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吓杀(嚇殺)
吓死。谓受惊之甚。《警世通言·崔待诏生死冤家》:“﹝ 郭排军 ﹞见 崔寧 从 湘潭 路上来,一路尾着 崔寧 到家,正见 秀秀 坐在柜身子里……当时吓杀 崔寧 夫妻两个,被他看破。”
《骈字类编》:下杀(下杀)
诗大庖不盈传射左髀达于右𩩐为下杀笺髀谓股外𩩐谓水肷也 礼记王制天子诸候无事则岁三田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疏三为充君之庖下杀者也
又疏下杀中肠污泡死最迟故充庖厨又去声杀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 而亲毕矣疏下杀者谓下于子孙而减杀子服父三年父亦宜报服而父子首足不宜等衰故父服子期也若正适传重便得遂情故丧服云不敢降是也父服子期孙卑理不得祖报故为九月若传重者亦服期也为孙既大功则曾孙宜五月但曾孙服曾祖正三月故曾祖报亦一时也而曾祖是正尊自加齐衰服而曾孙正卑故正服缌麻曾孙既缌麻三月元孙理不容异且曾孙非已同体故服不依次减杀略同三月
又疏下杀中肠污泡死最迟故充庖厨又去声杀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 而亲毕矣疏下杀者谓下于子孙而减杀子服父三年父亦宜报服而父子首足不宜等衰故父服子期也若正适传重便得遂情故丧服云不敢降是也父服子期孙卑理不得祖报故为九月若传重者亦服期也为孙既大功则曾孙宜五月但曾孙服曾祖正三月故曾祖报亦一时也而曾祖是正尊自加齐衰服而曾孙正卑故正服缌麻曾孙既缌麻三月元孙理不容异且曾孙非已同体故服不依次减杀略同三月
《韵府拾遗 黠韵》:立杀(立杀)
杨万里过招贤渡诗一江故作两江分立杀呼船隔岸人
《高级汉语词典》:说杀
说绝了;没有挽回余地
《漢語大詞典》:三杀(三殺)
(1).指上杀、下杀、旁杀。语本《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谓上至高祖,下至玄孙,旁及其兄弟,其服丧期限依亲疏之别而递减。《北史·张普惠传》:“窃闻三杀九亲,别疏昵之叙;五服六术,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饰情,不易之道者也。”
(2).古代天子诸侯无事,每年三次田猎射杀牲禽,一以供祭祀,二以享宾客,三以充君之庖厨,谓之“三杀”。《宋书·礼志四》:“今既无復四方之祭,三杀之仪,旷废来久,禽获牲物,面伤翦毛,未成禽不献。”参阅《礼记·王制》。
(3).指喝杀、吓杀和饿杀。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言事者旧有三杀之语。街里喝杀,朝里吓杀,家里饿杀。饿杀,谓俸薄也。”
(2).古代天子诸侯无事,每年三次田猎射杀牲禽,一以供祭祀,二以享宾客,三以充君之庖厨,谓之“三杀”。《宋书·礼志四》:“今既无復四方之祭,三杀之仪,旷废来久,禽获牲物,面伤翦毛,未成禽不献。”参阅《礼记·王制》。
(3).指喝杀、吓杀和饿杀。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言事者旧有三杀之语。街里喝杀,朝里吓杀,家里饿杀。饿杀,谓俸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