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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专国(專國)
把持国政。北史·常景传:“ 景 以妇人无专国之理,家令不得有纯臣之义。” 唐 李德裕 《汩罗》诗:“都缘 靳尚 图专国,岂是 怀王 厌直臣。”新唐书·忠义传中·张巡:“於是 杨国忠 方专国,权势可炙。”
分類:把持国政
《漢語大詞典》:操柄
(1).把持权柄;掌权。《商君书·算地》:“圣人审权以操柄,审数以使民。” 明 冯梦龙 《智囊补·明智·何心隐》:“ 心隐 一见 江陵 ,便知其必能操柄。” 聂绀弩 《从陶潜说到蔡邕》:“操柄的人,不一定有学。另外一面,有学的人,不一定能操柄。”
(2).权柄。汉书·贾山传:“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新唐书·刘蕡传:“繇不能择贤明而任之,失其操柄也。” 宋 曾巩 《徐孺子祠堂记》:“ 汉 既失其操柄,纪纲大坏。”
《國語辭典》:垄断(壟斷)  拼音:lǒng duàn
操控市场,独占利益。如:「他以不当手法垄断货源,破坏市场行情。」
《國語辭典》:独揽(獨攬)  拼音:dú lǎn
一人独自把持。如:「董事长的儿子独揽了公司的人事与财务大权,一副要接班的气势。」《明史。卷二二九。列传。王用汲》:「夫威福者,陛下所当自出;乾纲者,陛下所当独揽。寄之于人,不谓之旁落,则谓之倒持。」
《漢語大詞典》:独操(獨操)
单独把持。管子·轻重丁:“动之以言,溃之以辞,可以为国基。且君币籍而务,则贾人独操国趣;君穀籍而务,则农人独操国固。”
分類:单独把持
《漢語大詞典》:操权(操權)
掌权;把持政权。 唐 韩愈 《寄卢仝》诗:“嗟我身为赤县令,操权不用欲何俟?”旧唐书·卫次公传:“及 顺宗 在谅闇,外有 王叔文 辈操权树党,无復经制, 次公 与 郑絪 同处内廷,多所匡正。”
《漢語大詞典》:七族
(1).亲族的统称。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荆軻 之湛七族, 要离 之烧妻子,岂足道哉!” 裴骃 集解引 张晏 曰:“七族,上至曾祖,下至曾孙。” 司马贞 索隐:“又一説云,父之族,一也;姑之子,二也;姊妹之子,三也;女子之子,四也;母之族,五也;从子,六也;及妻父母凡七。” 南朝 梁 刘孝标 《广绝交论》:“约同 要离 焚妻子,誓殉 荆卿 湛七族。”
(2).指 西汉 时七个以外戚关系把持朝政的家族。 晋 庾亮 《让中书令表》:“向使 西京 七族, 东京 六姓,皆非姻党,各以平进,纵不悉全,决不尽败。”
《國語辭典》:把头(把頭)  拼音:bǎ tóu
1.把持。宋。刘仁父 踏莎行。不假牵丝词:「不假牵丝,何劳刻木?天然容貌施妆束,把头全仗姓刘人,就中学写秦城筑。」
2.主持人。元。无名氏〈满庭芳。腰如弱柳〉曲:「他别无个接按的把头,除我外又无亲旧。」
3.把持某种行业,并从中剥削的人。《金瓶梅》第五八回:「可又来,贼胆大万杀的奴才!……我知道你在这屋里成了把头。」
《漢語大詞典》:权兵(權兵)
(1).谓把持兵权。史记·吕太后本纪:“诸 吕 权兵 关中 ,欲危 刘 氏而自立。”
(2).谓用兵之道。 汉 焦赣 《易林·益之临》:“ 带季 、 儿良 明知权兵,将师合战,敌不能当。”原注:“善用兵知权变。”
《漢語大詞典》:操弄
把持玩弄。后汉书·窦武传:“中常侍 曹节 、 王甫 等,自先帝时操弄国权,浊乱海内。”三国志·蜀志·郤正传:“ 皓 从微至贵,操弄威权。” 晋 葛洪 抱朴子·汉过:“当涂端右阉官之徒,操弄神器,秉国之钧,废正兴邪,残仁害义。”
分類:把持玩弄
《漢語大詞典》:占护(占護)
(1).犹守护。后汉书·楚王英传:“ 英 至 丹阳 ,自杀……遣中黄门占护其妻子。” 李贤 等注:“占护犹守护也。”
(2).占据把持而不让别人使用、调拨。北史·齐纪上:“豪贵之家,不得占护山泽。” 宋 司马光 《乞罢将官札子》:“虽於条有许差将下兵士者,而州县不得直差,须牒将官,将官往往占护,不肯差拨。”
《漢語大詞典》:专兵(專兵)
把持兵权。 明 唐顺之 《覆勘蓟镇边务首疏》:“臣尝读《史》《汉》, 光武 以 渔阳 突骑定天下,以至於 唐 藩镇专兵,而 卢龙 一道常虎视 河北 。”
《漢語大詞典》:颛国(顓國)
把持国政。顓,通“ 专 ”。汉书·项籍传:“事亡可为者。相国 赵高 顓国主断。今战而胜, 高 嫉吾功;不胜,不免於死。愿将军熟计之。” 颜师古 注:“顓与专同也。”
分類:把持国政
《漢語大詞典》:挜靶(掗靶)
亦作“ 掗摆 ”。 把持;摆布。 明 高明 《琵琶记·几言谏父》:“不想道相掗靶,这做作难禁架。” 明 高明 《琵琶记·两贤相遘》:“但得他似你能掗靶,我情愿让他居他下。” 明 徐渭 《南词叙录》:“掗摆,把持也。今人云‘掗摆不下’,即此二字。” 明徐复祚《投梭记·鬻女》:“既然是嫡派根芽,为甚的卖向他方,将他掗靶。”
分類:把持摆布
《漢語大詞典》:专弄(專弄)
把持操弄。资治通鉴·汉顺帝永和二年:“太尉 王龚 以中常侍 张昉 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宗亲有以 杨震 行事諫之者, 龚 乃止。”
分類:把持持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