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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想天难
无师之智
无所住而生其心
万法无滞
转一切境依无相
转爱见依无我
无学位
本末二种无明
独头相应二种无明
十五无明
有漏无漏
无明发业
三性三无性
无得
佛类词典(续上)
无想报无想天难
无师之智
无所住而生其心
万法无滞
转一切境依无相
转爱见依无我
无学位
本末二种无明
独头相应二种无明
十五无明
有漏无漏
无明发业
三性三无性
无得
无想报
【佛学常见辞汇】
又名无想果,即外道修无想定者,命终生无想天,受五百大劫心心所灭,而身亦如枯木死灰,他们误认是真涅槃境界,岂知过了五百大劫之后,又复动念,再入轮回。
【三藏法数】
谓因中厌生灭心,习无想定,故感报生无想天,经五百劫,心想不行,是名无想报无心。(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
又名无想果,即外道修无想定者,命终生无想天,受五百大劫心心所灭,而身亦如枯木死灰,他们误认是真涅槃境界,岂知过了五百大劫之后,又复动念,再入轮回。
【三藏法数】
谓因中厌生灭心,习无想定,故感报生无想天,经五百劫,心想不行,是名无想报无心。(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
无想天难
【佛学常见辞汇】
八难之一。(参见:八难)
八难之一。(参见:八难)
无师之智
【佛学常见辞汇】
无师而独自觉悟的佛智。
无师而独自觉悟的佛智。
无所住而生其心
【佛学常见辞汇】
无所住是不滞住善恶、是非、空有、断常、迷悟等等对待的两边,连中道亦不住。而生其心者,即是生其空寂灵知妙明真如的心。
无所住是不滞住善恶、是非、空有、断常、迷悟等等对待的两边,连中道亦不住。而生其心者,即是生其空寂灵知妙明真如的心。
万法无滞
【佛学常见辞汇】
一切诸法都以空无自性为性,空性是一如不变的,由此不变的缘故,所以万法即真如而毕竟无滞了。
一切诸法都以空无自性为性,空性是一如不变的,由此不变的缘故,所以万法即真如而毕竟无滞了。
转一切境依无相
【佛学次第统编】
前言三境,兹明无相。即谓一切诸境,皆由妄生,分别而有。了其虚幻,则诸境自空,一切法空,观男女一异等相,实不可得。若能如是通达诸法无相,即得自在,是为转境依无相。
前言三境,兹明无相。即谓一切诸境,皆由妄生,分别而有。了其虚幻,则诸境自空,一切法空,观男女一异等相,实不可得。若能如是通达诸法无相,即得自在,是为转境依无相。
转爱见依无我
【佛学次第统编】
前言世间,不出爱见,兹言出世。须依无我,一切妄惑,皆由爱见二种执我而起,故除妄惑,当除爱见。除爱见者,即离执我,故须转于爱见,而依无我。
前言世间,不出爱见,兹言出世。须依无我,一切妄惑,皆由爱见二种执我而起,故除妄惑,当除爱见。除爱见者,即离执我,故须转于爱见,而依无我。
无学位
【佛学次第统编】
无学者,言学道圆满,更无修学也。无学位者,谓断至第七十二品解脱道时,證五分法身(见后文),名罗汉果。
此位断分别俱生烦恼并尽。
一、分别起烦恼 依邪思惟,缘起诸邪见之烦恼。
二、俱生起烦恼 依无时以来,恒与身俱之烦恼。
子缚已断,果缚犹存,名有馀涅槃。
一、子缚 子种子也。对见思烦恼之苦果,曰子。以烦恼系缚,曰子缚。
二、果缚 生死之苦果,缚我不得解脱,曰果缚。
若灰身灭智,名无馀涅槃。
【三藏法数】
无学位者,即声闻第四果阿罗汉也。此位断三界见、思惑尽,真理究竟,无法可学,故名无学也。(梵语阿罗汉,华言无学,又云无生。)
无学者,言学道圆满,更无修学也。无学位者,谓断至第七十二品解脱道时,證五分法身(见后文),名罗汉果。
此位断分别俱生烦恼并尽。
一、分别起烦恼 依邪思惟,缘起诸邪见之烦恼。
二、俱生起烦恼 依无时以来,恒与身俱之烦恼。
子缚已断,果缚犹存,名有馀涅槃。
一、子缚 子种子也。对见思烦恼之苦果,曰子。以烦恼系缚,曰子缚。
二、果缚 生死之苦果,缚我不得解脱,曰果缚。
若灰身灭智,名无馀涅槃。
【三藏法数】
无学位者,即声闻第四果阿罗汉也。此位断三界见、思惑尽,真理究竟,无法可学,故名无学也。(梵语阿罗汉,华言无学,又云无生。)
本末二种无明
【佛学次第统编】
无明者,痴闇之心,体无慧明,故曰无明。又一切烦恼之异名也,有二种:
一、根本无明 始初之念,法界之理,之根本无明。
二、枝末无明 因根本无明,起三细六粗之惑业,曰枝末无明。
无明者,痴闇之心,体无慧明,故曰无明。又一切烦恼之异名也,有二种:
一、根本无明 始初之念,法界之理,之根本无明。
二、枝末无明 因根本无明,起三细六粗之惑业,曰枝末无明。
独头相应二种无明
【佛学次第统编】
复次无明又有二种:
一、独头无明 又云不共无明。如起信论谓:业转现三细之间,无明独起,为独头无明。
二、相应无明 六粗与馀惑相应而起,为相应无明。
复次无明又有二种:
一、独头无明 又云不共无明。如起信论谓:业转现三细之间,无明独起,为独头无明。
二、相应无明 六粗与馀惑相应而起,为相应无明。
十五无明
【佛学次第统编】
髀婆沙论云十五种无明:
一、根本无明 谓从无始之际,一念不觉。长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诸惑烦恼,是为根本无明。
二、枝末无明 谓心心所法相应而起。即有贪瞋慢疑见等烦恼,是为枝末无明。
三、共无明 谓一切结使,共相造作一切诸业,是为共无明。
四、不共无明 谓第七识,无别体相,妄起染心,障蔽无漏圣法,恒不间断,是为不共无明。
五、相应无明 谓第七识恒与贪痴见慢四惑相应,是为相应无明。
六、不相应无明 谓第七识不与馀识外缘粗显之境相应,是为不相应无明。
七、迷理无明 谓根本无明,障于中道之理,不能显发,是为迷理无明。
八、迷事无明 谓见思烦恼,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离,是为迷事无明。
九、独头无明 谓妄觉之心,不缘外境,孤然生起,生已增广,是为独头无明。
十、俱行无明 谓心心所法,常相随逐,曾不舍离,是为俱行无明。
十一、覆业无明 谓一切结使,覆蔽诸业,不令人知,恐失名誉利养恭敬等,是为覆业无明。
十二、发业无明 谓贪痴我见慢等,悉能发生一切恶业,是为发业无明。
十三、种子子时无明 种子者谓第八藏识,含藏一切染净种子也。子时者,子为十二时之首,以喻藏识为诸识之首也。盖染习种子,蕴在藏识之中,未发显时,是为种子子时无明。
十四、行业果无明 谓于十二因缘中,无明行受取有五者烦恼是业因。识等七者是苦果,是为行业果无明。
十五、惑无明 谓俱生分别及根本随烦恼等惑,是为惑无明。
髀婆沙论云十五种无明:
一、根本无明 谓从无始之际,一念不觉。长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诸惑烦恼,是为根本无明。
二、枝末无明 谓心心所法相应而起。即有贪瞋慢疑见等烦恼,是为枝末无明。
三、共无明 谓一切结使,共相造作一切诸业,是为共无明。
四、不共无明 谓第七识,无别体相,妄起染心,障蔽无漏圣法,恒不间断,是为不共无明。
五、相应无明 谓第七识恒与贪痴见慢四惑相应,是为相应无明。
六、不相应无明 谓第七识不与馀识外缘粗显之境相应,是为不相应无明。
七、迷理无明 谓根本无明,障于中道之理,不能显发,是为迷理无明。
八、迷事无明 谓见思烦恼,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离,是为迷事无明。
九、独头无明 谓妄觉之心,不缘外境,孤然生起,生已增广,是为独头无明。
十、俱行无明 谓心心所法,常相随逐,曾不舍离,是为俱行无明。
十一、覆业无明 谓一切结使,覆蔽诸业,不令人知,恐失名誉利养恭敬等,是为覆业无明。
十二、发业无明 谓贪痴我见慢等,悉能发生一切恶业,是为发业无明。
十三、种子子时无明 种子者谓第八藏识,含藏一切染净种子也。子时者,子为十二时之首,以喻藏识为诸识之首也。盖染习种子,蕴在藏识之中,未发显时,是为种子子时无明。
十四、行业果无明 谓于十二因缘中,无明行受取有五者烦恼是业因。识等七者是苦果,是为行业果无明。
十五、惑无明 谓俱生分别及根本随烦恼等惑,是为惑无明。
有漏无漏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法有二大别,曰有漏无漏。漏、漏泄之义,贪瞋等之烦恼,日夜由眼耳等之六根门,漏泄流注而不止,故名曰漏。言有或无,曰有漏无漏。
一、有漏 有烦恼之法,或为增长烦恼缘之法,谓之有漏。染污末那,是其有漏之正因也。有漏之言,正表漏俱。谓诸有漏,由与自身现行烦恼俱生俱灭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种,后时现起,有漏义成,自相续中,六识烦恼与彼善等不得俱起,虽由烦恼引施等业,唯是傍因而非正因。表漏俱者,取能有体,不取烦恼,有他漏故,名为有漏。了义灯中解释有漏,有其三种:
一、体是漏,为有所有,名为有漏。
二、有他漏故,名为有漏,即说能有。
三、漏性合故,亦烦恼自体,由此烦恼在生死中,以漏体有用,名为有漏,有即漏也。
又杂集论言六种有漏:
一、漏自性 即烦恼体。漏性合故,名为有漏。由此烦恼在生死故,名漏性合。漏体有用,名为有漏。烦恼现行,令心连注流散不绝,名之为漏。如漏器漏舍,深可厌恶,损污处广,毁责过失,立以漏名。
二、漏相属 与漏相应,及漏所依,即染污心心所名相应遍行别境,及前七识与惑俱者,眼等五根名漏所依。有漏相属,名曰有漏。
三、漏所缚 谓有漏善法,由漏势力招集后有,故名所缚。从能缚惑,名为有漏。
四、漏所随 谓馀地法,但言漏随不言缚者,以他地法不相增益也。从能随惑,名为有漏。
五、漏随顺 顺决择分,异地不增,同地得增,虽增背有,然与漏俱,故名随顺。
六、漏种类 谓无学身诸有漏法,以先有漏之所起,名为种类。
二、无漏 离烦恼之清净法,及不为增长他烦恼缘之法,谓之无漏。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故名无漏。若在佛果,乃为究竟无漏矣。
一切法有二大别,曰有漏无漏。漏、漏泄之义,贪瞋等之烦恼,日夜由眼耳等之六根门,漏泄流注而不止,故名曰漏。言有或无,曰有漏无漏。
一、有漏 有烦恼之法,或为增长烦恼缘之法,谓之有漏。染污末那,是其有漏之正因也。有漏之言,正表漏俱。谓诸有漏,由与自身现行烦恼俱生俱灭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种,后时现起,有漏义成,自相续中,六识烦恼与彼善等不得俱起,虽由烦恼引施等业,唯是傍因而非正因。表漏俱者,取能有体,不取烦恼,有他漏故,名为有漏。了义灯中解释有漏,有其三种:
一、体是漏,为有所有,名为有漏。
二、有他漏故,名为有漏,即说能有。
三、漏性合故,亦烦恼自体,由此烦恼在生死中,以漏体有用,名为有漏,有即漏也。
又杂集论言六种有漏:
一、漏自性 即烦恼体。漏性合故,名为有漏。由此烦恼在生死故,名漏性合。漏体有用,名为有漏。烦恼现行,令心连注流散不绝,名之为漏。如漏器漏舍,深可厌恶,损污处广,毁责过失,立以漏名。
二、漏相属 与漏相应,及漏所依,即染污心心所名相应遍行别境,及前七识与惑俱者,眼等五根名漏所依。有漏相属,名曰有漏。
三、漏所缚 谓有漏善法,由漏势力招集后有,故名所缚。从能缚惑,名为有漏。
四、漏所随 谓馀地法,但言漏随不言缚者,以他地法不相增益也。从能随惑,名为有漏。
五、漏随顺 顺决择分,异地不增,同地得增,虽增背有,然与漏俱,故名随顺。
六、漏种类 谓无学身诸有漏法,以先有漏之所起,名为种类。
二、无漏 离烦恼之清净法,及不为增长他烦恼缘之法,谓之无漏。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故名无漏。若在佛果,乃为究竟无漏矣。
无明发业
【佛学次第统编】
无明支取发业者,如胜鬘经有五住地。即见一处,欲色有及无明住地。前四烦恼障,能发诸业。第五所知障,不能发业。于此五中,唯取前四。于发业中,有能通发总别业者,有但发总报者,有唯发别报者,今取兼发总别及唯发总报者,不取唯别。于中复有助正发业,通取助正。正发行者,唯见所断,谓粗猛故。助者不定,谓助发人天总报之业,亦通修道。助发恶趣总报之行,多唯见断发别报等。少亦通修,又此无明通于相应不共缠及随眠,现行名缠,种名随眠。现行分二,与本惑俱。名为相应,不与本俱。名为不共,然多说是主独行迷因果理。行相细故,不同非主独行无明。
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而发业位,无明力增,以具十一殊胜事故,如缘起经说。
一、所缘缘 遍缘染净故。
二、行相胜 隐真显妄故。
三、因缘胜 惑业生本故。
四、等起胜 等能发起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缘起法故。
五、转异胜 随眠缠缚相应不共四转异故。
六、邪行胜 于谛起增益及损灭行故。
七、相状胜 微细自相,遍爱非爱共相转故。
八、作业胜 作流转所依事,作寂止能障事故。
九、障碍胜 障碍胜法及广法故。
十、随转胜 乃至有顶犹随转故。
十一、对治胜 二种妙智所对治故。
所以不说馀惑,亦名发业支也。
无明支取发业者,如胜鬘经有五住地。即见一处,欲色有及无明住地。前四烦恼障,能发诸业。第五所知障,不能发业。于此五中,唯取前四。于发业中,有能通发总别业者,有但发总报者,有唯发别报者,今取兼发总别及唯发总报者,不取唯别。于中复有助正发业,通取助正。正发行者,唯见所断,谓粗猛故。助者不定,谓助发人天总报之业,亦通修道。助发恶趣总报之行,多唯见断发别报等。少亦通修,又此无明通于相应不共缠及随眠,现行名缠,种名随眠。现行分二,与本惑俱。名为相应,不与本俱。名为不共,然多说是主独行迷因果理。行相细故,不同非主独行无明。
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而发业位,无明力增,以具十一殊胜事故,如缘起经说。
一、所缘缘 遍缘染净故。
二、行相胜 隐真显妄故。
三、因缘胜 惑业生本故。
四、等起胜 等能发起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缘起法故。
五、转异胜 随眠缠缚相应不共四转异故。
六、邪行胜 于谛起增益及损灭行故。
七、相状胜 微细自相,遍爱非爱共相转故。
八、作业胜 作流转所依事,作寂止能障事故。
九、障碍胜 障碍胜法及广法故。
十、随转胜 乃至有顶犹随转故。
十一、对治胜 二种妙智所对治故。
所以不说馀惑,亦名发业支也。
三性三无性
【佛学次第统编】
三性者:
一、遍计所执性 周遍计度,妄执我法。然第八识及前五识,非能遍计。第七末那,但计不遍。唯第六识为能遍计也。所遍计者,即是依他所起色心诸法。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彼不过即于依他所起心心所体见相分等,虚妄执为实我实法。如于绳上,妄执为蛇。而实我法,离于心心所体见相分等,皆无自性,如绳外别无实蛇也。
二、依他起性 心心所体及见相分,皆由分别缘之所生,依他起自性心心所法,皆有缘虑故。若染若净,皆名分别,即以此身别为缘,展转复生染净心心所体及见相分。
三、圆成实性 圆满成就诸法实性,即于彼依他起性之上,常远离前遍计所执故。此圆成实性与彼依他起性,譬如麻之与绳,水之与波,既非是异,亦非不异。亦如无常无我等蕴处界有为诸法与无常无我等性,非异亦非不异。盖若言异,则应蕴处界不是无常。若是不异,则应无常不是蕴处界等共相。今圆成实与依他起亦复如是,若言是异,则应真如非彼依他实性,如水非波所依体性。若言不异,则应圆成实性亦是无常,如波生灭,水亦生灭,岂可乎哉?惟若未达遍计本空,未證见于圆成实理,不能思彼依他起性,盖必无分别智證真如已。后得智中,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等故。
三无性者,依三性立三无性,为遣执故。
一、依遍计所执立相无性,由此体相,毕竟非有,如空华故。
二、依依他起性立生无性,此如幻事,托众缘生,无如妄执自然性故。
三、依圆成实性立胜义无性,谓此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我法性故,假名无性,非谓全无胜义性也。
三性者:
一、遍计所执性 周遍计度,妄执我法。然第八识及前五识,非能遍计。第七末那,但计不遍。唯第六识为能遍计也。所遍计者,即是依他所起色心诸法。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彼不过即于依他所起心心所体见相分等,虚妄执为实我实法。如于绳上,妄执为蛇。而实我法,离于心心所体见相分等,皆无自性,如绳外别无实蛇也。
二、依他起性 心心所体及见相分,皆由分别缘之所生,依他起自性心心所法,皆有缘虑故。若染若净,皆名分别,即以此身别为缘,展转复生染净心心所体及见相分。
三、圆成实性 圆满成就诸法实性,即于彼依他起性之上,常远离前遍计所执故。此圆成实性与彼依他起性,譬如麻之与绳,水之与波,既非是异,亦非不异。亦如无常无我等蕴处界有为诸法与无常无我等性,非异亦非不异。盖若言异,则应蕴处界不是无常。若是不异,则应无常不是蕴处界等共相。今圆成实与依他起亦复如是,若言是异,则应真如非彼依他实性,如水非波所依体性。若言不异,则应圆成实性亦是无常,如波生灭,水亦生灭,岂可乎哉?惟若未达遍计本空,未證见于圆成实理,不能思彼依他起性,盖必无分别智證真如已。后得智中,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等故。
三无性者,依三性立三无性,为遣执故。
一、依遍计所执立相无性,由此体相,毕竟非有,如空华故。
二、依依他起性立生无性,此如幻事,托众缘生,无如妄执自然性故。
三、依圆成实性立胜义无性,谓此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我法性故,假名无性,非谓全无胜义性也。
无得
【佛学次第统编】
修习无分别智,远离所取能取,离诸戏论,故说无得。
修习无分别智,远离所取能取,离诸戏论,故说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