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666,分45页显示  上一页  29  30  31  32  33  35  36  37  38 下一页
词典(续上)
强杀
气杀钟逵
侵杀
娘杀
啮杀
捺杀因
漂杀
破军杀将
破杀杀
扑杀此獠
劈杀
辟杀
生杀与夺
生杀予夺
生杀之权
《漢語大詞典》:强杀(强殺)
亦作“强煞”。 犹言充其量。 元 郑廷玉《楚昭公》第一折:“量此物强杀者波,则是一口剑。”《水浒传》第十六回:“ 杨 家那厮,强杀只是我相公门下一个提辖,直这般做大!”儿女英雄传第三一回:“既是个奴才,强煞亦不过算在主人眼头里当了个积伶差使。” 陶成章 《龙华会章程》:“我们强煞是个百姓,哪有这种力量。”
《國語辭典》:气杀钟馗(氣殺鍾馗)  拼音:qì shā zhōng kuí
相传唐人钟馗考取状元,皇帝嫌其貌丑而不任用,钟馗愤而自刎。后以「气杀钟馗」比喻愤怒而脸色难看。如:「上司这般不合理的要求,真是气杀钟馗,简直逼我走人。」
《漢語大詞典》:侵杀(侵殺)
迫害杀戮。史记·李斯列传:“今行逆於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殃;大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 余一 《民族主义论》:“夫物竞之例,适者生存,非必虔刘而侵杀之,而彼自蹙于天壤间。”
分類:迫害杀戮
《漢語大詞典》:娘杀(娘殺)
方言。詈词。 鲁迅 《彷徨·离婚》:“他那里有好声气呵,开口‘贱胎’,闭口‘娘杀’。自从结识了那婊子,连我的祖宗都入起来了。”
分類:方言詈词
《漢語大詞典》:啮杀(齧殺)
咬死。汉书·江都易王刘非传:“宫人姬八子有过者,輒令臝立击鼓,或置树上,久者三十日乃得衣……或纵狼令啮杀之, 建 观而大笑。”
《漢語大詞典》:捺杀因(捺殺因)
蒙古语。好。《黑鞑事略》:“捺杀因,韃语好也。”参见“ 撒因 ”。
分類:蒙古语
《漢語大詞典》:撒因
亦作“ 撒嬴 ”。 蒙古语。好。《元朝秘史续集》卷二:“每百羊中岁输其一,给贫乏者,亦撒因也。” 元 关汉卿 《哭存孝》第一折:“米罕整斤吞,抹邻不会骑;弩门并速门,弓箭怎的射?撒因答剌孙见了抢著吃,喝的莎塔八,跌倒就是睡。” 元 无名氏 《射柳捶丸》第二折:“我骑一匹撒因的抹邻,众小番都骑癩象。”
分類:蒙古语
《漢語大詞典》:漂杀(漂殺)
淹死。 晋 袁宏 后汉纪·明帝纪上:“水泉涌溢,漂杀人民。”
分類:淹死
《漢語大詞典》:破军杀将(破軍殺將)
(1).军被破,将被杀。谓全军覆没。六韬·论将:“故曰:兵不两胜,亦不两败。兵出踰境,期不十日,不有亡国,必有破军杀将。”
(2).攻破敌军,杀死敌将。战国策·秦策三:“昔者, 齐 人伐 楚 ,战胜,破军杀将,再辟千里,肤寸之地无得者,岂 齐 不欲地哉?形弗能有也。”
《國語辭典》:破杀杀(破殺殺)  拼音:pò shā shā
形容破烂简陋。元。萧德祥《杀狗劝夫》第三折:「稀剌剌草户扃,破杀杀砖窑静。」也作「破设设」。
《國語辭典》:破设设(破設設)  拼音:pò shè shè
形容破烂不堪。《董西厢》卷二:「把破设设地偏衫揭将起,手提著戒刀三尺。」元。郑廷玉《金凤钗》第三折:「住著破设设坏屋三间,乾受了冷清清寒窗十载。」也作「破杀杀」。
《漢語大詞典》:扑杀此獠(撲殺此獠)
犹言打死这个家伙。 唐高宗 欲废皇后而立昭仪 武氏 , 褚遂良 力争,谓“昭仪昔事先帝,身接帷笫,今立之,奈天下耳目何?”并还笏求归。帝大怒,命引出。 武氏 从帷后呼曰:“何不扑杀此獠!”见新唐书·褚遂良传。獠,古时对南方某些少数民族之称。 褚遂良 是南方人,故 武氏 以此詈之。 易宗夔 《新世说·尤悔》:“ 袁世凯 潜谋帝制, 蔡松坡 时在京师, 袁 颇防闲之…… 蔡 卒以计脱离虎口。 袁 闻 蔡 已至 日本 ,乃拊膝而嘆曰:‘悔不早扑杀此獠也。’”
《高级汉语词典》:劈杀  拼音:pī shā
用军刀砍杀
《漢語大詞典》:辟杀(辟殺)
谓制造罪名而杀之。左传·襄公八年:“ 郑 羣公子以 僖公 之死也,谋 子駟 。 子駟 先之。夏四月庚辰,辟杀 子狐 、 子熙 、 子侯 、 子丁 。” 杜预 注:“辟,罪也。加罪以戮之。”
《國語辭典》:生杀与夺(生殺與奪)  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
掌握生杀赏罚的大权。《元史。卷一七五。张圭传》:「盖生杀与夺,天子之权,非臣下所得盗用也。」也作「杀生与夺」、「生死与夺」。
《國語辭典》:生杀予夺(生殺予奪)  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
生存或杀戮、给予或剥夺,指握有别人生命财产切身相关的大权。如:「在专制政权下,执政者掌生杀予夺之权,老百姓毫无个人的自由权利可言。」
《国语辞典》:生杀之权(生杀之权)  拼音:shēng shā zhī quán
掌握使人生存或死亡的权力。形容权力极大。汉。荀悦《前汉纪。卷二八。孝哀皇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明。刘基〈蛇蝎〉:「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生杀之权。」也作「生杀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