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六柄  拼音:liù bìng
古代君主所持治国的六种权术。指生、杀、贫、富、贵、贱。《国语。齐语》:「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为之终,而慎用其六柄焉。」三国吴。韦昭。注:「柄,本也。六柄,生、杀、贫、富、贵、贱也。」《后汉书。卷五二。崔骃传》:「六柄制于家门兮,王纲漼以陵迟。」
《國語辭典》:压迫(壓迫)  拼音:yā pò
压制逼迫。如:「对于他的压迫,她决定予以反击,不再忍气吞声。」
《國語辭典》:集权(集權)  拼音:jí quán
1.集合权力于某人或某单位。如:「他所服务的单位是一个非常集权的机构。」
2.集合权力于中央的制度。如:「共产国家是属于中央集权制度。」
分類:集中权力
《國語辭典》:权责(權責)  拼音:quán zé
职权和责任。如:「每个部门如果都能权责分明,便可提高工作效率。」
《漢語大詞典》:理柄
统治的权力。 唐 白居易 《议〈封建论·郡县策〉》:“王者将欲家四海,子兆人,垂无疆之休,建不拔之业者,在乎操理柄。”
分類:统治权力
《漢語大詞典》:运柄(運柄)
运用权力。 汉 荀悦 《汉纪·昭帝纪》:“大臣运柄,将安社稷。”
《漢語大詞典》:干断
1.帝王的裁决。
2.帝王裁决政事的权力。
《漢語大詞典》:篡权
夺取权力(贬义):太监篡权。
《漢語大詞典》:党权(黨權)
(1).结党专权。 清 梁章钜 归田琐记·鼇拜:“皇祖( 康熙 )以 鼇拜 党权不法,怙恶弗悛,用人行政,专恣妄为,文武百官欲尽出伊门下,与 穆里玛 等结成党羽……特降諭旨,严拿勘审,并亲加鞫问。”
(2).政党的权力。 胡也频 《到莫斯科去》四:“现在不操着党权和政权的并不是一种羞辱,正如现在操着党权和政权的也不是一种骄傲。”
《漢語大詞典》:强征
强迫征收为公共事业;尤指用强征入伍的方法征召。例如:强征海员。
行使权力征用(如为公或紧急使用)例如:强征过路的汽车去追赶。
《漢語大詞典》:让权(讓權)
把权力让给别人。 梁启超 《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故防弊者,始於争权,终於让权。何谓让权?天下有事,上之天子,天子曰议以闻,是让权於部院。”
分類:把权权力
《漢語大詞典》:予夺生杀(予奪生殺)
周礼·天官、大宰的“八柄”中有予、夺、生、诛(责备)等权力。后因以“予夺生杀”泛指帝王掌握的赏罚生死大权。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参见“ 予夺 ”。
分類:责备权力
《漢語大詞典》:予夺(予奪)
(1).赐予和剥夺。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六曰夺,以驭其贫。” 郑玄 注:“幸,谓言行偶合於善,则有以赐予之……夺,谓臣有大罪,没入家财者。”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
(2).引申为赏罚。 明 王凤洲 《纲鉴会纂》卷四四:“ 范华阳 曰:‘今 僖宗 两无予夺,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3).裁决,裁夺。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 蜀王 妃父 杨誉 ,在省竞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问,未及予夺。”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谨详谳之议:“使断疑狱者,以此为予夺轻重之权度。”
(4).褒贬。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序》:“一时之闻见,本於无心;千载之予夺,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诸王及内外大臣之例,得请謚者,高下予夺,各如其分。”
《漢語大詞典》:主动权(主動權)
能按自己意图行事的权力。 毛泽东 《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第四章:“一切战争的敌我双方,都力争在战场、战地、战区以至整个战争中的主动权。”
《國語辭典》:抓权(抓權)  拼音:zhuā quán
掌握或抓取权力。如:「为了抓权,他已开始整肃异己,并且重用亲信。」
《國語辭典》:政出多门(政出多門)  拼音:zhèng chū duō mén
政令由许多部门发出。语本《左传。成公十六年》:「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政令于是乎成。今其谋曰:『晋政多门,不可从也。』」比喻中央政府或领导阶层权力涣散。《晋书。卷一一七。姚兴载记上》:「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之实,宰辅执政,政出多门,权去公家,遂成习俗。」《元史。卷一五○。何实传》:「古者一相,专任贤也,今宰执员多,政出多门,转相疑忌,请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