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减死(減死)
减免死刑。 汉 荀悦 《汉纪·高祖纪四》:“﹝ 赵王 ﹞无藩国之义,减死可也,侯之过歟!”《新唐书·胶东王道彦传》:“詔减死,謫戍边。”《元史·世祖纪六》:“乙未,凡伪造宝钞、同情者并处死,分用者减死杖之。”
《漢語大詞典》:兵死
死于兵刃。《淮南子·说林训》:“战兵死之鬼,憎神巫。” 高诱 注:“兵死之鬼,善行病人,巫能祝劾杀之。” 王念孙 《读书杂志·淮南内篇十二·说林》:“战字后人所加。古人所谓兵者,多指五兵而言。兵死,谓死於兵也。《曲礼》曰:死寇曰兵。《释名》曰:战死曰兵,言死为兵所伤也。《周官·冢人》曰: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皆是也。”《北齐书·方伎传·皇甫玉》:“ 玉 每照镜,自言当兵死。及被召,谓其妻曰:‘我今去不迴,若得过日午时,或当得活。’既至正中,遂斩之。” 宋 梅尧臣 《鬼火后赋》:“且闻兵死之血久而化之。”
分類:兵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