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珠徙珠还(珠徙珠還)
《后汉书·循吏传·孟尝》载 合浦 产珠,宰守采珠无度,珠遂徙邻郡。 孟尝 到官,革除前弊,珠遂还。后因有“珠徙珠还”之说。 明 宋应星 《天工开物·珠》:“凡珠生止有此数,采取太频,则其生不继。经数十年不采,则蚌乃安其身,繁其子孙而广孕宝质。所谓‘珠徙珠还’,此煞定死谱,非真有‘清官’感召也。”参见“ 合浦珠还 ”。
《國語辭典》:合浦珠还(合浦珠還) 拼音:hé pǔ zhū huán
汉合浦郡沿海盛产珍珠,因宰守贪秽,滥采无度,珠遂渐迁移交阯郡。后孟尝任合浦太守,革易旧弊,珠乃渐还。典出《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孟尝传》。后比喻人离开而复返或东西失而复得。《初刻拍案惊奇》卷八:「合浦珠还自有时,惊危目下且安之。」《聊斋志异。卷八。霍女》:「错囊充牣,而合浦珠还,君幸足矣!」也作「合浦还珠」、「还珠合浦」、「珠还合浦」。
分類:复归
《漢語大詞典》:遗簪绝缨(遺簪絶纓)
《史记·滑稽列传》:“若乃州閭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 髡 ( 淳于髡 )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韩诗外传》卷七:“ 楚庄王 赐其羣臣酒。日暮酒酣,左右皆醉。殿上灭烛,有牵王后衣者,后扢冠缨而絶之,言於王曰:‘今烛灭,有牵妾衣者,妾扢其缨而絶之。愿趣火视絶缨者。’王曰:‘止!’立出令曰:‘与寡人饮,不絶缨者,不为乐也。’於是冠缨无完者,不知王后所絶冠缨者谁。於是王遂与羣臣欢饮,乃罢。”后合二事为“遗簪絶缨”,谓男女杂坐,不拘形迹,欢饮无度。 徐珂 《清稗类钞·婚姻·台湾番人婚嫁》:“两家父母亦共饮酒三五斗,以后遗簪絶缨,欢謔无度,数日方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