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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阵杀
杀越
戕杀
忒杀
王杀
杀业
他杀
惨杀
大杀
应杀
阴杀
药杀
怜杀
吓杀
下杀
《漢語大詞典》:阵杀(陣殺)
军中诛杀。 元 白朴 《梧桐雨》第三折:“据着 杨国忠 合该万剐,鬭的个 禄山 贼乱了中华。是非寡人股肱难弃捨,更兼与妃子骨肉相牵掛。断遣尽枉展污了五条刑法;把他剥了官职,贬做穷民,也是阵杀。”
分類:军中诛杀
《漢語大詞典》:杀越(殺越)
见“ 杀人越货 ”。
《國語辭典》:杀人越货(殺人越貨)  拼音:shā rén yuè huò
语本《书经。康诰》:「杀越人于货,暋不畏死。」指杀人抢劫。《清史稿。卷二六六。沈荃传》:「禹州盗倚竹园为巢,杀人越货,荃遣吏卒收捕,发土得尸十馀,悉按诛之。」
《漢語大詞典》:戕杀(戕殺)
残杀;损伤。新唐书·高宗纪赞:“ 武氏 之乱, 唐 之宗室,戕杀殆尽,其贤士大夫不免者十八九。”元史·察罕帖木儿传:“帝又下詔和解之,顾乃戕杀詔使 天下奴 等,而跋扈之跡成矣。” 章炳麟 《俱分进化论》:“论者或谓, 周 秦 以上戕杀蒸报之事记于春秋者,不可僂指。常疑前世道德必无以愈于今,此大误也。” 阿英 《从〈拷红〉说起》:“看完了全本《红娘》,我感到《西厢记》原本的精神,是被戕杀得太厉害了。”
分類:残杀损伤
《國語辭典》:忒杀(忒殺)  拼音:tè shā
太甚、过于。《醒世恒言。卷三○。李汧公穷邸遇侠客》:「你也忒杀懵懂!那李勉与颜太守是相识,或者去相访是真了。」也作「忒煞」、「忒甚」。
《國語辭典》:忒煞  拼音:tè shà
太甚、过于。宋。李流谦〈于飞乐。薄日烘晴〉词:「笑溪桃、并坞杏,忒煞寻常。」《醒世恒言。卷四。灌园叟晚逢仙女》:「这老官儿真个忒煞古怪,所以有这样事,也得他经一遭儿,警戒下次。」也作「忒杀」、「忒甚」。
分類:过分
《漢語大詞典》:王杀(王殺)
犹言盛衰,荣枯。 北周 王褒 《上新定锺表》:“ 周发 听声,候春冬之王杀; 师旷 吹律,知 晋 楚 之衰亡。”
分類:盛衰荣枯
《漢語大詞典》:杀业(殺業)
佛家以杀生为罪业,称“杀业”。《东周列国志》第九九回:“杀业之重如此,为将者可不戒哉!” 明 李贽 《史纲评要·三皇五帝纪·黄帝有熊氏》:“ 西陵氏 教蚕,又是一重杀业。”
《國語辭典》:他杀(他殺)  拼音:tā shā
为他人所杀。相对于自杀而言。如:「根据死者身上多处的刀伤,法医认为这桩命案有他杀的嫌疑。」
分類:刑法杀死
《漢語大詞典》:惨杀(慘殺)
(1).严酷。 唐 杜牧 《罪言》:“ 并州 ,力足以并吞也。 幽州 ,幽阴惨杀也。”朱子语类卷六八:“利物足以和义,此句最难看。 老苏 论此,谓惨杀为义,必以利和之。”
(2).残酷杀害。 郭沫若 《请看今日之蒋介石》:“他的总司令部就是反革命的大本营,就是惨杀民众的大屠场。”
《國語辭典》:大杀(大殺)  拼音:dà shā
1.极、十分。《景德传灯录。卷一四。澧州药山惟俨禅师》:「师曰:『犹有这个文彩在。』曰:『某甲无亦无。』师曰:『汝大杀聪明。』」也作「大煞」。
2.惨烈的杀戮。《三国演义》第一回:「正值张梁、张宝败走,曹操拦住,大杀一阵,斩首万馀级。」
《韵府拾遗 黠韵》:应杀(应杀)
书:五辞简孚,正于五刑。疏:更复简练核实,知其信有罪状,与刑书正同,则依刑书断之,应墨者墨之,应杀者杀之。
《漢語大詞典》:阴杀(陰殺)
肃杀。礼记·月令“﹝季秋之月﹞是月也,天子乃教於田猎以习五戎班马政” 唐 孔颖达 疏:“天子乃教於田猎者,天子於此阴杀之时,乃教人以战法。於田猎之事,谓因田猎而教之也。”
分類:肃杀
《国语辞典》:药杀(药杀)  拼音:yào shā
用毒药致人于死。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赚的我去取盐醋,他就闇地里下了毒药,实指望药杀俺婆婆,要强逼我成亲。」也作「药死」。
《韵府拾遗 黠韵》:怜杀(怜杀)
范梈诗:旁人不识岁寒松。怜杀深山大雪封。
《漢語大詞典》:吓杀(嚇殺)
吓死。谓受惊之甚。警世通言·崔待诏生死冤家:“﹝ 郭排军 ﹞见 崔寧 从 湘潭 路上来,一路尾着 崔寧 到家,正见 秀秀 坐在柜身子里……当时吓杀 崔寧 夫妻两个,被他看破。”
分類:吓死受惊
《骈字类编》:下杀(下杀)
诗:大庖不盈。传:射左髀达于右𩩐,为下杀。笺:髀谓股外。𩩐谓水肷也。 礼记王制:天子诸候,无事则岁三田: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疏:三为充君之庖,下杀者也。
又疏下杀中。肠污泡死最迟。故充庖厨。又去声。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疏:下杀者,谓下于子孙而减杀。子服,父三年。父亦宜报服。而父子首足不宜等衰,故父服子期也。若正适传重,便得遂情,故丧服云不敢降是也。父服子期,孙卑,理不得祖报,故为九月。若传重者亦服期也。为孙既大。功,则曾孙,宜五月。但曾孙服曾祖正三月,故曾祖报亦一时也。而曾祖是正尊,自加齐衰服,而曾孙正卑,故正服缌麻。曾孙既缌麻三月,元孙理不容异。且曾孙非已同体,故服不依次减杀,略同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