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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榷署
粮台
安济坊
安养院
马馆
五局
学部
誊录所
通曹
支部
仪司
员司
稿费
厂卫
撤回
《漢語大詞典》:榷署
宋 置掌管过境贸易的机构。宋史·食货志下八:“ 乾德 二年,禁商旅毋得渡 江 ,於 建安 、 汉阳 、 蘄口 置三榷署,通其交易……缘 江 百姓及煎盐亭户,恣其樵渔,所造屨席之类,榷署给券,听渡 江 贩易。 开寳 三年,徙 建安 榷署於 扬州 。 江 南平,榷署虽存,止掌茶货。”
《漢語大詞典》:粮台(糧臺)
清 代行军时沿途所设经理军粮的机构。《清会典事例·户部·厘税》:“又设立 江 北釐捐,归大营粮臺经理。”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六:“我军尚分七营,距 宛顶 粮臺二百里。”《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四回:“先是有两个人,都是县丞班子,向来都是办粮臺差事的。”
《國語辭典》:安济坊(安濟坊)  拼音:ān jì fāng
宋时收养救济贫病,施医赠药的场所。《宋史。卷一九。徽宗本纪一》:「辛未,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并置。」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已而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所费尤大。」
《漢語大詞典》:安养院(安養院)
旧时救济灾民的机构。 宋 陆游 《傅正议墓志铭》:“ 南安 大饥,民弃子者相属。公请於州,出常平钱米,设安养院於 延福 僧舍。”
《漢語大詞典》:马馆(馬館)
清 代隶属兵部的掌马机构。 清 龚自珍 《在礼曹日与堂上官论事书》:“礼部之有四译馆,犹户部之有宝泉局,兵部之有马馆而已。”
《漢語大詞典》:五局
唐 代内侍省所辖的五个机构:掖廷、宫闱、奚官、内仆、内府。 清 钱大昕 廿二史考异·唐书十六:“ 唐 制:内侍省……有五局。一曰掖廷,主宫摈簿最;二曰宫闈,扈门阑;三曰奚官,治宫中疾病死丧;四曰内僕,主供帐鐙烛;五曰内府,主中藏给纳。局有令有丞,皆宦者为之。”
《國語辭典》:学部(學部)  拼音:xué bù
清末所设管理全国教育的机关,如同现今的教育部。
《國語辭典》:誊录所(謄錄所)  拼音:téng lù suǒ
古时考试,为避免阅卷者认出应试者的笔迹,而将试卷重新誊写的机构。《六部成语注解。礼部》:「誊录所:由受卷所送交誊录所,以朱笔誊录一本呈于主试,而不呈原卷,恐笔迹中有弊故也。」
《漢語大詞典》:通曹
旧时称交通管理机构。亦指该机构的官吏。 康有为 《大同书》辛部第五章:“通曹掌道路船车之政,大者皆归铁路,此其小者。”
《國語辭典》:支部  拼音:zhī bù
某些党派、团体组织的分支机构。
《漢語大詞典》:仪司(儀司)
泛称地方司法机构。 清 余怀 板桥杂记·丽品:“适 浙 来一傖父,与一词客争宠,合 江 右某孝廉互谋,使酒駡座,讼之仪司,诬以盗匿金犀酒器,意在逮辱 眉娘 也。”
分類:司法机构
《国语辞典》:员司(员司)  拼音:yuán sī
旧指政府机构的低阶官员。如:「员司当有为有守。」
《國語辭典》:稿费(稿費)  拼音:gǎo fèi
出版机构付给作者的酬劳。其种类包括文章、绘画、摄影等作品。如:「他除了教书,还写些文章,赚点稿费。」也作「稿酬」。
《國語辭典》:厂卫(廠衛)  拼音:chǎng wèi
明朝设东厂、西厂,职司缉捕诏狱之事,与锦衣卫并称为「厂卫」。《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清。钱谦益〈赠锦衣吴公进秩一品序〉:「当是时,国家纪纲法度尽在阁部,而閒有所监督收考,则付之厂卫。」
《國語辭典》:撤回  拼音:chè huí
1.召回驻外机构或人员。《清史稿。卷一五二。交通志四》:「自可援万国通例,转告各国,将所设信局一律撤回。」
2.收回文件、命令等。如:「撤回起诉」、「撤回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