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14
词典
4
分类词汇
9
其它
1
分类词汇
民事
私法
主体
六法全书
法定继承人
当然继承主义
第三者责任险
保佐人
最惠国待遇
《國語辭典》:
民事
拼音:
mín shì
1.农事。《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
2.民政、政事。《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文选。干宝。晋纪论晋武帝革命》:「节理人情,恤隐民事。」
3.徭役。《书经。太甲》:「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
4.有关民法的各项事务,如财产、婚姻、雇佣等。
分類:
民事
国政
农事
力役
民间
民法
间生
诸事
情事
民政
政事
事务
《國語辭典》:
私法
拼音:
sī fǎ
1.私人所定的法则。《晋书。卷六二。祖逖传》:「『尚书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何得一月便行褒贬!』陶曰:『此官法也。月旦,私法也。』」
2.规定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相对于公法而言。如民法、商法等。
分類:
私法
私家
保护
家所
私人
利益
法规
法律
民法
何得
得一
褒贬
《國語辭典》:
主体(主體)
拼音:
zhǔ tǐ
1.事物中的主要部分。如:「学生为学校的主体。」
2.哲学上指有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个体。
3.法律上使用行为主体或权利主体等用语,权利主体指可以享受权利、负担义务的个体。例如:《民法》上的自然人或法人。
分類:
主体
哲学
法学
统治
治地
民法
地位
法中
客体
中指
享受
权利
负担
义务
体有
认识
公民
实践
法人
能力
帝王
《国语辞典》:
六法全书(六法全书)
拼音:
liù fǎ quán shū
书名。以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为主要纲领蒐集我国现行法规数百种的法律用书。
分类:
书名
宪法
民法
民事诉讼
刑法
刑事诉讼
纲领
蒐集
现行法
法律
《国语辞典》:
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
拼音:
fǎ dìng jì chéng rén
基于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而当然为遗产继承人者。如被继承人之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配偶等是。
分类:
基于
民法
条规
规定
当然
遗产
继承人
《国语辞典》:
当然继承主义(当然继承主义)
拼音:
dāng rán jì chéng zhǔ yì
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除民法另有规定外,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换句话说,继承人如果没有特别声明的话,他既可享有遗产上的利益,也应该负担死者未履行的义务。这种概括式的承受,称为「当然继承主义」。
分类:
继承
继承人
民法
另有
规定
《国语辞典》: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拼音:
dì sān zhě zé rèn xiǎn
责任险指依特别法(如运输法、海商法等)或民法规定,被保人因意外事故,使他人遭受身体伤害或财务损失,构成侵权行为,而必须负担的法定赔偿责任。至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指保险公司与被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譬如台航直升机撞死的路人即是。因此保险在投保责任险后,即可将因意外事件而须负的法律赔偿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分类:
责任
运输
民法
法规
规定
《国语辞典》:
保佐人
拼音:
bǎo zuǒ rén
辅佐缺乏行为能力者的人。在民法上,为准禁治产者而设。
分类:
辅佐
缺乏
民法
《國語辭典》:
最惠国待遇(最惠國待遇)
拼音:
zuì huì guó dài yù
缔约国之一给予第三国某种权利时,其他缔约国即当然享受同等的权利,而不必另订新约。
分類:
通商
航海
税收
公民
民法
法律
地位
给予
享受
现时
时或
将来
同样
优惠
特权
豁免
等待
待遇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