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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团保(團保)
编组民户,使相互监督、担保。资治通鉴·唐穆宗长庆二年:“又乞检责所在实户,据口团保。” 胡三省 注:“团保者,团结户口,使之互相保识。”
《漢語大詞典》:合保
相互担保。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下:“进士为时所尚久矣。是故俊乂实集其中,由此出者,终身为闻人……将试各相保任,谓之合保。”
分類:相互担保
《漢語大詞典》:保中
在买卖或债务契约上做见证并担保契约执行的第三人。《老残游记》第十九回:“ 陶三 仍然不肯,説:‘除非 许大 写上保中。’”
《国语辞典》:管收  拼音:guǎn shōu
法院为强制债务人、担保人或清偿义务人,履行债务的责任,拘束其人身自由于一定处所,此种处分称为「管收」。管收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有再行管收之必要,以一次为限。
《國語辭典》:具保  拼音:jù bǎo
1.找人担保。《福惠全书。卷六。钱谷部。催徵》:「如果胜任,即令图里井的当有身家之人,具保投认。」
2.指法院或检察官于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无羁押之必要时,要求其提出保證书,并缴交指定保證金,以代替羁押。具保金额应斟酌被告涉嫌犯罪之情节与身分及家庭环境;但无力缴纳现金时,法官得斟酌情节,降低原定之保證金额,或径命责付。具保后,若被告逃亡藏匿,则法院可以将保證金没入。
《漢語大詞典》:夫屋
谓古代井田制,百亩为“夫”,三夫为“屋”。一屋三夫互相担保,以缴纳赋税。周礼·地官·小司徒:“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攷夫屋。” 郑玄 注:“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出地贡者三三相任。” 贾公彦 疏:“一井之内九夫,三夫为屋,是一屋三夫,自相保任,故云‘三三相任’。据井而言也。”
《國語辭典》:保管  拼音:bǎo guǎn
1.保护管理。如:「这件行李,请代为保管。」《清史稿。卷一五六。邦交志四》:「十年,中、法因越南启衅,招商局轮船商人筹照西国通例,暂售与美国旗昌洋商保管,旋事定,仍收回。」
2.担保、保證。《文明小史》第三六回:「去见监督时,千万和颜下气,磕头请安的礼节是废不得的。只要合中国求馆的秀才一样,保管就可以成功了。」
《國語辭典》:互保  拼音:hù bǎo
彼此互相担保。如:「亲友互保」。《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凡流民,英宗令勘籍,编甲互保,属在所里长管辖之。」
分類:担保
《漢語大詞典》:关余(關餘)
旧 中国 关税自1842年起,陆续作为各种外债、赔款的担保,每年关税收入,在尽先归还外债、赔款及支付海关经费后,所馀之款由 中国 政府收用,称“关餘”。 孙中山 《革命成功始得享国民幸福》:“这次我们争关馀,外国派了二十几只兵船,到 白鹅潭 来示威。”
《國語辭典》:结状(結狀)  拼音:jié zhuàng
泛指契约或證明书之类的文书。《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六:「问众僧要了本房僧人在逃的结状,一同宋喜来回覆提点。」
《國語辭典》:保留  拼音:bǎo liú
1.保存、留下。如:「保留票根」、「老师毫无保留的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官场现形记》第四一回:「该绅等率为禀请保留原任,无非出自该牧贿嘱,以为沽名钓誉地步。」
2.暂时搁置不作处理。如:「本案保留,容后再议。」「对于这个敏感问题,许多人都采取保留的态度。」
3.拘禁。《儒林外史》第一七回:「你一定在内为头要保留,是那里冤枉的事!如今上面还要密访。」
《國語辭典》:取保  拼音:qǔ bǎo
请人担保作證。《北史。卷三十四。宋繇传》:「局内降人左泽等为京畿送省,令取保放出。」《文明小史》第四十二回:「其馀夥计,取保开释。」
《国语辞典》:投保  拼音:tóu bǎo
参加保险,委托保险公司担保。
《漢語大詞典》:作保见(作保見)
担保,作见证。 唐 寒山 《拾得》诗之十二:“为他作保见,替他説道理。”
分類:担保见证
《漢語大詞典》:置质(置質)
(1).犹委质。谓臣下向君主呈献礼物,以示献身。质,通“ 贄 ”。吕氏春秋·执一:“今日置质为臣,其主安重?今日释璽辞官,其主安轻?” 高诱 注:“置,犹委也。”荀子·大略“错质之臣” 唐 杨倞 注:“置质,犹言委质也。”
(2).派遣人质作担保,以示信守盟约或臣服。史记·六国年表:“矫称蠭出,誓盟不信,虽置质剖符犹不能约束也。”汉书·西域传赞:“其大国 莎车 、 于闐 之属,数遣使置质於 汉 ,愿请属都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