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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词狱(詞獄)
诉讼案件。 唐 李复言 《续玄怪录·定婚店》:“刺史 王泰 俾摄司户掾,专鞫词狱,以为能,因妻以其女。”
《漢語大詞典》:刺宋案
民国初年袁世凯刺杀宋教仁的案件。1913年初,国民党领袖宋教仁连续发表竞选演说,抨击袁世凯政府,主张实行议会政治,引起袁的仇视。不久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获胜,袁世凯派人于3月20日在上海车站刺死宋教仁。由此引发了“二次革命”。
《漢語大詞典》:钱狱(錢獄)
有关盗铸钱币的案件。宋史·沈畸传:“ 蔡京 兴 苏州 钱狱,欲陷 章綖 兄弟,遣 开封 尹 李孝寿 、御史 张茂直 鞫之。株逮至千百,强抑使承盗铸罪。”
分類:钱币案件
《國語辭典》:秋审(秋審)  拼音:qiū shěn
古代各省死罪人犯,至秋季由刑部覆核定罪,在秋后处决,称为「秋审」。《六部成语注解。刑部》:「秋审:当时立即处断,谓之热审。其馀各案统请刑部核议奏明定罪,每年秋后处决,谓之秋审。」
《國語辭典》:南山铁案(南山鐵案)  拼音:nán shān tiě àn
比喻绝对不可更改的判决或意志。参见「南山可移」条。清。黄遵宪 感事诗八首之四:「东市朝衣真不测,南山铁案竟无名。」
《國語辭典》:陪审(陪審)  拼音:péi shěn
1.由数位法官陪同主审审理讼案。
2.法院审理讼事,由民间选出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方式,称为「陪审」。英国有此制。
《國語辭典》:陪审制(陪審制)  拼音:péi shěn zhì
欧美司法制度,由依法选出的陪审团,在听取诉讼双方辩论后,以公正的立场表决被告罪行是否成立,而他们的立场要一致才可以。这种由公民直接参加审判的司法制度就称为「陪审制」。也称为「国民裁判制」。
《国语辞典》:判决书(判决书)  拼音:pàn jué shū
法院判决案件所作成的文书。含主文、事实、理由等部分。
《國語辭典》:审判长(審判長)  拼音:shěn pàn zhǎng
法院开合议庭时,于推事中推举一人为首,称为「审判长」。通常由庭长担任,在法庭上有指挥与维持秩序等权力。
《國語辭典》:审案(審案)  拼音:shěn àn
审理案件。如:「法官正在审案。」
《漢語大詞典》:审判权(審判權)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漢語大詞典》:审判庭(審判庭)
(1).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审判庭由庭长一人、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2).为审理每一具体案件而成立的审判组织。
《國語辭典》:拦词(攔詞)  拼音:lán cí
编造的言词。《儒林外史》第五回:「只消央个人去把告状的安抚住了,众人递个拦词,便歇了。」
《漢語大詞典》:两审终审制(兩審終審制)
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或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二审判决和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