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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篡权
夺取权力(贬义):太监篡权。
《漢語大詞典》:党权(黨權)
(1).结党专权。 清 梁章钜 归田琐记·鼇拜:“皇祖( 康熙 )以 鼇拜 党权不法,怙恶弗悛,用人行政,专恣妄为,文武百官欲尽出伊门下,与 穆里玛 等结成党羽……特降諭旨,严拿勘审,并亲加鞫问。”
(2).政党的权力。 胡也频 《到莫斯科去》四:“现在不操着党权和政权的并不是一种羞辱,正如现在操着党权和政权的也不是一种骄傲。”
《漢語大詞典》:强征
强迫征收为公共事业;尤指用强征入伍的方法征召。例如:强征海员。
行使权力征用(如为公或紧急使用)例如:强征过路的汽车去追赶。
《漢語大詞典》:让权(讓權)
把权力让给别人。 梁启超 《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故防弊者,始於争权,终於让权。何谓让权?天下有事,上之天子,天子曰议以闻,是让权於部院。”
分類:把权权力
《漢語大詞典》:予夺生杀(予奪生殺)
周礼·天官、大宰的“八柄”中有予、夺、生、诛(责备)等权力。后因以“予夺生杀”泛指帝王掌握的赏罚生死大权。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参见“ 予夺 ”。
分類:责备权力
《漢語大詞典》:予夺(予奪)
(1).赐予和剥夺。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六曰夺,以驭其贫。” 郑玄 注:“幸,谓言行偶合於善,则有以赐予之……夺,谓臣有大罪,没入家财者。”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
(2).引申为赏罚。 明 王凤洲 《纲鉴会纂》卷四四:“ 范华阳 曰:‘今 僖宗 两无予夺,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3).裁决,裁夺。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 蜀王 妃父 杨誉 ,在省竞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问,未及予夺。”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谨详谳之议:“使断疑狱者,以此为予夺轻重之权度。”
(4).褒贬。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序》:“一时之闻见,本於无心;千载之予夺,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诸王及内外大臣之例,得请謚者,高下予夺,各如其分。”
《漢語大詞典》:主动权(主動權)
能按自己意图行事的权力。 毛泽东 《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第四章:“一切战争的敌我双方,都力争在战场、战地、战区以至整个战争中的主动权。”
《國語辭典》:抓权(抓權)  拼音:zhuā quán
掌握或抓取权力。如:「为了抓权,他已开始整肃异己,并且重用亲信。」
《國語辭典》:政出多门(政出多門)  拼音:zhèng chū duō mén
政令由许多部门发出。语本《左传。成公十六年》:「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政令于是乎成。今其谋曰:『晋政多门,不可从也。』」比喻中央政府或领导阶层权力涣散。《晋书。卷一一七。姚兴载记上》:「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之实,宰辅执政,政出多门,权去公家,遂成习俗。」《元史。卷一五○。何实传》:「古者一相,专任贤也,今宰执员多,政出多门,转相疑忌,请损之。」
《國語辭典》:證明书(證明書)  拼音:zhèng míng shū
仅具有某特定时间、效用的證明文件,如:「在学證明书」、「在职證明书」。
《國語辭典》:芝麻官  拼音:zhī ma guān
比喻职位低、权力小的官,通常含有讥讽意味。如:「他只不过是个芝麻官,架子倒挺大的。」
《國語辭典》:争权夺利(爭權奪利)  拼音:zhēng quán duó lì
争取权势、夺取利益。如:「如果大家都争权夺利,国家就不会进步。」也作「争权攘利」。
《漢語大詞典》:乡权(鄉權)
指地方权力。 梁启超 《论湖南应办之事》:“欲通上下之情,则必当復古意,采西法,重乡权矣。”
分類:权力
《国语辞典》:社会阶级(社会阶级)  拼音:shè huì jiē jí
社会中具有同等财富、权力、声望地位的人所构成的群体。同一个社会阶级的成员经常具有类似的价值、品味、态度与行为。
《国语辞典》:社会规范(社会规范)  拼音:shè huì guī fàn
社会上共同认可的各种行为准则,常为不同社会群体权力争斗的产物,反映主流社会的价值。
《国语辞典》:生杀大权(生杀大权)  拼音:shēng shā dà quán
掌握使人生存或死亡的权力。形容权力极大。如:「他在公司握有生杀大权,你最好先得到他的支持,企划案才有通过的机会。」也作「生杀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