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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拿总(拿總)  拼音:ná zǒng
主持,担负总责任。《续孽海花》第五八回:「你拿个总,再去找各行熟悉的人,一同去办。」
分類:总持
《漢語大詞典》:十总布(十總布)
亦作“ 十緵布 ”。 一种质地较粗的布。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夫十总之布,一豆之食,足于中免矣。” 张纯一 校注:“ 孙星衍 云:‘总即稯假音字。’説文:‘布之八十缕为稯。’”汉书·王莽传中:“国用不足,民人骚动,自公卿以下,一月之禄十緵布二匹,或帛一匹。” 颜师古 注:“ 孟康 曰:‘緵,八十缕也。’緵音子公反。”
分類:质地
《国语辞典》:社会总供给(社会总供给)  拼音:shè huì zǒng gōng jǐ
社会所能提供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总和。如:「必须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间的平衡。」
《国语辞典》:社会总需求(社会总需求)  拼音:shè huì zǒng xū qiú
社会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与人们生活所需要的消费资料的总和。
《分类字锦》:任总机衡(任总机衡)
通典》:魏晋以下,任总机衡,事无大小,咸归令仆。
分类:宰执
《漢語大詞典》:括总(括總)
会集在一起;总括。北齐书·孝昭帝纪:“是月,帝亲戎北讨 库莫奚 ……大获牛马,括总入 晋阳宫 。”
分類:会集总括
《漢語大詞典》:经总钱(經總錢)
见“ 经总制钱 ”。
《漢語大詞典》:经总制钱(經總制錢)
“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并称, 宋 代的附加杂税。前者始于 北宋 宣和 年间, 陈遘 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加征卖酒、典卖田宅的牙税,常赋外的头子钱,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称经制钱。其后 翁彦国 为总制使,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称总制钱。 宋 叶适 《监司》:“提刑司则以催趣经总制钱、印给僧道免丁由子为职,而刑狱寃滥,词诉繁滞,则或莫之省焉。”宋史·职官志七:“﹝ 乾道 ﹞八年,用臣僚言,诸路经总制钱併委提点刑狱官督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然则 宋 之所以亡,自经总制钱,而此钱之兴,始於 亨伯 。”亦省作“ 经总钱 ”、“ 经总 ”。 宋 叶适 《黄子耕墓志铭》:“经总制有额无钱,十收六七…… 子耕 会一郡成赋,法应隶经总者,以十年中酌取之,阁免其逋负。钱额均等,故态尽革,更为最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其后, 叶正则 作《外稿》,谓必尽去经总钱,而天下乃可为,治平乃可望也。”参阅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七、文献通考·征榷六
《漢語大詞典》:经总制钱(經總制錢)
“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并称, 宋 代的附加杂税。前者始于 北宋 宣和 年间, 陈遘 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加征卖酒、典卖田宅的牙税,常赋外的头子钱,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称经制钱。其后 翁彦国 为总制使,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称总制钱。 宋 叶适 《监司》:“提刑司则以催趣经总制钱、印给僧道免丁由子为职,而刑狱寃滥,词诉繁滞,则或莫之省焉。”宋史·职官志七:“﹝ 乾道 ﹞八年,用臣僚言,诸路经总制钱併委提点刑狱官督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然则 宋 之所以亡,自经总制钱,而此钱之兴,始於 亨伯 。”亦省作“ 经总钱 ”、“ 经总 ”。 宋 叶适 《黄子耕墓志铭》:“经总制有额无钱,十收六七…… 子耕 会一郡成赋,法应隶经总者,以十年中酌取之,阁免其逋负。钱额均等,故态尽革,更为最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其后, 叶正则 作《外稿》,谓必尽去经总钱,而天下乃可为,治平乃可望也。”参阅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七、文献通考·征榷六
《國語辭典》:拢总(攏總)  拼音:lǒng zǒng
总计。如:「这次旅游活动,拢总多少人参加?」也作「拢共」。
分類:总计
《漢語大詞典》:笼总(籠總)
犹笼统含混,不加分析。 汉 王充 论衡·书虚:“显文露书,是非易见,笼总并传,非实事,用精不专,无思於事也。”
《骈字类编》:禄总(禄总)
不戁不竦,百禄是总。
《國語辭典》:林林总总(林林總總)  拼音:lín lín zǒng zǒng
形容人或事物众多。如:「超级市场销售的商品,林林总总,应有尽有。」
八大总持王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持明藏八大总持王经之略名。
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五卷,赵宋法天译。明宝光明陀罗尼之法门。多与华严经十住品及贤者品同。
佛说大轮金刚总持陀罗尼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失译。