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于殿庭下申诉冤屈。 宋
郑文宝 《江表志》卷三:“国中至寃者,多立於御桥下,谓之‘拜桥’……又有阑入立於殿庭之下者,为‘拜殿’。进士 曾覬 南省下第,乃钉足, 谢泌 下第,立殿称寃。举人之风扫地矣。”参见“ 拜桥 ”。
(2).谄媚帝王的一种行动。
《新五代史·苏循传》:“ 晋王 将即位…… 循 始至 魏州 ,望州廨听事即拜,谓之‘拜殿’。及入謁,舞蹈呼‘万岁’而称臣, 晋王 大悦。”
(3).指伊斯兰教等宗教的礼拜堂。 郭沫若
《苏联游记·乌兹别克纪行》:“拜殿颇宏大,可容纳千人以上……拜殿门前有方形月台,高出殿面几级,容人被引上月台,坐在石栏杆上观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