú
比喻侥倖逃离法律制裁的人。如:「多数做奸犯科的人,都心存侥倖,以为自己是漏网鱼。」亦比喻惊慌逃离敌人控制的人。如:「他像漏网鱼一般的,急忙逃离敌人的魔掌。」也作「漏网之鱼」、「漏网游鱼」。
《漢語大詞典》:避辟
谓免受法律制裁。《孔子家语·正论》:“今我寡也,尔又在位,朝夕恪勤,犹恐忘先人之业,况有怠惰,其何以避辟。”
《國語辭典》:逍遥法外(逍遙法外)  拼音:xiāo yáo fǎ wài
犯罪者逃过法律制裁,仍自由行动。如:「我们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漢語大詞典》:逍遥事外
(1).谓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 清 包世臣 《致广东按察姚中丞书》:“首祸正凶,逍遥事外。” 郑观应 《盛世危言·交涉》:“ 华 商欠负洋商,一经控告,追封产业,累及亲朋;西人负欠 华 债,虽饶私蓄,循例报穷,便自逍遥事外。” 鲁迅 《花边文学·女人未必多说谎》:“关于 杨妃 , 禄山 之乱以后的文人就都撒着大谎, 玄宗 逍遥事外,倒说是许多坏事情都由她。”
(2).谓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鲁迅 《且介亭杂文·论“旧形式的采用”》:“自然,旧形式的采取,或者必须说新形式的探求,都必须艺术学徒的努力的实践,但理论家或批评家是同有指导、评论、商量的责任的,不能只斥他交代未清之后,便可逍遥事外。”
《漢語大詞典》:刑事制裁
亦称“刑事处分”。法律制裁的一种。即由法院对罪犯判处刑罚。
《国语辞典》:漏网游鱼(漏网游鱼)  拼音:lòu wǎng yóu yú
本指从网目逃脱,未被网住的鱼。后比喻侥倖逃脱法律制裁的人。如:「许多为非做歹的人,心存侥倖,认为自己是漏网游鱼,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亦比喻摆脱危险,惊慌逃走的人。《封神演义》第一四回:「李靖望前飞走,真似失林飞鸟,漏网游鱼,莫知东南西北。」也作「漏网之鱼」、「漏网鱼」。
《国语辞典》:漏网之鱼(漏网之鱼)  拼音:lòu wǎng zhī yú
比喻侥倖逃避法律制裁的人。明。张景《飞丸记》第一三出:「著城门上盘诘火速,城外快张榜牍,分付乡村市镇著实挨捉,他道是漏网之鱼,我视他兀上之肉。」亦比喻惊慌逃离危险的人。元。郑廷玉《后庭花》第二折:「他两个忙忙如丧家之狗,急急似漏网之鱼。」也作「漏网游鱼」、「漏网鱼」。
《国语辞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拼音:fǎ wǎng huī huī,shū ér bù lòu
犯罪者难能永久逍遥法外,终究必受法律制裁。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侥倖作奸犯科。」
《国语辞典》:打死人不偿命(打死人不偿命)  拼音:dǎ sǐ rén bù cháng mìng
指人权大势大,虽蛮横霸道,也能不受法律制裁。元。无名氏《陈州粜米。楔子》:「我是那权豪势要之家,累代簪缨之子,打死人不要偿命,如同房檐上揭一个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