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回授(迴授)
转授(官职)。《周书·泉企传》:“朝廷又以其父临危抗节,乃令袭爵 上洛郡公 ,旧封听回授一子。”《北史·隋纪下·炀帝》:“自今已后,诸授勋官者,并不得回授文武职事。” 宋 洪迈 《容斋四笔·京丞相转官》:“十二月敕局赏,当得两官,以一回授,一转光禄。”
亦作“廻授”。 古代官员把所得的封赠呈请改授他人。《隋书·达奚长儒传》:“餘勋廻授一子。” 唐 白居易 《为崔相陈情表》:“自去年已来,累有庆泽,凡在朝列,再蒙追荣,或有陈乞,皆许迴授。”《旧唐书·李大亮传》:“ 大亮 言於 太宗 曰:‘臣有今日之荣, 张弼 力也。所有官爵请迴授。’ 太宗 遂迁 弼 为中郎将。”
亦作“廻授”。 古代官员把所得的封赠呈请改授他人。《隋书·达奚长儒传》:“餘勋廻授一子。” 唐 白居易 《为崔相陈情表》:“自去年已来,累有庆泽,凡在朝列,再蒙追荣,或有陈乞,皆许迴授。”《旧唐书·李大亮传》:“ 大亮 言於 太宗 曰:‘臣有今日之荣, 张弼 力也。所有官爵请迴授。’ 太宗 遂迁 弼 为中郎将。”
《漢語大詞典》:换给(换給)
特指 宋高宗 时对附敌者改授以官。《宋史·高宗纪六》:“ 绍兴 九年秋七月丙申,命详验 刘豫 伪官,换给告身。”《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九年》:“八月庚戌,詔 川 陕 宣抚司便宜补官,限一年陈乞换给。”参见“ 换授 ”。
《漢語大詞典》:换授
谓酌其才能调任官职。《宋史·儒林传七·刘清之》:“又言用人四事……四曰听换授。谓文武之官不可用违其才,然不当许之自列,宜令文武臣四品以上,各以性行材略及文武艺,每岁互举堪充左右选者一人,於合入资格外,稍与优奬。” 宋 岳珂 《桯史·吴畏斋谢贽启》:“伪官换授,是当诛而蒙赏。” 清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取士上》:“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故 毅宗 尝患之也,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思以得度外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