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蚕麦(蠶麥)
指蚕与麦的收成。 唐 韩愈 《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伏乞特勑 京兆府 ,应今年税钱及草粟等,在百姓腹内徵未得者,并且停徵,容至来年蚕麦,庶得少有存立。” 宋 范成大 《田家留客行》:“好人入门百事宜,今年不忧蚕麦迟!”
分類:收成
《漢語大詞典》:得岁(得歲)
(1).谓受到岁星的照临。古人以岁星为祥星,得岁者有福。《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越 得岁而 吴 伐之,必受其凶。” 杜预 注:“岁星所在,其国有福。 吴 先用兵,故反受其殃。” 宋 岳珂 《桯史·岁星之祥》:“ 绍兴 辛巳,逆 亮 渝盟,有上封者言吾方得岁,虏且送死。詔以问太史,考步如言。”
(2).犹有年,丰收。 北周 庾信 《郑常墓志铭》:“西蚕得岁,东作逢秋,草烂狱户,星低市楼。”
(3).谓收成。 明 徐榜 《济南纪政·方书》:“ 万历 甲午 东兖 大饥, 济南 少得岁,当事者軫念,救荒之令无日不下,而指意殊,州邑有司,莫知所适从。”
(4).谓增长年岁。 宋 洪迈 《容斋续笔·岁旦饮酒》:“《时镜新书》 晋 董勛 云:‘正旦饮酒先从小者,何也?’ 勛 云:‘俗以小者得岁,故先酒贺之;老者失时,故后饮酒。’”
(2).犹有年,丰收。 北周 庾信 《郑常墓志铭》:“西蚕得岁,东作逢秋,草烂狱户,星低市楼。”
(3).谓收成。 明 徐榜 《济南纪政·方书》:“ 万历 甲午 东兖 大饥, 济南 少得岁,当事者軫念,救荒之令无日不下,而指意殊,州邑有司,莫知所适从。”
(4).谓增长年岁。 宋 洪迈 《容斋续笔·岁旦饮酒》:“《时镜新书》 晋 董勛 云:‘正旦饮酒先从小者,何也?’ 勛 云:‘俗以小者得岁,故先酒贺之;老者失时,故后饮酒。’”
《漢語大詞典》:考课(考課)
按一定的标准对官吏的政绩进行考核,以决定其升降赏罚。 章炳麟 《国故论衡·论式》:“ 晋 世 杜预 议攷课, 鎦毅 议罢九品中正……皆可谓综覈事情矣。”
(1).检查收成。《国语·周语上》“耨穫亦於籍” 三国 吴 韦昭 注:“言王亦至於籍考课之。” 汪远孙 《国语发正》:“《孟子》:‘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考课,即省敛也。”
(2).指征敛的优等。 唐 白居易 《杜陵叟》诗:“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徵求考课。”
(3).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优劣,分别等差,决定升降赏罚,谓之“考课”。《东观汉记·张酺传》:“﹝刺史﹞考课众职。”《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正百官严考课之法》:“本朝以百官考课之法,属之吏部,内外官皆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是则 有虞 之制也。”
(4).指考核学生的成绩。《新唐书·选举志上》:“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
(1).检查收成。《国语·周语上》“耨穫亦於籍” 三国 吴 韦昭 注:“言王亦至於籍考课之。” 汪远孙 《国语发正》:“《孟子》:‘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考课,即省敛也。”
(2).指征敛的优等。 唐 白居易 《杜陵叟》诗:“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徵求考课。”
(3).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优劣,分别等差,决定升降赏罚,谓之“考课”。《东观汉记·张酺传》:“﹝刺史﹞考课众职。”《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正百官严考课之法》:“本朝以百官考课之法,属之吏部,内外官皆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是则 有虞 之制也。”
(4).指考核学生的成绩。《新唐书·选举志上》:“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