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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反證法  拼音:fǎn zhèng fǎ
一种證明定理的方法。先提出和定理中的结论相反的假定,然后从这假定中得出和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果来,这样就否定原来的假定而肯定了定理,称为「反證法」。也称为「归谬法」。
《國語辭典》:归谬法(歸謬法)  拼音:guī miù fǎ
为證明某一命题成立,先提出与此命题相反的假设,再从这个假设中得出和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果,以否定此假设而肯定原来的命题。也称为「反證法」。
《漢語大詞典》:国防文学(國防文學)
1936年初, 上海 文艺界为响应中国共产党组织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促进文艺界的广泛团结、更好地为抗日救亡运动服务而提出的口号,为抗日救亡运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附集·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在总口号之下,再提些随时应变的具体的口号,例如‘国防文学’‘救亡文学’‘抗日文艺’……等等,我以为是无碍的。”
《漢語大詞典》:关系说
西方美学理论之一。法国狄德罗提出。认为美是事物中千差万别的关系。分为两类:实在的和感知的,前者即为“外在于我的美”(不依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即“实在的美”;后者即为“关系到我的美”(客观关系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也即“相对(见到)的美”。
《漢語大詞典》: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马克思作于1845年初。共十一条。提出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基本点,概述了新的世界观。其核心是实践观点,阐明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提出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漢語大詞典》: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54年4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次提出。同年六月 中 印 、 中 缅 总理的联合声明中重申并确认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这些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接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國語辭典》:驳回(駁回)  拼音:bó huí
1.不答应、不承认。《红楼梦》第四二回:「我又不会这工细楼台,又不会画人物,又不好驳回,正为这个为难呢!」《文明小史》第四三回:「心上实在不懂,当面又不敢驳回。」
2.法院对不合诉讼程序及缺乏法定要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國語辭典》:不情之请(不情之請)  拼音:bù qíng zhī qǐng
不合情理的请求。常用于请托时的客套话。如:「请原谅我的不情之请,并希望你能帮我这个忙。」
《漢語大詞典》:别置一喙
插一句嘴。比喻提出不同意见。 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四:“此等书不知出于何傖之手,乃託文章巨公之名,以誑世之聋瞽。人家子弟,輒奉以为圣经贤传,不敢别置一喙,闻人出一议,輒摇手闭目,以为侮圣人之言。”
《國語辭典》:唱反调(唱反調)  拼音:chàng fǎn diào
比喻提出相反的意见或采取相反的行动。如:「你老是跟老闆唱反调,不怕被炒鱿鱼吗?」
《漢語大詞典》:层层加码(層層加碼)
谓逐级增加任务和逐级提出各种要求等。如:任务要明确,省以下各级不得层层加码。
《國語辭典》:拔新领异(拔新領異)  拼音:bá xīn lǐng yì
提出独特的看法及见解。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支道林拔新领异,胸怀所及,乃自佳。卿欲见不?」宋。杨万里 石湖先生大资参政范公文集序:「公风神英迈,意气倾倒,拔新领异之谈,登峰造极之理,萧然如晋、宋间人物。」
《漢語大詞典》:充足理由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则之一。提出或证明一个命题,都必须有能够表明它何以真实的理由。证明要求论据必须真实,并且从论据可以推出论题,这就是充足理由律的具体运用。
《國語辭典》:吃软不吃硬(吃軟不吃硬)  拼音:chī ruǎn bù chī yìng
比喻接受温和的劝说而不受强迫。《儿女英雄传》第三一回:「安老爷是知透他那吃软不吃硬的怪脾气的。」
《國語辭典》:起诉书(起訴書)  拼音:qǐ sù shū
检察官要求法院对刑事诉讼案件,有所判决时所提出的文书。内载明被告者的姓名、公诉事实和罪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