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死政
死于国事。《周礼·地官·司门》:“凡财物犯禁者举之,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 郑玄 注:“死政之老,死国事者之父母也。” 唐 元稹 《颜岘右赞善大夫制》:“古者公卿之子,代为公卿,所以贵贵也。况贤者之后,死政之孤,寧繫班资,以碍升奬?”
分類:国事
《骈字类编》:酒死
宋史苏易简传:性嗜酒,初入翰林,谢日饮已微醉,馀日多沉湎。上尝戒约深切,且草书劝酒二章以赐,令对其母读之。自是每入直不敢饮。及卒,上曰:易简果以酒死,可惜也。
《骈字类编》:四死
汉书鲍宣传:民有七死:酷吏驱杀,一死也;治狱深刻,二死也;冤陷亡辜,三死也;盗贼横发,四死也;怨雠相残,五死也;岁恶饥饿,六死也;时气疾疫,七死也。
《漢語大詞典》:死霸
见“ 死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