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26314,分1755页显示  上一页  210  211  212  213  214  216  217  218  219 下一页
其它辞典(续上)
刘弥正(退翁 退斋 )
刘准(南窗 )
释宗演(遁庵 郑 )
孙镇(安常、安世、安道 三桂孙氏 )
汪大度(时法 独善 世称 西山先生 )
王崇(抑之 寓庵 )
王思明(竹庵 纯素大师 )
萧常(季韶 晦斋 )
许孚(止斋 )
薛疑之( 凝之 季常 玉成 )
俞澄(子清 且轩 )
郑若冲(季真 梦溪 )
周文璞(晋仙 方泉、野斋、山楹 )
庄夏(子礼 藻斋 )
崔与之(正子、正之 清献 菊坡 至南海郡公 )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57—1213 【介绍】: 宋兴化军莆田人,字退翁,号退斋。刘夙子。孝宗淳熙八年进士。知临川县,入为太常寺丞。时韩侂胄为相,使弥正行两淮议用铁钱,返极议其非,侂胄怒而不听。官终吏部侍郎。有《退斋遗稿》。
刘准 朝代:南宋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庆元鄞县人,号南窗。自幼好学。当宋末知国事日非,隐居教授,卜筑青山之原,日以教子读书为事。

人物简介

全宋诗
释宗演,号遁庵,俗姓郑,福州(今属福建)人。住常州华藏寺。为南岳下十六世,径山宗杲禅师法嗣。《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释宗演诗,据《续古尊宿语要》所收《遁庵演和尚语》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全宋文·卷六四六○
宗演,字遁庵,俗姓郑氏,福州(治今福建福州)人。宗杲弟子。庆元间住华藏寺,又住苏州寒山寺。重订《大慧禅师年谱》。见《丛林盛事》卷末。

人物简介

中州集
镇,字安常,绛州人。高才博学,尝中省试魁。承安二年五赴廷试,赐第,以陜令致仕,年八十四卒。有注东坡乐府、历代登科记行于世。弟宁州刺史锜,字安世,潘原令。铉,字安道,同榜擢第,乡人荣之,号三桂孙氏。安常孙诜思美,军府参佐。安世孙处谦、志全,安道孙蔚,今俱在。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婺州金华人,字时法,号独善。受业于吕祖谦。宁宗庆元初,祖谦弟吕祖俭忤权奸,贬韶州,乃从至贬所,经纪其家事甚至。朱熹致书深加敬叹。学者称西山先生。
王崇 朝代:南宋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庆元府奉化人,字抑之,号寓庵。王时会从子。尝七试礼部不中。晚授县佐小吏,屡与上官争辨役钱、水利及边防形势等事,不酬即弃官归养。有《寓庵遗稿》。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六六○一
王思明,号竹庵,临安(今浙江杭州)人,黄冠。性嗜书,编录满案,寄兴风雅,与友人结山中吟社,当世重之。宁宗庆元间赐号纯素大师,同领宫事。年七十馀卒。著有《竹庵诗稿》。见《洞霄图志》卷五,《宋诗纪事》卷九○。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吉州庐陵人。乡贡进士。父萧寿朋,不满陈寿《三国志》以魏为正统而黜蜀汉,欲为更定,未及成书而卒。常继父志作《续后汉书》,义例谨严,为后人所称。
全宋文·卷六三九二
萧常(一一四五——?),字季韶,号晦斋,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乡贡进士。继父志,于庆元中撰成《续后汉书》四十七卷(存),以蜀汉为正统,受到世人称赞。见所撰《续后汉书序》,周必大《续后汉书序》(《文忠集》卷五三),欧阳守道《跋续后汉书》(《巽斋文集》卷二一)。
许孚 朝代:南宋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庆元昌国人,号止斋。从杨简学。居乡宣扬孝义,绝意仕途,屡征不赴。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名或作凝之。宋温州平阳人,字季常,号玉成。学于杨简。时禁伪学,作《伊洛源流谱》,立九十余人传,以明道统。
全宋文·卷六六○一
薛疑之(一作凝之),字季常,号玉成,温州平阳(今浙江平阳)人。学于杨简。庆元间,学禁方严,疑之作《伊洛源流谱》以卫道。见《宋元学案》卷七四。
俞澄 朝代:南宋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六四三九
俞澄,字子清,号且轩,湖州(治今浙江湖州)人。以伯祖俟荫入仕,中刑法科,累官福建检法。光宗时除大理卿,为刑部郎中,庆元中知常德府,嘉泰间为权刑部侍郎,至刑部侍郎,卒年七十八。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之五三、五之五九,《宋诗纪事补遗》卷六○。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庆元府鄞县人,字季真。郑覃子。少力学,耻为举业。与同里汪大猷、陈居仁、楼钥相善。后三人贵显,未曾一造其门。平居谨饬,口绝戏言,辨是非义利,片辞不让,学者严惮之。
全宋诗
郑若冲,字季真,号梦溪,鄞县(今浙江宁波)人。与同里汪大猷、陈居仁、楼钥相善。事见《宋元四明六志校勘记》卷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阳榖人,字晋仙,号方泉,又号野斋、山楹。与姜夔等相唱和。曾官溧阳县丞。有《方泉先生集》。
全宋诗
周文璞,字晋仙,号方泉,又号野斋、山楹。原籍阳谷(今属山东)。宁宗庆元间为溧阳丞(清嘉庆《溧阳县志》卷九)。与姜夔、葛天民、韩淲等多唱和。有《方泉诗集》传世。 周文璞诗,以汲古阁影宋抄《南宋六十家小集》本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读画斋刊《南宋群贤小集》本(简称群贤集)。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全宋文·卷六六八三
周文璞,字晋仙,号方泉,又号野斋,又号山楹,郓州阳谷(今山东阳谷)人。工诗,与姜夔、葛天民、韩淲等有唱和。宁宗朝曾官溧阳县丞,又为内府守藏史。旋以事去官,卜居于吴县凤山,山有方泉,因以自号。着有《方泉先生诗集》四卷(存)。见《两宋名贤小集》卷二六二,《图绘宝鉴补遗》、《宋诗纪事》卷五、嘉庆《溧阳县志》卷九。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217 【介绍】: 宋泉州永春人,字子礼,号藻斋。孝宗淳熙八年进士。历知兴国县、漳州,为宗正少卿兼国史院编修官,权直学士院兼太子侍读,试中书舍人兼太子右庶子、左喻德。屡上疏言事,多切时政。官至兵部侍郎、焕章阁待制。以显谟阁待制奉祠。有《礼记解》、《典故备记》、《国史大事记》等。
全宋文·卷六五二一
庄夏(?——一二一七),字子礼,号藻斋,泉州永春(今福建永春)人,淳熙八年进士。庆元中知赣州兴国县,历太学博士,国子博士,除吏部员外郎,迁军器监,太府少卿,出知漳州。为宗正少卿兼国史院编修官,权直学士院,兼太子侍读。试中书舍人兼太子右庶子、左谕德。除兵部侍郎,以焕章阁待制与祠归。嘉定十年卒。《宋史》卷三九五有传,又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五、职官七五之一四,《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三一。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58—1239 【介绍】: 宋广州增城人,字正子。光宗绍熙四年进士。历浔州司法参军、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新城、通判邕州,俱有治绩。擢广西提点刑狱,奖廉劾贪,罢行利病,风采凛然。宁宗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浚濠创砦,选将练兵,金人深入无功。知成都府,为本路安抚使,拊循将士,人心悦服。理宗端平初,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召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累上疏言政事之当罢行与人才之当用舍。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卒谥清献。有《崔清献公集》。
全宋诗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今属广东)人。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历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七年,知扬州兼淮东安抚使。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抚使。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理宗即位,提举宫观。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辞。嘉熙二年(一二三八),提举洞霄宫。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卒,年八十二,谥清献。有集传世,系后人所编,存诗一卷。事见本集诗文、李昴英《文溪集》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陈子经《续通鉴纲目》、陈琏《崔清献公祠堂记》(《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卷一○),《宋史》卷四○六有传。 崔与之诗,以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据明嘉靖十三年刊本之抄本《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为底本,校以《岭南遗书·崔清献公集》(简称岭南本)、《两宋名贤小集·菊坡集》(简称菊坡集)。与新辑集外诗合编为一卷。
全粤诗·卷二九
崔与之(一一五八 — 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人。宋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补太学生。四年登进士。初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历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七年,知扬州兼淮东安抚使。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抚使。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理宗即位,屡次授官皆辞。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力辞。嘉熙三年(一二三九),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致仕。卒年八十二。赠太师,谥清献。有《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乃后人所编,存诗一卷。事见集中所附李肖龙《崔清献公言行录》、李昴英《文溪集》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宋史》卷四○六有传。
全宋文·卷六六七八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广州增城(今广东增城)人。绍熙四年自太学登进士第。历知新城,通判邕州,提点广西刑狱。嘉定七年,知扬州、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修浚城壕,创立五寨,组织忠义民兵抗金。擢秘书少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进四川安抚制置使。整饬边防,安抚将士,金人不敢来犯。蜀人以比张咏、赵抃,称为「三贤」,立祠祀之。移知潭州、隆兴府,辞不就,得奉祠。端平初,起为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除参知政事,又拜右丞相,皆以老病辞。嘉熙三年卒,年八十二。累封至南海郡公,谥清献。《宋史》卷四○六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