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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杖义
杖拿
杖罚
鹤杖
青筇杖
天杖
斑杖
延年杖
左杖
拥杖
杖斧
杖鼓
杖戟
杖家
杖周
《漢語大詞典》:杖义(杖義)
主持正义。 汉 陆贾 新语·辅政:“杖仁者霸,杖义者强。”三国志·魏志·崔林传:“宰相者,天下之所瞻效,诚宜得秉忠履正本德杖义之士,足为海内所师表者。”一本作“ 仗义 ”。新唐书·韩游瓌传:“四方杖义而起,贼不足虑。”金史·完颜忠传:“吾欲举兵,杖义而西,君以为如何?”
分類:主持持正
《漢語大詞典》:杖拿
(1).持桨。庄子·渔父:“﹝渔父﹞方将杖拏而引其船,顾见 孔子 ,还乡而立。” 郭庆藩 集释引 司马彪 曰:“拏,橈也。”
(2).借指渔父。 北周 庾信 《奉和永丰殿下言志》之九:“ 汉阴 逢荷篠, 緇 林见杖拏。”
分類:渔父
《漢語大詞典》:杖罚(杖罰)
(1).杖刑。魏书·常山王遵传:“ 宣武 詔令检 赵修 狱,以 修 佞幸,因此遂加杖罚,令其致死。” 宋 文莹 《玉壶清话》卷三:“公慕 唐 李大亮 为人,对上前申明律意,惟务裁减。又奏乞罢三班吏杖罚,请从赎论。”
(2).指施杖刑,拷打。新唐书·徐有功传:“为政仁,不忍杖罚。民服其恩。”云笈七籤卷一○四:“父见大怒……欲杖罚之。”
分類:杖刑拷打
《漢語大詞典》:鹤杖(鶴杖)
老年人所用的手杖。 清 王夫之 《长沙旅兴》诗:“鹤杖恰逢苔径輭,渔舟初晓碧波匀。”
分類:手杖老人
《漢語大詞典》:青筇杖
筇竹制成的手杖。筇竹,出 四川 邛崃山 ,可为手杖。 唐 白居易 《题玉泉寺》诗:“手把青筇杖,头戴白纶巾。”
《骈字类编》:天杖
周书宣帝纪:帝自称为天,每笞捶人,皆以百二十为度,名曰天杖。
《漢語大詞典》:斑杖
(1).藕的别名。 晋 崔豹 古今注·草木:“ 扬州 人谓蒻为斑杖,不知食之。”蒻,藕鞭。
(2).虎杖的别名,茎上有红色或紫红色斑点。 明 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五·虎杖:“释名:苦杖、大虫杖、斑杖、酸杖。 时珍 曰:‘杖言其茎,虎言其斑也,或云一名杜牛膝者,非也。一种斑杖似蒻头者,与此同名异物。’”
(3).斑竹所制的手杖。 唐 杜甫 《晓望白帝城盐山》诗:“徐步携斑杖,看山仰白头。” 仇兆鳌 注:“斑杖,斑竹杖也。” 宋 道潜 《夏日龙井书事》诗之三:“斑杖芒鞵随步远,归来幽火认茅茨。” 清 曹寅 《送亮生南还即和留别》诗:“山步若邀斑杖健, 北湖 长望惜莓苔。”
《漢語大詞典》:延年杖
古代帝王赐给老臣的手杖,以示优遇。三国志·魏志·文帝纪“授 杨彪 光禄大夫” 裴松之 注引魏书:“公故 汉 宰臣,乃祖已来,世著名节,年过七十,行不踰矩,可谓老成人矣,所宜宠异以章旧德。其赐公延年杖及冯几;謁请之日,便使杖入。”北史·于谨传:“ 保定 二年, 谨 以年老,乞骸骨,优詔不许。三年,以 谨 为三老,固辞,又不许。赐延年杖。”
《骈字类编》:左杖
书牧誓见左手下。史记齐太公世家: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业东伐,以观诸侯集否。师行,师尚父左杖黄钺,右把白旄,以誓,曰:苍兕苍兕,总尔众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遂至盟津,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
《分类字锦》:拥杖(拥杖)
唐书路敬淳传:弟敬潜为遂安令,到官,有枭啸其屏,鼠数十走于前,左右驱之,拥杖而号,敬潜不为惧。久之,迁卫令,位中书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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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杖斧
谓持斧以为威权。
分類:持斧威权
《漢語大詞典》:杖鼓
鼓名,打击乐器。新唐书·礼乐志十二:“革有杖鼓、第二鼓、第三鼓、腰鼓、大鼓。” 宋 沈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 唐 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今之杖鼓一头以手拊之,则 唐 之‘汉震第二鼓’也。”元史·礼乐志五:“杖鼓,制以木为匡,细腰,上施五綵绣带,右击以杖,左拍以手。”
分類:打击乐器
《国语辞典》:杖戟  拼音:zhàng jǐ
杖,棍棒。戟,由矛与戈组合而成的武器。杖戟皆为近距离冲杀时所用的武器。《战国策。秦策一》:「宽则两军相攻,迫则杖戟相撞。」
《漢語大詞典》:杖家
谓拄杖行于家。与杖乡、杖国、杖朝等均为古代的一种尊老礼制。礼记·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乡,七十杖於国,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后因以为五十岁的代称。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九:“﹝ 刘钟宛 ﹞国初以秘书院学士抚 山东 ,旋晋秩工部侍郎,告归八年,方值杖家之岁。”
《漢語大詞典》:杖周
谓居丧持杖周年。新唐书·礼乐志十:“齐衰杖周。”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四:“準礼:父在为所生母,父为嫡子,夫为妻,皆杖周。”参见“ 杖期 ”。
分類:居丧周年
《國語辭典》:杖期  拼音:zhàng jī
杖,指丧礼中所执的丧棒。期,指一年的服丧期。杖期指执丧棒服一年之丧。丈夫为妻子,嫡孙为祖母,皆应服杖期。但妻死时父母尚在,或娶妻时父母已殁,妻子不曾为翁姑服过丧者,则丈夫不为妻子服杖期。《幼学琼林。卷三。疾病死丧类》:「孙承祖服,嫡孙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