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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条具(條具)
(1).分条开列;分条陈述。旧题 宋 梅尧臣 《碧云騢》:“於是 遵 等归,条具日月、姓名及物多少。” 宋 苏轼 《试馆职策题三首》:“愿深明所以然之故,而条具所当行之事,悉箸于篇,以备採择。”宋史·梁克家传:“上欣纳,因命条具风俗之弊。”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四年:“帝乃命有司条具明堂典礼以闻。”
(2).犹条陈。指公文。 宋 李纲 《乞修边备添置参谋编修官札子》:“仍添置编修官二员,共措画条具,以时推行。”
《國語辭典》:条陈(條陳)  拼音:tiáo chén
1.分条陈述。《汉书。卷七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李寻》:「夫变异之,各应象而至,臣谨条陈所闻。」《清史稿。卷一二六。河渠志一》:「铁保等条陈修防各事,惟于原议高堰石坦坡,未曾筹及蓄清刷黄,专在固守高堰,实得全河关键,以柔制刚,其法最善。」
2.原指条奏天子之呈文,后泛称分条陈述意见之呈文。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二九出:「准了礼部尚书钱谦益的条陈,要亟正文体,以光新治。」《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回:「那苟观察前两年上了一条陈给制台,是讲理财的政法。」
《漢語大詞典》:谏疏(諫疏)
条陈得失的奏章。 唐 韩愈 《游青龙寺赠崔大补阙》诗:“年少得途未要忙,时清諫疏尤宜罕。” 清 张佩纶 《论闺秀诗》诗之十二:“《骚》情諫疏到今称,娬媚何当属 魏徵 。” 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附论西汉不是奴隶社会》:“把这些事例和 董仲舒 的谏疏对照起来,我们可以放心地下出一个判断。”
《漢語大詞典》:具疏
备文分条陈述。 唐 韩愈 《唐故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公将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国,不足於资,宜上请,安有卖官以受钱邪?’即具疏所以。上以为贤,命有司与其费。”
《漢語大詞典》:疏条(疏條)
亦作“疎条”。 粗壮的枝条。 北周 庾信 《竹枝赋》:“惟我生民,虽復疎条劲柘,促节贞筠,杖端刻鸟,角首图麟,岂能相予此疾,将予此身?”
亦作“疎条”。 谓逐条陈述。南史·后妃传下·陈后主张贵妃:“时 后主 怠於政事,百司啟奏,并因宦者 蔡临儿 、 李善度 进请, 后主 倚隐囊,置 张贵妃 於膝上共决之。 李 蔡 所不能记者, 贵妃 并为疏条,无所遗脱。”
《漢語大詞典》:条白(條白)
分条陈明。汉书·朱博传:“正监以为 博 苟强,意未必能然,即共条白焉。” 唐 刘禹锡 《唐故赠左散骑常侍薛公神道碑》:“有司条白其劳,入拜殿内史。”
分類:条陈
《漢語大詞典》:陈条(陳條)
犹条陈,向上级分条陈述意见的书面材料。 王西彦 《夜宴》六:“ 大容 ,你这次到陪都去,务必向你那位亲戚上个陈条。”
《漢語大詞典》:条议(條議)
指分条陈述意见的奏疏或文书。《水浒传》第一○一回:“却説那四箇贼臣的条议, 道君皇帝 一一准奏。”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三》:“今之仕者,为郡县则假条议以济其贪,任京职则假建言以文其短,居里閈则假道学以行其私,举世之无学术事功,三者坏之也。” 章炳麟 《文学总略》:“《惜誓》载于楚辞,文辞不别,以为奏记条议,适彼之所谓辞也。”
《漢語大詞典》:条呈(條呈)
分条陈述的呈文。 鄢国培 《巴山月》第二十章一:“抗战初期,他听信了条师 严江贺 的条呈,要趁机大量收买中下游廉价出售的轮船,以扩充 巨富洋行 的运输实力。”
《國語辭典》:说帖(說帖)  拼音:shuō tiě
条陈意见及办法的书简。《老残游记》第三回:「至于其中曲折,亦非倾盖之间所能尽的。容慢慢的做个说帖呈览,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