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拿。 元
纪君祥《赵氏孤儿》第二折:“闻的那 屠岸贾 见説走了 赵氏 孤儿,要将普国内半岁之内一月之上小儿每都拘摄到元帅府里。” 明 沈榜
《宛署杂记·署廨》:“今之 宛平 城内总小甲悉属五兵马司,近城地方三四十里犹籍隶厂卫,县官曾不得一轻拘摄,县门之外,率尔我而主宾焉。”
《云南民族文学资料·召树屯和兰吾罗娜》:“我是民间的女儿,被 匹丫 拘摄来要害我。”
(2).征收。 明
归有光 《回湖州府问长兴县土俗》:“田制虽有定额,其俗以 洪武 祖名为户,徵收之际,互相推调……又有深山大户,终岁不听拘摄者。缘吏治苟且,养成此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