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琵琶 拼音:pí pa
乐器名,弹拨乐器。又称枇杷。这个名称来自所谓「推手为枇,引手为杷」之最基本的弹拨技巧。在唐朝以前,琵琶也是汉语里对所有短颈鲁特琴族弹拨乐器的总称。秦代人民根据圆的形式创出直柄、圆形音箱的弹拨乐器,至秦汉不断改进,定型为四弦十二品位,用手弹拨的乐器,为今阮弦之前身。西元四世纪,西域文化交流,致使半梨形音箱,四弦四柱的琵琶传入中原。唐、宋以来在这两种琵琶基础上不断改进,逐渐形成现今半梨形音箱,以桐木板蒙面,琴颈向后弯曲,称为曲项琵琶,今日常见有南管琵琶和国乐常使用的琵琶。琴杆与琴面上皆为四相四弦。除用于歌唱、曲艺、戏曲和歌舞伴奏外,也用于乐器的合奏、伴奏和独奏。也称为「鼙婆」。
《國語辭典》:异议(異議) 拼音:yì yì
1.别有所见的议论或持反对的意见。宋。无名氏《梁公九谏》:「策立武三思之事,诸大臣尽皆拜舞谢敕,惟有卿不拜,朕想卿必有异议。」《三国演义》第一四回:「群臣皆惧操势,亦莫敢有异议;遂择日起驾。」
2.法律上对于法院或行政官署之处分不服时,或契约当事人之一方,对于他一方表示反对时,所提出之意见,称为「异议」。
2.法律上对于法院或行政官署之处分不服时,或契约当事人之一方,对于他一方表示反对时,所提出之意见,称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