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抚接纳。
《后汉书·邓训传》:“ 乌桓 怨恨谋反,詔 训 将 黎阳营 兵屯 狐奴 ,以防其变。 训 抚接边民,为 幽部 所归。”
《南齐书·州郡志上》:“十二年, 刘义庆 镇 寿春 ,后常为州治。抚接遐荒,扞御疆埸。”
《新唐书·李叔明传》:“初, 东川 承兵盗,乡邑彫破, 叔明 治之二十年,抚接有方,华裔遂安。”
(2).爱抚结纳。
《晋书·慕容翰载记》:“善抚接,爱儒学,自士大夫至於卒伍,莫不乐而从之。”
《周书·令狐整传》:“ 整 广布威恩,倾身抚接,数月之间,化洽州府。” 宋
王安石 :“阁下抚接顾待,久而加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