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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643—664 【介绍】: 唐宗室,字正本。高宗长子。始封陈王,立为皇太子,后立武后子弘,降封梁王,授梁州都督。徙房州刺史。忠惧,常衣妇人衣备刺客,数有妖梦,自占。事露,废为庶人,徙居黔州。许敬宗诬以谋反,赐死于流所。
《國語辭典》:正本  拼音:zhèng běn
1.根究本源。《淮南子。主术》:「不正本而反自然,则人主逾劳,人臣逾逸。」《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
2.书籍或文件的原本,相对于副本而言。《魏书。卷六二。李彪传》:「正本蕴之麟阁,副贰藏之名山。」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一。叙国朝求访》:「选三馆正本书万卷。」
3.还本、够本。《董西厢》卷一:「傥或明日见他时分,把可憎的媚脸儿饱看了一顿,便做受了这恓惶也正本。」
《國語辭典》:正本清源  拼音:zhèng běn qīng yuán
从根本、源头上清理整顿。指澈底解决问题。《晋书。卷三。武帝纪》:「思与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于置胤树嫡,非所先务。」《文明小史》第四二回:「现在正本清源之法,第一先要禁掉这些书,书店里不准卖,学堂里不准看,庶几人心或者有个挽回。」也作「端本清源」、「端本正源」、「端本澄源」、「清原正本」。
《漢語大詞典》:正本澄源
犹正本清源。《旧唐书·高祖纪》:“欲使玉石区分,薰蕕有辨,长存妙道,永固福田,正本澄源,宜从沙汰。” 明 刘基 《春秋明经·公朝于王所仲孙羯会晋韩不信云云城成周》:“观春秋之所书,然后正本澄源之意可得而知矣。”
《国语辞典》:清原正本  拼音:qīng yuán zhèng běn
从根本、源头上清理整顿。《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删定律令,籑二百章,以应大辟。」也作「正本清源」。
《国语辞典》:正本溯源  拼音:zhèng běn sù yuán
整顿本源,寻求源头。比喻从根本上找寻原因。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序》:「孔子既不得位,不能垂诸制度礼乐,是以为之正本溯源。」
《国语辞典》:澄源正本  拼音:chéng yuán zhèng běn
从根本、源头上清理整顿。《宋史。卷四二三。吴泳传》:「杜渐防微,澄源正本,使君身之所自立者先有其地。」
《漢語大詞典》:清源正本
谓从根本上整顿清理,彻底解决问题。《诗刊》1978年第1期:“清源正本肃流毒,诬古诬今要扫光。”参见“ 清源 ”。
《漢語大詞典》:清源
亦作“ 清原 ”。
(1).清理本源。谓从根本上加以整顿。汉书·刑法志:“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删定律令,籑二百章,以应大辟。” 清 林则徐 《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第既经开动,其为畏惮可知,亟应宣示天威,乘势尽行驱逐,以为清源之计。”
(2).清澈的水源。《楚辞·远游》:“軼迅风於清源兮,从 顓頊 乎增冰。” 蒋骥 注:“清源,水源。谓 北海 也。”后汉书·张衡传:“旦余沐於清原兮,晞余髮於朝阳。” 唐 贾岛 《南池》诗:“萧条微雨絶,荒岸抱清源。”
《漢語大詞典》:正状(正狀)
指原告状子的正本。 清 代官府规定,诉讼原告必须按格式填写正状、副状各一份,副状较正状为简,不涉及讼词内容。正状留官府备案,副状用以拘审被告。参阅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词讼》
《國語辭典》:副本  拼音:fù běn
依照书籍或文件的正本誊录或影印出来的复制本。在公文书上,副本效力视同正本。
《漢語大詞典》:三本
(1).三个根本。礼的三本。指天地、先祖、君师。荀子·礼论:“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立元神:“明主贤君必於其信,是故肃慎三本。” 凌曙 注引《大戴礼》:“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宗祀先祖而宠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2).三个根本。治国之三本。指德、功、能。管子·立政:“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
(3).古时内府藏书,图籍各备正本、副本、贮本,合称三本。北史·刑邵传:“ 炎汉 勃兴,更修儒术。故 西京 有六学之义, 东都 有三本之盛。”新唐书·百官志二:“祕书郎三人,从六品上。掌四部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贮。凡课写功程,皆分判。”
(4).三个本源。 姚华 《论文后编·目录上》:“于是赋有三本:其一承,其次拟《荀》,其次宗《楚》。”
《漢語大詞典》:附见(附見)
谓见于正本的附录或正传的附传。 宋 曹士冕 法帖谱系·蜀本:“既不知所出,未敢臆説,姑附见于此。” 刘知几 史通·列传“ 召平 纪信 ” 清 浦起龙 通释:“汉书 召平 附见《萧何传》, 纪信 附见《项籍传》。”
分類:正本附录
《漢語大詞典》:对同(對同)
旧时公文用语。谓校对及纠正讹误,使副本与正本文字相同。《明律集解附例·吏律·公式》:“若行移文书,误将军马、钱粮、刑名重事紧关字样传写失错而洗补改正者,吏典笞三十;首领官失於对同,减一等。”
《漢語大詞典》:正籍
文籍的正本。与“副籍”相对。宋史·食货志上一:“ 嘉定 以来之经界,时至近也,官有正籍,乡都有副籍,彪列昈分,莫不具在,为乡都者不过按成牘而更业主之姓名。”
指赋税。管子·轻重甲:“请以令使贺献、出正籍者必以金,金坐长而百倍。” 马非百 新诠:“正籍,谓民之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