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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论战
唱声
执议
还命
议奏
批示
钧意
稽谋
倡言
奏当
借径
纳下
商通
论执
献说
《國語辭典》:论战(論戰)  拼音:lùn zhàn
在哲学、科学、文学、政治等方面,对某项中心问题,因意见不同而激起理论上的争议。如:「七○年代,台湾现代文学界曾掀起一场乡土文学的论战。」
《漢語大詞典》:唱声(唱聲)
(1).首先陈述意见。 唐 韩愈 《平淮西碑》:“大官臆决唱声,万口和附,并为一谈,牢不可破。”
(2).歌唱声。 唐 薛能 《杨柳枝》诗:“柔娥幸有腰肢稳,试踏吹声作唱声。” 曹禺 《日出》第二幕:“一个高吭的声音领头,二三十个嗓音接应着,唱声停顿的空间,夹杂着两三排木夯‘嗨唉,嗨唉’砸地的工作声。”
《漢語大詞典》:执议(執議)
谓坚持某种意见。 明 李东阳 《杨南里传》:“徒以口舌执议,匹夫结衅,至终身不復用。” 苏曼殊 《岭海幽光录》:“妾 湛氏 女也,非君执议,游魂无依矣。”
分類:坚持意见
《漢語大詞典》:还命(還命)
(1).犹还旨。指天子对臣下意见的批示。 南朝 梁 任昉 《百辟劝进今上笺》:“近以朝命藴策,冒奏丹诚,奉被还命,未蒙虚受。”
(2).犹还魂。云笈七籤卷十八:“故曰能知三神字,可以还命延年。”
(3).回报,覆命。十国春秋卷四二:“ 高祖 ( 后唐高祖 )召军还命,復 继岌 ( 李继岌 )姓名。”
《漢語大詞典》:议奏(議奏)
谓讨论后将处理意见向皇帝奏闻。汉书·宣帝纪:“﹝ 孝武皇帝 ﹞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魏书·元孝友传:“詔付有司议奏不同。” 清 朱圭 《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谥文达纪公墓志铭》:“经大学士 保寧 等议奏:如兇手在两人以上,显係孱弱难支,与强姦被杀者一体予旌。”
《國語辭典》:批示  拼音:pī shì
上级对下属呈文所做的回答指示。《儒林外史》第九回:「今将本犯权时寄监收禁,候上宪批示,然后勒限等情。」
《国语辞典》:钧意(钧意)  拼音:jūn yì
尊称别人的意见。《三国演义》第八回:「允欲屈太师车骑,到草舍赴宴,未审钧意若何?」
分类:尊称意见
《漢語大詞典》:稽谋(稽謀)
考察其计谋;向人征询意见。书·召诰:“矧曰其有能稽谋自天?” 孔 传:“况曰其有能考谋从天道乎?” 汉 蔡邕 《释诲》:“童子不问疑於老成,瞳矇不稽谋於先生。”
《國語辭典》:倡言  拼音:chàng yán
1.首先提出意见。《三国志。卷一九。魏书。陈思王植传》:「今之否隔,友于同忧,而臣独倡言者,窃不愿于圣世使有不蒙施之物。」宋。程大昌《演繁露。卷六。佛牙》:「世人尊佛太甚,但有一人倡言是佛,俗子万众擎跽畏敬,倾家以施,焚肌以礼,安有敢證其谬者。」
2.扬言。《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俊疑飞漏言,还朝,反倡言飞逗遛不进。」《聊斋志异。卷四。田七郎》:「林儿意益肆,倡言丛众中,诬主人妇与私。」
《漢語大詞典》:奏当(奏當)
审案完毕向皇帝奏闻处罪意见。当,判罪。史记·平準书:“ 汤 奏当 异 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汉书·路温舒传》:“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 咎繇 听之,犹以为死有餘辜。”
《漢語大詞典》:借径
谓依靠他人传递情况或意见。
《漢語大詞典》:纳下(納下)
(1).采纳下面的意见。 汉 王符 潜夫论·明闇:“故人君兼听纳下,则贵臣不得诬,而远人不得欺也。”
(2).交下。《三国演义》第六十回:“ 孔明 曰:‘将军要去,谁为副将?’ 忠 曰:‘老将 严颜 ,可同我去。但有疏虞,先纳下这白头。’”
《漢語大詞典》:商通
彼此商量并取得一致意见。《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不消説了,是他母子两个商通合计的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三回:“ 继之 商通了隔壁,在十九那天,借他的房子用,在客堂外面天井里,拆了一堵墙,通了过去。”
《漢語大詞典》:论执(論執)
发表和坚持自己的意见。新唐书·崔植传:“﹝ 崔植 ﹞与 郑覃 同时为补闕,皆贤宰相后,每朝廷有得失,两人者更疏论执,誉望蔚然。”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三年:“﹝上﹞谓羣臣曰:‘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詔敕有不便者,皆应论执。比来唯睹顺从,不闻违异。’”续资治通鉴·宋仁宗至和二年:“今天下民困,正为兵多而益兵不已, 执中 身为首相,义当论执,而因循苟简,曾不建言。”
《漢語大詞典》:献说(獻説)
进献意见。语出 汉 班固 《东都赋》:“ 娄敬 度势而献其説, 萧公 权宜而拓其制。” 晋 潘岳 《西征赋》:“ 灵 壅川以止鬭, 晋 演义以献説。”
分類:进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