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使持节(使持節)
魏 晋 南北朝 时,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的称号,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之权。次一等的称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再次称假节,得杀犯军令的人。至 隋 唐 刺史,例加使持节的虚衔,如某州刺史必带使持节某州诸军事。 唐 永徽 以后,都督带使持节,则为节度使。《周书·王思政传》:“ 太祖 乃以所授 景 使持节、太傅、大将军、兼中书令、 河 南大行臺、 河 南诸军事,回授 思政 。 思政 竝让不受。”《资治通鉴·晋穆帝升平四年》:“太宰 恪 以 吴王 垂 为使持节,征南将军、都督 河 南诸军事、 兗州 牧、 荆州 刺史。”
《韵府拾遗 纸韵》:持匕
程俱诗右臂故依然运笔亦持匕
《韵府拾遗 支韵》:惠持
李涉诗太守如今是惠持
《漢語大詞典》:拘持
挟制。 汉 荀悦 《汉纪·宣帝纪四》:“ 望之 自奏:‘职在总领天下,闻事不得不问,而为 延寿 所拘持。’”《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十七年》:“ 万纪 性褊,专以刻急拘持 祐 ,城门外不听出,悉解纵鹰犬,斥 君謩 、 猛彪 不得见 祐 。”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异犬》:“恶少皆笑而不答,但相与拘持之。”
分類: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