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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有即空
【佛学常见辞汇】
谓一切有为法,其自性本来就是空,不是经过坏灭法之后才是空。
有情四有
【佛学次第统编】
上总言四相之义,而在有情则为四有,兹述有情四有。
一切有情四有
【佛学次第统编】
有情四有,情状万千,莫能具说。兹略出条款,以识其义耳。
人类四有
【佛学次第统编】
前述有情四有,合一切趣,兹叙人类。
四有(二)
【佛学次第统编】
人类四有者:
一、生有 初托胎时,一念相续,五蕴从生也。
二、本有 生后死前,五阴之身,为业报本也。
三、死有 洎舍命时,五蕴业果,一时坏灭也。
四、中有 前阴已谢,后阴未生,中间五阴也。
有漏果报四相及不净
【佛学次第统编】
种种生灭,尽是一漏落之相,故曰有漏。而有漏分晰之,有四种相,谓有漏果报四相。即苦、空、无常、无我,有漏之果报。有三苦八苦之性,谓之苦。男女一异等诸相无实,谓之空。有漏果报中,无我之实体,谓之无我。生灭迁流,刹那不住,谓之无常。于下再分述之:
随眠为有本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有为世相差别,皆由业生。业由随眠,方得生长,离随眠业无感有能,所以者何?由此随眠,是诸有本。故业离此,无感有能。
有漏无漏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法有二大别,曰有漏无漏。漏、漏泄之义,贪瞋等之烦恼,日夜由眼耳等之六根门,漏泄流注而不止,故名曰漏。言有或无,曰有漏无漏。
一、有漏 有烦恼之法,或为增长烦恼缘之法,谓之有漏。染污末那,是其有漏之正因也。有漏之言,正表漏俱。谓诸有漏,由与自身现行烦恼俱生俱灭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种,后时现起,有漏义成,自相续中,六识烦恼与彼善等不得俱起,虽由烦恼引施等业,唯是傍因而非正因。表漏俱者,取能有体,不取烦恼,有他漏故,名为有漏。了义灯中解释有漏,有其三种:
一、体是漏,为有所有,名为有漏。
二、有他漏故,名为有漏,即说能有。
三、漏性合故,亦烦恼自体,由此烦恼在生死中,以漏体有用,名为有漏,有即漏也。
又杂集论言六种有漏:
一、漏自性 即烦恼体。漏性合故,名为有漏。由此烦恼在生死故,名漏性合。漏体有用,名为有漏。烦恼现行,令心连注流散不绝,名之为漏。如漏器漏舍,深可厌恶,损污处广,毁责过失,立以漏名。
二、漏相属 与漏相应,及漏所依,即染污心心所名相应遍行别境,及前七识与惑俱者,眼等五根名漏所依。有漏相属,名曰有漏。
三、漏所缚 谓有漏善法,由漏势力招集后有,故名所缚。从能缚惑,名为有漏。
四、漏所随 谓馀地法,但言漏随不言缚者,以他地法不相增益也。从能随惑,名为有漏。
五、漏随顺 顺决择分,异地不增,同地得增,虽增背有,然与漏俱,故名随顺。
六、漏种类 谓无学身诸有漏法,以先有漏之所起,名为种类。
二、无漏 离烦恼之清净法,及不为增长他烦恼缘之法,谓之无漏。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故名无漏。若在佛果,乃为究竟无漏矣。
诸识俱有所依
【佛学次第统编】
诸识俱有所依者:
一、五识俱有所依有四:
一、同境依 谓五色根共取现境,故得此名。
二、分别依 谓第六识,与依同缘分别境故。
三、染净依 谓第七识,五识以由此识染污而成有漏,由此识净而成无漏,故得此名。
四、根本依 谓第八识,五识依此而得生故。
初不共依,馀三共依,谓彼此同依,非一识依,名为共依。唯一识依,非馀色依,名不共依。
二、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识,初不共依,后是共依。
三、第七末那俱有所依,但有一种,谓第八识,是不共依。
四、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是不共依。
爱取有
【佛学次第统编】
「爱取润业」爱能润业,取支亦尔。且依初后,分此二支。要数溉灌,方生有芽。譬如麦时,时时受润而得生长。虽诸烦恼,皆能发润。于润业位,爱力遍增,虽取支中,摄诸烦恼,而爱润胜。故十地经说,是爱增也。
「润生相貌」于润生位有中生殊,于润中有,起自体爱。于润生有,起境界爱。以于死有不见中有,谓我无有,起自体爱。于中有位,见生处故,起境界爱。谓于彼业,所得生处,还见如是种类有情,喜乐驰趣,即于生处境色所碍,中有终灭,生有续起也。
「中有爱润」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生时,依中有位,而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谓男女互于父母之处起贪及恚,而缘父母不净,谓为己有,而生贪爱。或缘当生有果起爱,故得润生,中有染识灭时,其异熟识托母胎中,与赤白渧同一安危,令相和杂,成羯罗蓝。
有无二见(二)
【佛学次第统编】
二见者,一有见,二无见。
一、有见 为遍于有之邪见,固执实有物之见也,又增益实性之妄见也。
二、无见 为遍于无之妄见,固执实无物之见也,又减损实性之妄见也。
此有无之二见,通于一切法边见中之断常二见,人身之有无二见皆是也。故一切之邪见,纳于此二见之中。自此二见生一切之邪见。法华经曰:「入邪见稠林,若有若无等。依止此诸见,具足六十二。」
于他有情计常
【佛学次第统编】
于他有情计常者,略有三种:即摩醯首罗人,那罗延人,伊赊那人等,各计所从生者为常。
于他非有情计常
【佛学次第统编】
于他非有情计常者,略有六种:
一、计世界常 此有五种:
一、无终常 此人计世界无始。若有始则无因缘,如是后亦无穷。即常受身,是则无涅槃,此以无终为常「此义与佛说世间无尽相似而不同。」
二、十方无边常 此人计国土十方无边。若有边则因缘有尽,如是决定无边,无边故常「此义与佛说世界无量相似而不同。」
三、八方常 此人计国土上下无边。八方有边,如是八方有边,故八方常。
四、上下常 此人计国土八方无边。若上至有顶,下至十八地狱。皆属有边,如是上下有边,故上下常。
五、有始有边常 此人计世间常。初以求世间报本,不得其始。不得其始,则无中后,无中后故,则无世间。是故计世间必有始,有始故即有边,有边故常。
二、计方常 如方论师,计生灭皆由诸方,立方是常。
三、计风常 如风论师,计风能生杀成坏万物,立风是常。
四、计火常 如事火外道,计火为天口,能变异净不净物,立火是常。
五、计水常 如服水外道,计水是万物根本。水能生天地,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阿鼻地狱,皆水为主,立水是常。
六、计虚空常 如口力论师,计虚空是万物因,立空是常。
观有果无果门
【佛学次第统编】
复次诸法不生,何以故?
先有则不生  先无亦不生  有无亦不生  谁当有生者
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先无亦不应生,先有无亦不应生,何以故?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则无穷。如果先未生而生者,今生已复应更生,何以故?因中常有故。从是有边,复应更生,是则无穷。若谓生已更不生,未生而生者,是中无有生理。是故先有而生,是事不然。复次若因中先有果而谓未生而生生已不生者,是亦二俱有而一生一不生,无有是处。复次若未生定有者,生已则应无,何以故?生未生共相违故,生未生相违故,是二作相亦应相违。复次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若生已亦有未生亦有者,则生未生不应有异,何以故?若有生生已亦有未生亦有,如是生未生有何差别?生未生无差别,是事不然,是故有不生。复次有已先成,何用更生?如作已不应作,成已不应成,是故有法不应生。复次若有生因中未生时果应可见,而实不可见。如泥中瓶蒲中席应可见,而实不可见,是故有不生。问曰:「果虽先有,以未变故不见?」答曰:「若瓶未生时,瓶体未变,故不见者,以何相知言泥中先有瓶?为以瓶相有瓶,为以牛相马相故有瓶耶?若泥中无瓶相者,亦无牛相马相,是岂不名无耶?是故汝说因中先有果而生者,是事不然。复次变法即是果者,即应因中先有变,何以故?汝法因中先有果故。若瓶等先有,变亦先有,应当可见,而实不可得,是故汝言未变故不见,是事不然。若谓未变不名为果,则果毕竟不可得,何以故?是变先无后亦应无,故瓶等果毕竟不可得。若谓变已是果者,则因中先无,如是则不定或因中先有果,或先无果。」问曰:「先有变但不可得见,凡物自有有而不可得见者。如物或有近而不可知,或有远而不可知,或根坏故不可知,或心不住故不可知,障故不可知,同故不可知,胜故不可知,细微故不可知。近而不可知者,如眼中药。远而不可知者,如鸟飞虚空,高翔远逝。根坏故不可知者,如盲不见色、聋不闻声、鼻塞不闻香、口爽不知味、身顽不知触、心狂不知实。心不住故不可知者,如心在色等,则不知声。障故不可知者,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同故不可知者,如墨上黑点。胜故不可知者,如有钟鼓音,不闻捎拂声。细微故不可知者,如微尘等不现。如是诸法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知。汝说因中变不可得,瓶等不可得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是事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得。」答曰:「变法及瓶等果,不同八因缘不可得,何以故?若变法及瓶等果,极近不可得者,小远应可得。极远不可得者,小近应可得。若根坏不可得者,根净应可得。若心不住不可得者,心住应可得。若障不可得者,变法及瓶法无障应可得。若同不可得者,异时应可得。若胜不可得者,胜止应可得。若细微不可得者,而瓶等果粗应可得。若瓶细故不可得者,生已亦应不可得,何以故?生已未生,细相一故。生已未生,俱定有故。」问曰:「未生时细,生已转粗,是故生已可得,未生不可得?」答曰:「若尔者,因中则无果,何以故?因中无粗故。又因中先无粗,若因中先有粗者,则不应言细故不可得。今果是粗,汝言细故不可得,是粗不名为果。今果毕竟不应可得,而果实可得,是故不以细故不可得。如是有法,因中先有果,以八因缘故不可得,先因中有果,是事不然。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是则因因相坏,果果相坏,何以故?如在缕,如果在器,但是住处,不名为因,何以故?缕器非果因故。若因坏果亦坏,是故缕等非等因,因无故果亦无,何以故?因因故有果成,因不成果云何成?复次若不作不名果,缕等因不能作等果,何以故?如缕等不以等住,故能作等果,如是则无因无果。若因果俱无,则不应求因中若先有果,若先无果。复次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应有相现,如闻香知有华,闻声知有鸟,闻笑知有人,见烟知有火,见鹄知有池。如是因中若先有果,应有相现。今果体亦不可得。相亦不可得,如是当知因中先无果。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言因缕有,因蒲有席。若因不作他亦不作,如非缕所作,可从蒲作耶?若缕不作蒲亦不作,可得言无所从作耶?若无所从作,则不名为果。若果无因亦无,如先说。是故从因中先有果生,是则不然。复次若果无所从作,则为是常,如涅槃性。若果是常,诸有为法,则皆是常。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是果故。若一切法皆常,则无无常,若无无常,亦无有常,何以故?因常有无常,因无常有常,是故常无常,二俱无者,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果更与异果作因,如与著为因,如席与障为因,如车与载为因,而实不与异果作因,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若谓如地先有香,不以水洒,香则不发,果亦如是。若未有缘会,则不能作因,是事不然,何以故?如汝所说,可了时名果,瓶等物非果,何以故?可了是作,瓶等先有非作,是则以作为果,是故因中先有果生,是事不然。复次了因但能显发,不能生物。如为照闇中瓶故然灯,亦能照馀卧具等物。为作瓶故,和合众缘,不能生馀卧具等物。是故当知非先因中有果生。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有今作当作差别,而汝受今作当作,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若谓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无而生者,应有第二头第三手生,何以故?无而生故。」问曰:「瓶等物有因缘,第二头第三手无因缘,云何得生?是故汝说不然。」答曰:「第二头第三手及瓶等果,因中俱无,如泥团中无瓶,石中亦无瓶,何故名泥团为瓶因,不名石为瓶因?何故名乳为酪因,缕为因,不名蒲为因?复次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一一物应生一切物,如指端应生马车饮食等。如是缕不但应出,亦应出车马饮食等物,何以故?若无而能生者,何故缕但能生,而不生车马饮食等物,以俱无故。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诸因不应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须油者,要从麻取,不笮于沙。若俱无者,何故麻中求而不笮沙?若谓曾见麻出油,不见从沙出,是故麻中求而不笮沙,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生相成者,应言馀时见麻出油,不见沙出,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不得言馀时见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于沙。复次我今不但破一事,皆总破一切因果。若因中先有果生,先无果生,先有果无果生,是三生皆不成,是故汝言馀时见麻出油则堕同疑因。复次若先因中无果而果生者,诸因相则不成。何以故?诸因若无,法何能作?何能成?若无作无成,云何名为因?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若谓因中先有果,则不应有作。作者作法别异,何以故?若先有果,何须复作?是故汝所作作者作法诸因,皆不可得。因中先无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人受作作者分别有因果,应作是难。我说作作者及因果皆空。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则成我法,不名为难。是故因中先无果而果生,是事不然。复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应作是难。我不说因中先有果,故不受此难。亦不受因中先无果,若谓因中先亦有果亦无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无性相违故。性相违者,云何一处?如明闇苦乐去住缚解,不得同处,是故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不生。复次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上有无中已破,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无果亦不生,有无亦不生。理极于此,一切处推求不可得,是故果毕竟不生。果毕竟不生故,则一切有为法皆空。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是因是果,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观有相无相门
【佛学次第统编】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相相不相  无相亦不相  离彼相不相  相为何所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为?复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则有二相过,一者先有相,二者相来相,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何法名无相,而以有相相?如象有双牙,垂一鼻,头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弯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脚粗圆,是为象相。若离是相,更无有象可以相相。如马竖耳垂鬣四脚同蹄尾通有毛,若离是相,更无有马可以相相。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无相中相亦无所相,离有相无相,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无所相,相无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缘故,相可相俱空。相可相空故,万物亦空。何以故?离相可相更无有物,物无故非物亦无。以物灭故名无物,若无物者,何所灭故名为无物。物无物空故,一切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我亦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