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法籍  拼音:fǎ jí
有关法令的书籍。《淮南子。说林》:「尧舜禹汤,法籍殊类,得民心一也。」
《国语辞典》:未成年  拼音:wèi chéng nián
法律上订有法定成年年龄,未满此年龄即为未成年。如:「依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未成年是指18岁以下的人。」
《漢語大詞典》:王太保家法
南朝 宋 王弘 ,官至太保,其行止皆有法度,时称“王太保家法”。宋书·王弘传:“﹝ 弘 ﹞造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倣之,谓为‘王太保家法’。”
《漢語大詞典》:所有主
对某物无论是否占有都有法定权利或专有权利的人。例如:商店的主人。
《國語辭典》:习惯法(習慣法)  拼音:xí guàn fǎ
法律上指未经明文规定,但为国家、国民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礼俗风尚或社会习惯。
《国语辞典》:自有办法(自有办法)  拼音:zì yǒu bàn fǎ
心中已有法子。如:「你别著急,这件事虽然复杂,但我自有办法。」
《国语辞典》:粪缸里掷骰子(粪缸里掷骰子)  拼音:fèn gāng lǐ zhí tóu zi
(歇后语)没跑儿。意谓没有法子逃避。《儿女英雄传》第三七回:「老爷如此一指点,她这才粪缸里掷骰子──没跑了,万分无奈,只得鼻子里闭著气,只用两指头捏著那烟袋杆儿去点。」
《国语辞典》: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拼音:zuì xíng fǎ dìng yuán zé
当代民主法治国之重要基本原则,指犯罪之成立及应得的刑罚均应有法律明文规定。其内涵有四:一、禁止适用习惯法;二、禁止类推适用;三、禁止溯及既往;四、禁止绝对不定期刑。主要目的在保障人民的权利。
《国语辞典》:行为能力(行为能力)  拼音:xíng wéi néng lì
以独立的意志实施具有法律行为效果的能力。我国民法规定满二十岁之成年人及未成年人已结婚者为有行为能力人,满七岁之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满七岁之未成年人及禁治产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国语辞典》:团体协约(团体协约)  拼音:tuán tǐ xié yuē
雇主或有法人资格之雇主团体,与有法人资格之工人团体,以规定劳动关系为目的,所缔结之书面契约。也就是工会与雇主间就工资、工时、福利、休假、奖惩、禁止罢工、雇用流程、违约赔偿、经营权与劳动权的相互尊重等双方为关切的事项,经谈判而达成的共识,并将其诉诸文字的契约。
《国语辞典》:文书认證(文书认證)  拼音:wén shū rèn zhèng
对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与公文的真实性,由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与人员签名或盖章予以證明。基本上认證行为应由政府外交或领事机关行使,使公證文书在国外发生效力。
《国语辞典》:有典有则(有典有则)  拼音:yǒu diǎn yǒu zé
有法典规则可依循。唐。刘穆之〈洛州荥阳县头陀逸僧识法师上颂圣主中兴得贤令卢公清德文〉:「无偏无党,有典有则。」
《国语辞典》:于法无据(于法无据)  拼音:yú fǎ wú jù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如:「相关法令的通过,解决了以往环保单位因于法无据而无法取缔污染的窘境。」
《国语辞典》:大巫妪(大巫妪)  拼音:dà wú yù
有法术的年长女子。《史记。卷一二六。滑稽传。褚少孙补西门豹传》:「是女子不好,烦大巫妪为入报河伯,得更求好女,后日送之。」
《国语辞典》:被选举人(被选举人)  拼音:bèi xuǎn jǔ rén
有法定被选资格的人。与选举人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