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字类编》:上杀(上杀)
周礼师氏:四曰五驭。注:郑司农云:五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疏云:逐禽左者,谓御驱逆之车,逆驱禽兽,使左当人君以射之。人君自左射,故毛传云:故自左膘而射之,达于右腢为上杀。又礼记云:佐车止,则百姓田猎是也。宋书礼志:蒐狩之礼,四时异议,礼有损益,时代不同。今既无复四方之祭,三杀之仪,旷废来久。禽获牲物,面伤剪毛,未成禽不献。太宰令谒者择上杀奉送,先荐庙社二庙,依旧以太尉行事。又去声。宋史仪卫志:大雉扇长五尺二寸,阔三尺七寸。中扇、小扇、递减二寸。下方上杀。以绯罗绣雉尾之状。中有双孔雀杂花。下施黑漆横木。长柄、以金涂铜饰。
《高级汉语词典》:殴杀 拼音:ōu shā
用手或器具击打而导致对方死亡
《漢語大詞典》:杖杀(杖殺)
用杖打死。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奏 辅端 诽谤朝政,杖杀之。”《新唐书·懿德太子重润传》:“ 大足 中, 张易之 兄弟得幸 武后 ,或譖 重润 与其女弟 永泰郡主 婿窃议,后怒,杖杀之。” 宋 王谠 《唐语林·方正》:“ 柳元公 初拜京兆尹,将赴上,有神策军小将乘马不避,公于市中杖杀之。” 郭沫若 《李白与杜甫·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一次大失败》:“如为 李白 与 杜甫 所推崇过的 李邕 ,便是被杖杀者之一。”
分類: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