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护法(護法) 拼音:hù fǎ
1.佛家指护持佛法的人。
2.随侍于佛教或道教主神旁边的人,负有守卫的责任。《西游记》第一六回:「众人悚惧,才认得三藏是种神僧,行者是尊护法。」
3.拥护国法。如:「护法之役」。
4.保护。《豆棚闲话。第六则》:「又请了几个废弃的乡宦,假高尚的孝廉,告老打罢的朋友,从边护法。」
5.人名。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大师。约生于六世纪中叶。曾任印度那烂陀寺的住持。其唯识学说继承陈那大师的传统,但在认识论上则主张有见分、相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佛教史上称为「四分家」。著有《广百论释》、《成唯识宝生论》等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