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身丁
(1).指达到承担赋役年龄的人。 宋 李心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财赋二·身丁钱》:“ 广西 郡县贫薄,凡民间父、祖年六十以上而身丁未成者,亦行科纳,谓之‘掛丁钱’。”
(2).“ 身丁钱 ”的省称。《宋史·孝宗纪三》:“辛未,知 绍兴府 张津 进羡餘四十万緡,詔以代民输和买、身丁之半。”《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兴 洋 旧有义士,皆驍勇可用,祇是免身丁、差役之类,不费有司钱粮。”参见“ 身丁钱 ”。
(2).“ 身丁钱 ”的省称。《宋史·孝宗纪三》:“辛未,知 绍兴府 张津 进羡餘四十万緡,詔以代民输和买、身丁之半。”《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兴 洋 旧有义士,皆驍勇可用,祇是免身丁、差役之类,不费有司钱粮。”参见“ 身丁钱 ”。
《漢語大詞典》:伏辜
服罪;承担罪责而死。语本《诗·小雅·雨无正》:“舍彼有罪,既伏其辜。”《史记·太史公自序》:“诸侯骄恣, 吴 首为乱。京师行诛,七国伏辜。”《汉书·佞倖传·董贤》:“父子骄蹇,至不为使者礼,受赐不拜,辠恶暴著。 贤 自杀伏辜。”《三国志·吴志·孙亮传》:“将军 孙仪 、 张怡 、 林恂 等谋杀 峻 ,发觉, 仪 自杀, 恂 等伏辜。” 唐 陈子昂 《复仇议状》:“然按之国章,杀人者死,则国家画一之法也。法之不二, 元庆 宜伏辜。” 清 吴炽昌 《客窗闲话初集·吴桥案》:“即提 许三 与诸恶少,一审皆伏辜。”
《漢語大詞典》:繇役
徭役。古代封建统治阶级强制农民承担的一定数量的无偿劳动。繇,通“ 徭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薄赋歛,省繇役,贵仁义,贱权利。”《汉书·霍去病传》:“减 陇西 、 北地 、 上郡 戍卒之半,以宽天下繇役。” 宋 王安石 《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农民坏於繇役,而未尝特见救恤。”参见“ 徭役 ”。
《國語辭典》:徭役(傜役) 拼音:yáo yì
旧时国家规定男子有服劳役的义务,包括修筑城池、造桥铺路、防卫乡里、戍守边疆等。《南史。卷七○。循吏传。序》:「继以昏乱,政由群孽,赋调云起,徭役无度。」《资治通鉴。卷四五。汉纪三十七。明帝永平十二年》:「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也作「徭役」。
《國語辭典》:徭役 拼音:yáo y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