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府拾遗 支韵》:官支
见上。
《漢語大詞典》:坐支
一种财经制度。(1) 清 制,凡各省、道、府以下官俸、役食、铺兵工食、驿站料价等,都摊征于民,编入地丁征收,到支用时,就在编征项下支付,称为“坐支”。 清 薛福成 《应诏陈言疏》:“惟是州县养廉,大者无过千两,盖与坐支各款,均属办公不可少之费。”(2)民国政府曾规定,机关单位经财政部同意,可以从其征收的税款中支付一部分抵充支出,称为“坐支”。1936年停止坐支制。(3)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现金管理的企业单位,在银行的同意下从自己业务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的一种方式。我国政府《中央金库条例》第四条规定:凡一切国家财政收入,均须由经收机关照规定期限,全部缴纳同级金库,除有特别规定者外不得坐支抵解及自行保管。
《韵府拾遗 啸韵》:支料
旧唐书食货志:敕常平所需钱物,宜令所司支料奏闻。
《高级汉语词典》:支动
支出;动用
《国语辞典》:燕支山 拼音:yān zhī shān
焉支山的别名。参见「焉支山」条。
《漢語大詞典》:支石
见“ 支机石 ”。
《漢語大詞典》:支机石(支機石)
传说为天上织女用以支撑织布机的石头。《太平御览》卷八引 南朝 宋 刘义庆 《集林》:“昔有一人寻 河 源,见妇人浣纱,以问之,曰:‘此天河也。’乃与一石而归。问 严君平 ,云:‘此支机石也。’”一说,其人为 汉 代 张骞 ,谓 骞 奉命寻找 河 源,乘槎经月亮至天河,在月亮见一女织,又见一丈夫牵牛饮河,织女取支机石与 骞 。见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前集》引 南朝 梁 宗懔 《荆楚岁时记》。 唐 宋之问 《明河篇》:“更将织女支机石,还访 成都 卖卜人。” 明 何景明 《七夕》诗:“乘槎莫问支机石,河汉年年此夜阴。” 清 赵翼 《夜坐》诗:“浪説支机石,谁乘犯斗槎?”亦省作“ 支机 ”、“ 支石 ”。 唐 任希古 《和长孙秘监七夕》:“空接 灵臺 下,方恧辨支机。” 明 陈汝元 《金莲记·量移》:“知甚日菱花重照,知甚支石还投。” 明 张煌言 《冰槎集引》:“昔之乘槎者,或为客星而犯斗牛,或入女宿而得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