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1633,分109页显示  上一页  20  21  22  23  24  26  27  28  29 下一页
词典(续上)
明玑
静明
明器
茂明
明月珰
地明
威明
通明殿
奏明
明越
才明
羞明
明练
载明
甄明
《漢語大詞典》:明玑(明璣)
明珠一类的宝物。后汉书·贾琮传:“旧 交阯 土多珍产,明璣、翠羽、犀、象、瑇瑁、异香、美木之属,莫不自出。” 李贤 注:“説文曰:璣,珠之不圆者。”文选·左思〈吴都赋〉:“頳丹、明璣、金华、银朴、紫贝、流黄。” 李善 注:“璣,珠属也。”
分類:明珠宝物
《骈字类编》:静明(静明)
庄子:水静则明。
《國語辭典》:明器  拼音:míng qì
1.古代陪葬的物品。古代有陪葬的习惯,每以器皿用具葬于墓室,以为死者来生之用。《仪礼。既夕礼》:「陈明器于乘车之西。」汉。郑玄。注:「明器,藏器也。」《列子。杨朱》:「相捐之道,非唯不相哀也,不含珠玉,不服文锦,不陈牺牲,不设明器也。」
2.明德之器、神明之器。《左传。昭公十五年》:「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
《韵府拾遗 庚韵》:茂明
汉书董仲舒传:制曰:子大夫既已著大道之极,陈治乱之端矣,其悉之究之,熟之复之,朕将亲览焉。子大夫其茂明之。
《漢語大詞典》:明月珰
用明月珠(夜光珠)串成的耳饰、即明珰。例如:耳著明月珰。——《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骈字类编》:地明
素问:金郁之发,天洁地明,气清气切,大凉乃举。
《漢語大詞典》:威明
(1).谓显赫的威灵。鹖冠子·近迭:“神灵威明与天合,勾萌动作与地俱。”《汉书·翟义传》:“天降威明,用寧帝室,遗我居摄宝龟。” 颜师古 注:“威明,犹言明威也。”
(2).威严明察。后汉书·党锢传·李膺:“守令畏威明,多望风弃官。” 唐 李翱 《平原郡王柏公碑》:“释官就军,焯有其勋,擒兇盗平,威明显闻。”新唐书·魏元忠传:“迁左肃政臺御史大夫,兼检校 洛州 长史,治号威明。”
《漢語大詞典》:通明殿
传说中 玉帝 的宫殿。 宋 苏轼 《上元侍饮楼上呈同列》诗之一:“侍臣鵠立 通明殿 ,一朵红云捧 玉皇 。” 金 元好问 《记梦》诗:“梦中望拜 通明殿 ,曾见金书两字来。”《天女散花》第二回:“天女告别,转身去了。仍驾云头进入天门,先到 通明殿 謁见 玉皇 。”
分類:玉帝宫殿
《漢語大詞典》:奏明
奏陈明白。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 乌大人 当下便把这话奏明,还声説了一句。” 郭沫若 《孔雀胆》第一幕:“我虽然奏明了朝廷,拜你为平章政事,但那样的官职,比起你的功劳来,真是只有芝麻大点啦。”
犹齐明。奏,通“ 凑 ”。云笈七籤卷二五:“二景奏明,阴阳以判。”
分類:奏陈明白
《韵府拾遗 月韵》:明越
宋史艺文志:姜屿明越风物志七卷。
《漢語大詞典》:才明
犹才智。后汉书·何皇后纪:“美人丰姿色,聪明有才明。”三国志·魏志·管辂传:“ 輅 长叹曰:‘吾自知有分直耳。然天与我才明,不与我年寿,恐四十七八间不见女嫁儿娶妇也。’”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摩揭陀国下:“ 舍利子 以才明见贵,尊者以精鉴延誉。”
分類:才智
《漢語大詞典》:羞明
怕见亮光。亦指由视神经衰弱所引起的畏光症状。 宋 辛弃疾 《祝英台近》词:“老眼羞明,水底看山影。”《西游记》第八四回:“ 唐大哥 只要在黑处睡,我也有些儿羞明。”
《漢語大詞典》:明练(明練)
(1).熟悉;通晓。三国志·魏志·田豫传论:“ 田豫 居身清白,规略明练。”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任使:“ 傪 明练庶务,操割发遣,应接如流,绰有餘地。” 宋 吴坰 五总志:“於舍人中选一人明练政事者,专典机密,谓之解事舍人。”
(2).明达纯熟。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品藻:“ 司马文王 问 武陔 :‘ 陈玄伯 何如其父司空?’ 陔 曰:‘通雅博畅,能以天下声教为己任者,不如也;明练简至,立功立事,过之。’”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事类:“夫以 子建 明练, 士衡 沉密,而不免於谬。”明史·方逢时传:“ 逢时 才略明练,处置边事,皆协机宜。”
《国语辞典》:载明(载明)  拼音:zài míng
详细、清楚的记录。如:「简章上载明应考注意事项,考生们最好事先看清楚。」
《漢語大詞典》:甄明
(1).辨明;明察。后汉书·鲁丕传:“论难於前,无所甄明。” 李贤 注:“甄,别也。”晋书·崔洪传:“选吏部尚书,举用甄明,门无私謁。” 唐 王勃 《上吏部裴侍郎启》:“甄明大义,矫正末流。”
(2).通晓。晋书·儒林传·崔游:“少好学,儒术甄明。”北齐书·儒林传·孙灵晖:“后以儒术甄明,擢授太学博士。”
(3).显明。北史·艺术传上·信都芳:“又私撰历书,名曰《灵宪历》,算月频大频小,食必以朔,证据甚甄明。” 唐 元稹 《邵常政内侍省内谒者监》:“其或久更事任、绩効甄明者,必择其良能而分命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