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保甲
(1). 宋 代的一种乡兵制度。 熙宁 初, 王安石 变募兵而为保甲。其法是:十家为一保,有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正。家有两丁以上者,选一人做保丁,组成保甲,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参阅《宋史·兵志六》、《文献通考·兵考五·兵制》。
(2).旧时统治人民的户籍编制。 清 代保甲之法,十户为牌,设一牌头,十牌为甲,设一甲头;十甲为保,设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解放前,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办法。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七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在它统治的各省市一律推行这种户籍制度。参阅《清朝文献通考·户口考一》及《职役考一》、《毛泽东选集·论联合政府》注释。
(2).旧时统治人民的户籍编制。 清 代保甲之法,十户为牌,设一牌头,十牌为甲,设一甲头;十甲为保,设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解放前,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办法。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七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在它统治的各省市一律推行这种户籍制度。参阅《清朝文献通考·户口考一》及《职役考一》、《毛泽东选集·论联合政府》注释。
《國語辭典》:伏事 拼音:fú shì
1.指在朝廷或官员属下任职。晋。陆机〈吴王郎中时从梁陈作诗〉:「谁谓伏事浅,契阔踰三年。」
2.服侍、侍候。《喻世明言。卷二九。月明和尚度柳翠》:「养做外宅,又讨个妳子并小厮,伏事走动。」
2.服侍、侍候。《喻世明言。卷二九。月明和尚度柳翠》:「养做外宅,又讨个妳子并小厮,伏事走动。」
《國語辭典》:伏侍 拼音:fú shì
1.侍奉。《西游记》第一六回:「这个放心,暗中自有神灵保护,明中等我叫那些和尚伏侍。」《初刻拍案惊奇》卷二:「滴珠身伴要讨个丫鬟伏侍,曾对吴大郎说。」
2.收拾。《水浒传》第四六回:「你与我拔了这贱人的头面,剥了衣裳,我亲自伏侍他。」
2.收拾。《水浒传》第四六回:「你与我拔了这贱人的头面,剥了衣裳,我亲自伏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