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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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忌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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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
韩非
《史记》卷六十三《韩非列传》
「韩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韩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例句
勾践岂能容范蠡,李斯何暇救韩非。 孟迟 寄浙右旧幕僚
《孔子家语》卷二〈致思〉~5~
孔子曰:「季孙之赐我粟千钟也,而交益亲,自南宫敬叔之乘我车也,而道加行。故道虽贵,必有时而后重,有势而后行,微夫二子之贶财,则丘之道,殆将废矣。」
孔子曰:「季孙之赐我粟千钟也,而交益亲,自南宫敬叔之乘我车也,而道加行。故道虽贵,必有时而后重,有势而后行,微夫二子之贶财,则丘之道,殆将废矣。」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閒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閒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
典故
色斯举
《论语注疏·乡党》~9~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宋·邢炳疏:「嗅,谓鼻歆其气。」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宋·邢炳疏:「嗅,谓鼻歆其气。」
《全唐诗话》卷四
(项)斯,字子迁,江东人。始未为闻人,因以卷谒敬之,赠诗云:「几度见诗敬尽好,及观标格过于诗。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
(项)斯,字子迁,江东人。始未为闻人,因以卷谒敬之,赠诗云:「几度见诗敬尽好,及观标格过于诗。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
《毛诗正义》卷二十之二〈鲁颂·駉之什·閟宫〉~783~
徂来之松,新甫之柏。是断是度,是寻是尺。 松桷有舄,路寝孔硕,新庙奕奕。 奚斯所作,孔曼且硕,万民是若。
徂来之松,新甫之柏。是断是度,是寻是尺。 松桷有舄,路寝孔硕,新庙奕奕。 奚斯所作,孔曼且硕,万民是若。
《昭明文选》卷一东汉·班孟坚(固)《两都赋二首·两都赋·序》
「且夫道有夷隆,学有粗密,因时而建德者,不以远近易则。故皋陶歌虞,奚斯颂鲁,同见采于孔氏,列于诗书,其义一也。」唐·李善注引:《韩诗·鲁颂》曰:「新庙弈弈,奚斯所作。」薛君曰:「奚斯,鲁公子也。言其新庙弈弈然盛。是诗,公子奚斯所作也。」
「且夫道有夷隆,学有粗密,因时而建德者,不以远近易则。故皋陶歌虞,奚斯颂鲁,同见采于孔氏,列于诗书,其义一也。」唐·李善注引:《韩诗·鲁颂》曰:「新庙弈弈,奚斯所作。」薛君曰:「奚斯,鲁公子也。言其新庙弈弈然盛。是诗,公子奚斯所作也。」
例句
惟我之有颂兮,奚斯跃而董狐蹶。 来鹄 圣政纪颂
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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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高谋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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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
赵高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2558~
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高闻李斯以为言,乃见丞相曰:「关东群盗多,今上急益发繇治阿房宫,聚狗马无用之物。臣欲谏,为位贱。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时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宫,吾有所言者,不可传也,欲见无閒。」赵高谓曰:「君诚能谏,请为君候上閒语君。」于是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閒,可奏事。」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閒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且固我哉?」赵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二世以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审,乃使人案验三川守与盗通状。李斯闻之。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优俳之观。李斯不得见,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臣闻之,臣疑其君,无不危国;妾疑其夫,无不危家。今有大臣于陛下擅利擅害,与陛下无异,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罚,以威行之,年遂劫其君。田常为简公臣,爵列无敌于国,私家之富与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阴取齐国,杀宰予于庭,即弑简公于朝,遂有齐国。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韩为韩安相也。陛下不图,臣恐其为变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絜行脩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而君又老,恐与天下绝矣。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彊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李斯曰:「不然。夫高,故贱人也,无识于理,贪欲无厌,求利不止,列势次主,求欲无穷,臣故曰殆。」二世已前信赵高,恐李斯杀之,乃私告赵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于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属郎中令!」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高闻李斯以为言,乃见丞相曰:「关东群盗多,今上急益发繇治阿房宫,聚狗马无用之物。臣欲谏,为位贱。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时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宫,吾有所言者,不可传也,欲见无閒。」赵高谓曰:「君诚能谏,请为君候上閒语君。」于是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閒,可奏事。」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閒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且固我哉?」赵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二世以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审,乃使人案验三川守与盗通状。李斯闻之。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优俳之观。李斯不得见,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臣闻之,臣疑其君,无不危国;妾疑其夫,无不危家。今有大臣于陛下擅利擅害,与陛下无异,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罚,以威行之,年遂劫其君。田常为简公臣,爵列无敌于国,私家之富与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阴取齐国,杀宰予于庭,即弑简公于朝,遂有齐国。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韩为韩安相也。陛下不图,臣恐其为变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絜行脩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而君又老,恐与天下绝矣。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彊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李斯曰:「不然。夫高,故贱人也,无识于理,贪欲无厌,求利不止,列势次主,求欲无穷,臣故曰殆。」二世已前信赵高,恐李斯杀之,乃私告赵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于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属郎中令!」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例句
弘恭陷萧望,赵高谋李斯。 白居易 读史五首
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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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帛烟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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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54~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國語辭典》:于斯(於斯) 拼音:yú sī
在这里。如:「他生于斯,长于斯,对此地存有一分深厚感情。」
《漢語大詞典》:千钟(千鍾)
(1).极言粮多。古以六斛四斗为一钟,一说八斛为一钟,又谓十斛为一钟。《孔子家语·致思》:“ 季孙 之赐我粟千钟也,而交益亲。”《史记·货殖列传》:“屠牛羊彘千皮,贩穀千钟,薪稾千车。” 晋 葛洪 《抱朴子·吴失》:“犹託万钧於尺舟之上,求千钟於升合之中。”
(2).指优厚的俸禄。《史记·魏世家》:“ 魏成子 以食禄千钟,什九在外,什一在内。” 宋 陆游 《破阵子》词:“仕至千钟良易,年过七十常稀。” 明 徐霖 《绣襦记·堕计消魂》:“你且努力加餐,禄享千钟自有时。”
(3).千盅,千杯。极言酒多或酒量大。《孔丛子·儒服》:“ 尧 舜 千钟, 孔子 百觚。” 明沈受先《三元记·斗东》:“邂逅相逢,情怀更浓,通霄畅饮千钟,人生不饮总成空。” 清 袁于令 《西楼记·疑迷》:“酒逢知己千钟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4).钟律名。《吕氏春秋·侈乐》:“ 宋 之衰也,作为千钟。” 高诱 注:“钟律名。”
(2).指优厚的俸禄。《史记·魏世家》:“ 魏成子 以食禄千钟,什九在外,什一在内。” 宋 陆游 《破阵子》词:“仕至千钟良易,年过七十常稀。” 明 徐霖 《绣襦记·堕计消魂》:“你且努力加餐,禄享千钟自有时。”
(3).千盅,千杯。极言酒多或酒量大。《孔丛子·儒服》:“ 尧 舜 千钟, 孔子 百觚。” 明沈受先《三元记·斗东》:“邂逅相逢,情怀更浓,通霄畅饮千钟,人生不饮总成空。” 清 袁于令 《西楼记·疑迷》:“酒逢知己千钟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4).钟律名。《吕氏春秋·侈乐》:“ 宋 之衰也,作为千钟。” 高诱 注:“钟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