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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学则(學則)
(1).学习的法则、规则。管子·弟子职:“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弟,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心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饰。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懈,是谓学则。”
(2).学校的规章。
《漢語大詞典》:三至
(1).三条原则;三项法则。荀子·议兵:“所以不受命於主有三,可杀而不可使处不完,可杀而不可使击不胜,可杀而不可使欺百姓,夫是之谓三至。” 杨倞 注:“至谓一守而不变。”大戴礼记·主言:“ 曾子 问:‘敢问何谓三至?’ 孔子 曰:‘至礼不让而天下治,至赏不费而天下之士説,至乐无声而天下之民和。’”
(2).战国策·秦策二:“ 费 人有与 曾子 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 曾子 母曰:‘ 曾参 杀人。’ 曾子 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 曾参 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 曾参 杀人。’其母惧,投杼踰墙而走。”后以“三至”谓谣言多次传播,也会产生影响。后汉书·班超传:“身非 曾参 而有三至之谗,恐见疑於当时矣。” 三国 魏 曹植 《当墙欲高行》:“谗言三至,慈母不亲。” 唐 元稹 《戒励风俗德音》:“语称訕上之非,律有慝名之禁,皆所以防三至之毁,重两造之明。” 明 张居正 《答司空雷古》:“幸逢英明之主,不揣绵力,欲一举而振之,乃以此致恨於羣小,流言不啻於三至矣。”
(3).谓以游兵不时出入敌境,使敌困惫。管子·参患:“故凡用兵之计,三惊当一至,三至当一军,三军当一战。” 石一参 今诠:“三至者,以游兵不时出入敌境,彼来则我退,彼退则我往,亟肆以疲之,多方以误之也。”
《漢語大詞典》:遗法(遺法)
亦作“ 遗灋 ”。
(1).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法则。汉书·艺文志:“ 周 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 郑 卫 所乱,故无遗法。” 唐 柳宗元 《涂山铭》:“是以 周穆 遐追遗法,復会于是山,声垂天下,亦绍前轨,用此道也。” 明 刘基 《公朝于王所仲孙羯会晋韩不信云云城成周》:“至于天子之守,则有先王之遗法焉。”
(2).留传下来的方式、方法。 晋 崔豹 古今注·舆服:“ 汉 末丧乱,其灋中絶, 马先生 绍而作焉。今指南车, 马先生 之遗灋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齐民要术有咸杭子法,用杭木皮渍鸭卵。今 吴 人用虎杖根渍之,亦古遗法。” 金 元好问 《蒲桃酒赋》:“意天以美酿而饱予,出遗法於湮埋。” 杨树达 《古书疑义举例续补·据古人当时语气直述例》:“据此,则 史公 所述固古史记言之遗法也。”
(3).指前代传下的法书和书法艺术准则。 宋 苏舜钦 《丹阳子高得逸少〈瘞鹤铭〉于焦山之下作长句以寄》:“我久临池无所得,愿观遗法快沉冥。” 明 文徵明 《龙茶录考》:“ 晦菴 评 蔡 书,谓岁有蚤暮,力有深浅,公书至是盖无遗法矣。”
(4).指前代传下的佛法。隋书·经籍志四:“每佛灭度,遗法相传,有正、象、末三等淳醇之异。”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华严宗》:“这个贤者很留意《华严经》,能够无师自悟,绍隆遗法。”
《漢語大詞典》:天则(天則)
(1).犹天道。自然的法则。易·乾:“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唐 杨炯 《浑天赋》:“俯察人事,仰观天则。” 清 黄宗羲 《郑兰皋八十寿序》:“时有常变,势有顺逆,德有刚柔,类有邪正。然此中各有自然之天则。” 刘师培 《无政府主义之平等观》:“近世哲学家以此法为天则。谓天下事物,均依自然定规之活动力,即变形变化之际,亦各有一定不易之定规。”
(2).天子的法令。
《漢語大詞典》:旧服(舊服)
(1).旧有的属地。书·仲虺之诰:“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纘 禹 旧服。” 孔 传:“言天与王勇智,应为民主,仪表天下,法正万国,继 禹 之功,统其故服。”
(2).昔所服行之事。书·君牙:“纘乃旧服,无忝祖考。” 孔 传:“继汝先祖故所服忠勤,无辱累祖考之道。”
(3).从前的法则制度。书·盘庚上:“ 盘庚 斆于民,由乃在位,以常旧服正法度。” 孔 传:“教人使用汝在位之命,用常故事正其法度。” 孙星衍 疏:“旧服,谓故事。”
《漢語大詞典》:礼则(禮則)
犹礼法、礼制。礼节法则。左传·文公六年:“道之以礼则,使毋失其土宜。” 林尧叟 注:“开道天下以礼节法则。” 汉 蔡邕 《故太尉桥公庙碑》:“三孤故臣门人相与述公之行,咨度礼则。”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奉承 阴后 ,傍接同列,礼则修备,上下安之。”
《漢語大詞典》:知常
了解社会常规;了解自然法则。逸周书·大聚:“王若欲求天下民,先设其利,而民自至……此谓归德。五德既明,民乃知常。”《老子》:“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高亨 正诂:“知常即知万物本性之自然也。”
《漢語大詞典》:世则(世則)
当世的法则。 宋 苏轼 《父池赠太师追封温国公》:“德为世范,言为世则。”
《國語辭典》:天刑  拼音:tiān xíng
1.上天对恶人的惩罚。《老残游记》第一一回:「说无神则无阴谴,无天刑,一切违背天理的事都可以做得。」
2.阉刑、宫刑。《后汉书。卷三○下。襄楷传》:「黄门常侍,天刑之人。」
《國語辭典》:宗法  拼音:zōng fǎ
古时分别嫡庶统系的制度,以别亲疏,以示系统,以明亲亲合族之义。其道可推于治国安民。如:「宗法社会」、「宗法制度」。《朱子语类。卷九○。祭》:「如今要知宗法祭祀之礼,须是在上之人先就宗室及世族家行了,做个样子,方可使以下士大夫行之。」
《漢語大詞典》:文则(文則)
文章的法则。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通变:“是以九代咏歌,志合文则。” 唐 欧阳詹 《送洪孺卿赴举序》:“三折股为良医,予五升词场,四遭掎摭,是以窃知乎文则。”
分類:文章法则
《國語辭典》:大数(大數)  拼音:dà shù
1.注定的命运气数。亦指寿数。《礼记。月令》:「凡举大事,毋逆大数,必顺其时,慎因其类。」
2.大计。《史记。卷九二。淮阴侯传》:「故知者决之断也,疑者事之害也,审毫离釐之小计,遗天下之大数。」
3.约计的整数。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六:「陈恕为三司使,上命其以中外钱粮大数以闻。」
《漢語大詞典》:物则(物則)
事物的法则。国语·周语上:“考中度衷以蒞之,昭明物则以训之,制义庶孚以行之。” 韦昭 注:“物,事也。则,法也。” 宋 叶适 《代薛明瑞上遗表》:“灼见物则,不失义理之中;审知治原,常以仁恕为本。” 清 方以智 物理小识·气论:“理以心知,知与理来,因物则而后交格以显,岂能离气之质耶!”
分類:法则
《漢語大詞典》:帝典
(1).帝王的法则。 汉 扬雄 《剧秦美新》:“是以帝典闕而不补,王纲弛而未张。” 南朝 齐 王俭 《褚渊碑文》:“光我帝典,缉彼民黎。” 唐 王维 《上张令公》诗:“致君光帝典,荐士满公车。”
(2).犹言皇家经典。儒家著作被尊为“经”,是 汉 以来历代皇帝所为,故称。南史·陆澄传:“世有一孝经,题为 郑玄 注,观其用辞,不与注书相类。案 玄 自序所注众书,亦无孝经。且为小学之类,不宜列在帝典。”
(3).指尚书中的《尧典》《舜典》篇。礼记·大学:“《帝典》曰‘克明峻德’。” 郑玄 注:“《帝典》,亦尚书篇名也。”后汉书·章帝纪:“五教在宽,《帝典》所美;愷悌君子,《大雅》所叹。”孔丛子·论书:“吾於《帝典》见 尧 舜 之圣焉。” 姚华 《论文后编·目录中》:“典为二帝政书,天子之典,故曰《帝典》,后史之帝纪也。”
《漢語大詞典》:垂法
垂示法则。《商君书·壹言》:“秉权而立,垂法而治。”史记·秦本纪:“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 宋 曾巩 《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制》:“使百工庶尹皆知尔之不私于法,罔敢不正,而政令之自上出者,罔不得宜,以称朕所以作则垂法、始今行后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